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文轉錄自 loveching206 信箱]
作者: loveching206 ()
標題: Re: 關於板規4.4之釋疑
時間: Mon Dec 24 10:50:34 2012
您好,關於您所引述之板規:
或查同一人申請多個帳號並在本版發表篇數高過三篇
一經版主發現或是檢舉不經警告直接執行處分。
個人的解讀是在「每人每日」文章最多三篇前提之下,而就您所述之「被水桶的id系統
是不允許po文及推文的,但你又透過分身繼續po文」的行為違反板規:
或查同一人申請多個帳號並在本版發表篇數高過三篇
一經版主發現或是檢舉不經警告直接執行處分。
又
單日每多PO一篇則多計一週水桶處分,得累計計算,
最多累計五週(單日8篇)處分
私以為「並在本版發表篇數高過三篇」也是在「每人每日」文章最多三篇前提之下,而
loveching206此一ID並沒有違反「每人每日」文章最多三篇之前提,板規內也沒有「被水桶
的人」不得在水桶期間以其他帳號發文之規定。另對於「單日每多PO一篇則多計一週水桶處
分」此一條文,私以為也應建立在「每人每日」文章最多三篇這條板規的前提之下,。
就以上原因,我對這次的判決結果有所疑惑,還請版主釋疑。
感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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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轉錄者: loveching206 (140.119.152.33), 時間: 12/25/2012 01:14: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