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loveching206 ()
標題附件九
時間Tue Dec 25 01:15:10 2012
※ [本文轉錄自 loveching206 信箱]
作者: letmesay (讓我說)
標題: Re: 關於板規4.4之釋疑
時間: Mon Dec 24 16:50:59 2012
你好:
版友曾與前版主julian0805是否有討論過此問題,我並不清楚
不過在julian0805當版主之前,我更早之前當版主時就已經是這樣判了
謝謝
※ 引述《loveching206 ()》之銘言:
: 午安
: 關於第一條的確犯了版規,但是我想請教的是第二條是依照哪一條板規執行?
: 您所提「也用於同一人被水桶後再多PO來累計處份。」是在板規中何處提到?
: 處罰沒錯,但是要有憑有據。
: 板規有不足之處也是需要漸漸補足完善,但不能用未曾規範的理由處罰。
: 因此我還是不能接受這樣的判決。
: 補述:有版友提到曾與前版主julian0805討論此問題,前版主的回覆是開分身發文只要別
: 違規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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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59.124.224.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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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轉錄者: loveching206 (140.119.152.33), 時間: 12/25/2012 01:15:10
推 julian0805:我的話請不要只引用一半.後半段請講完,後半段是你不要 12/25 05:19
→ julian0805:麼高調的使用分身繼續po文也不會被檢舉,另外我目前也 12/25 05:20
→ julian0805:不是版主,跟我討論沒有意義,去跟現任版主討論 12/25 05:20
→ loveching206:我聽到的只是有前半部分,也只是提供現任版主參考 12/25 11:54
→ loveching206:該板友說的話在附件2有提到 私下跟我討論說的話也差 12/25 11:56
→ loveching206:不多 還是謝謝女王的關心 12/25 11: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