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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舉人 :hateonas 檢舉對象:seabox blaz therock bignana 看板名稱:gossiping 訴求內容:判定 angelgirl13 超貼 檢舉事由: 1.本人3/10 發現 angelgirl13 3/08 超貼問卦 > 14 3/08 angelgirl13 □ [問卦] 老師不下課,好想……怎麼…(Gossiping) 15 + 3/08 angelgirl13 □ [問卦] 前面的同學穿露背裝怎麼辦…(Gossiping) 16 + 3/08 angelgirl13 □ [問卦] 誰是宋代的廢文王?? (Gossiping) 所以實名檢舉 2.但是該使用者在檢舉前將第一篇 [問卦] 老師不下課,好想……怎麼 作者 angelgirl13 (冬粉公主13♥) (科科) 看板 Gossiping 標題 [問卦] 老師不下課,好想……怎麼辦!!!! 時間 Tue Mar 8 14:08:18 2016 ──────────────────────────────────────── 安安肥宅!!!! 洨妹的同學早上不知道ㄘ了啥 肚子咕嚕咕嚕的!!!!! 一直放臭屁!!!!超臭 !!!!! 老師不下課rrrrrrrr 她又害羞不敢去廁所>< 怎麼辦!!!!救救他好ㄇ!!!!!! 改成 [新聞] 學生抱怨無聊 激起公民老師「做夢的勇氣」 3.因之前 2015/12/18 有人詢問 此種狀況 > 63447 m 312/18 lturtsamuel □ [問題] 超貼後改標題 ┌─────────────────────────────────────┐ │ 文章代碼(AID): #1MSkpq5o (GossipPicket) [ptt.cc] [問題] 超貼後改標題 │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Picket/M.1450372340.A.172.html │ │ 這一篇文章值 0 Ptt幣 │ └─────────────────────────────────────┘ blaz 説
blaz: 如果被檢舉了就算超貼,若在被檢舉前就自行修改,個人傾向否12/18 01:40
blaz: 以是否被舉發為準,因為實務上根本不可能每篇去徹查 :Q12/18 01:42
blaz: 至於被舉發後才改的?那還是超貼啊,就跟超貼自刪一樣12/18 01:42
本人回應那篇詢問板主 ┌─────────────────────────────────────┐ │ 文章代碼(AID): #1MSuSbR9 (GossipPicket) [ptt.cc] Re: [問題] 超貼後改標題 │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Picket/M.1450411813.A.6C9.html │ │ 這一篇文章值 0 Ptt幣 │ └─────────────────────────────────────┘ > 63451 312/18 hateOnas R: [問題] 超貼後改標題 那我是不是只要 問卦問完 改成回文 那就可以一天貼五篇問卦了? 這樣的話 新聞是不是也可以一起放寬 ? 發個新聞 然後就改成回文 這樣就可以貼五篇新聞了... 也不用發現超貼了啊先改就不會被檢舉啦 乾脆來個手動至底好了 問卦 改 成回文 再問 改成回文 第三次問 改成回文 x-taiwan 改成回文 確定是這樣嗎? blaz 回應說
blaz: 被檢舉一樣違規啊,沒被檢舉前一秒改標題你抓給我看12/18 13:21
所以 本人認為 就算檢舉前已修改 被檢舉一樣違規 4.因為已過三天 所以本人3/14 15:41 寄信詢問三位板主群 5.所以板主群 3/14 15:54 決議
seabox: 他在你檢舉前就改了不是?03/12 21:05
blaz: 所以海盒不算,我算,差一個板主 owo03/12 22:22
Bignana: 舉一實例,使用者若發文未達20字 03/14 15:46
Bignana: 經鄉民提醒後馬上增加字數03/14 15:46
Bignana: 無論是否被檢舉是否,我都認為有更正就好。03/14 15:46
Bignana: 所以我不認為這算超貼。03/14 15:47
Bignana: 駁回。03/14 15:54
6.本人不服 板主群判決 16:29 寄信不服 說明理由 要求依照組規提供修改前的文章備份當證據申訴 7.bignana 16:30 回信說不服去申訴 8.本人16:33 回信請板主群依照組規將備份寄給我當證據 9.Geminiman 17:29 公告 therock 為新任板主 10.本人不服 angelgirl13 未達超貼標準 認為therock 已經上任 所以3/15 第二次檢舉 11.3/15 therock 判定超貼 公告水桶 12.後來 therock 判定不能推翻三位板主決議 所以公告解除水桶 尊重板主群判決 13.本人不服 3/16 第三次檢舉 並使用google備份 提供該使用者的原文 14.3/21 寄信詢問進度 15 超過三日無回應 所以檢舉 附件 1~3 angelgirl13 文章 4.第一次檢舉文 5~6.2015/12/18 討論文 7.詢問信 8.bignana 回信說已回覆 9.本人不服溝通信 10.bignana 回信 11.本人回信請其提供證據 12.第二次檢舉文 13.therock 水桶 angelgirl13公告 14.therock 解除angelgirl13 水桶公告 15.第三次檢舉文 16.詢問信 ============================================================================== [註] 溝通紀錄若為信件,請將信件按「ctrl+x」轉錄到組務板; 若為水球,請將信箱裡的熱訊備份轉錄到組務板; 判決公告可按「ctrl+x」轉錄到本板,或「F」轉寄自己信箱後再轉錄。 以上所提申訴證據皆不可複製貼上,使用複製貼上者視為無效。 [註] 本組僅受理板主之行為檢舉,不受理看板違規檢舉。檢舉需檢附以下文件,檢   附要件缺少者,將行通知,未於通知時效內補齊者,得不受理檢舉。 一、[附01]證明文章。   二、[附02]溝通信件記錄(熱線水球記錄)。 -- ▲ △╴ <<百姓貴族˙荒川弘>> ˍ □ □ ╭ 沒水喝的話,不會去喝牛奶嗎? ..█▌ (好像家裡養了一頭牛一樣啊~~)C ◢ ◣ ╭哞~~!! by chen31 ◥████◤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20.136.175.159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L_TalkandCha/M.1458897889.A.2BB.html ※ 編輯: hateOnas (220.136.175.159), 03/25/2016 17:41: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