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dreammoon30 (寧寧)》之銘言:
: ※ 引述《EveryBody (優兒)》之銘言:
: : 既然dreammoon30已回覆本申訴文章並做其個人認為之理由來說明、解釋,那麼本人在此就
: : 以dreammoon30所回覆之文章(如附件1、附件2)來做說明:
: : dreammoon30並沒有任何證明之文件可以證明我與SuperWater之間的關係,而對於該網友
: : (SuperWater)所發表之文章內容因為已經遭受刪除。因在臉書上有網友討論到此文章,本
: : 人了解也不是很清楚,但許多臉書上網友為SuperWater抱不平,故私下寄信給該板板主,
: : 看看是否能夠幫了上該網友一點忙,也算是功德一件。但板主似乎並不領情,也無心處理
: : ,由於本人並非當事人,因此似乎也無權到板上做申訴之動作。個人認為,汪踢板主以臉
: : 書上的私人恩怨處理板務,似乎非常不恰當。若汪踢板與臉書有合作關係則另當別論,否
: : 則網路上論壇這麼多,有微博、推特、噗浪、臉書、、、等,汪踢板都要參上一腳,似乎
: : 管的太大了!
: 臉書非wanted版面
: 所以不會處理臉書上的事情
: 但是發表在本版的文章 有違反板規 私人恩怨的部分
: 所以進行處分
: 將臉書上的私人恩怨事物至本版發表 已經明顯違反版規
: 並且我也未接獲SuperWater的申訴溝通信件
: 所以如果他對處分感到有任何疑問 可以來信與版主詢問溝通 謝謝
而個人之文章並無任何「私人恩怨」出現,結果反而加以劣退,很難相信單純的[問安]文
會被劣退。
: : 臉書上甚至有網友表示,想要幫這位傳說中的「優兒」幫忙,故特地與朋友
: : 借帳號寄站內信給這位傳說中的「優兒」請他本人加她好友,但卻遭受這位傳說中的「優
: : 兒」私下散布其個人臉書網址,由此看來,這位傳說中的「優兒」個人私下行為似乎也不
: : 太好…。而其網友也因為如此遭受許多汪踢板友之騷擾,不得以之下只好關掉臉書。
: 看你這段的敘述 明顯你知道 本版另有優兒此一人阿
: 因為你的推斷 "由此看來,這位傳說中的「優兒」個人私下行為似乎也不太好…。"
: 如果你真的是當事人 怎麼會有這樣的 推敲論點
: 所以 證明了你並非當事人 你這段文中已經自己承認了
: 我看就沒有什麼好言語上的爭論了
這位傳說中的「優兒」呢,乃是於臉書上網友所指的「優兒」,而PTT上的汪踢板究竟有多
少位「優兒」並沒有正確的解答,故臉書上網友們所討論之「優兒」為哪位何方神聖並沒
有很明顯的被指出ID來。「優兒」何其多,今天,我也可以是「優兒」,你也可以是「優
兒」,大家都可以使用「優兒」做為暱稱,因此根本就沒有所謂的「當事人」,「當事人
」在本人的眼中只是虛構的人物,只是有板友自己對號入座罷了,若可以這樣就變成「當
事人」,那麼我想任何一個人都可以在每一個板上的任何文章中自稱「當事人」。而這位
傳說中的「優兒」就是那位對號入座的「優兒」,至今仍然沒有任何文件告訴我到底是哪
一位網友這麼心虛跑出來將自己視為「當事人」…。
: : 另外,適才本人在PTT上查詢到SuperWater於黑特板所發表之文章(附件3),看來板主與板
: : 友們所認定的「優兒」或許與此人私下有什麼衝突沒有好好溝通,也可能是因為這位傳說
: : 中的「優兒」私下行為偏差,才會讓人有這種「可憐之人必有可恨之處」的感覺。
: : 以上敘述,均針對「其他人」之個人私下行為、恩怨所做說明,皆與本人無關,可惜…倒
: 這段中你也說出了 其他人 一詞 所以你知道是有真正當事人的唷
「其他人」乃是指臉書上的網友們、針對此話題鬧板的網友們,甚至是對號入座的「優兒
」,以及輕易相信對號入座之「當事人」的板主們,這些均屬於「其他人」,與本文內容
及本人無任何關聯,謝謝。
: : 楣的是,本人暱稱也叫優兒,而那位傳說中的「優兒」似乎也曾經表示自己住台中或是自
: : 稱台中人,與本人有這兩項相同之處,如同今日下午申訴文中所做的說明,板主不應以相
: : 同暱稱或相同居住地等資料視為「仿冒他人身分」來做判決,更何況在台中板的[自介]文
: : 當中,只要是住台中均可自稱「台中人」,無論是來台中唸書或是工作、當兵等。故板主
: : 若要以暱稱與居住地等可隨意變更之資料來判定「仿冒他人身分」並不妥當。本人在個人
: : 文章中也沒有提及傳說中的「優兒」及與他本人相同之電話、地址、身分證字號等難以變
: : 更之私人資料。
: 看到以上的內容以及提供的相關文章
: 你明顯是刻意仿冒他人身分至本版來鬧版的
: 處分並沒有任何不妥 以上說明 謝謝
本人再次聲明,本人並無「刻意仿冒他人身分」,任何人都可以住台中、當一個台中人,
任何人都可以在PTT使用「優兒」之暱稱,任何人都可以用「當事人」的角色去對號入座
加以陷害PO文者。只不過,令人不解的是,本人與任一位板友皆不相識,沒有與任何人私
下有什麼糾紛,不曉得為何板主會相信這種虛構的角色-「當事人」來處理板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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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4.41.171.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