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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轉錄自 dreammoon30 信箱] 作者: EveryBody (優兒) 看板: Wanted 標題: Re: [公告] 水桶公告 時間: Mon Mar 14 20:27:05 2011 有鄉民在FB為SuperWater喊冤 我想請問一下,公告內容中所述的「當事人」是哪一位? 怎麼沒有看到他在板上提出任何意見? 而文中亦無「私人恩怨」也沒有「隨意散怖他人資料」的行為,為何要桶? 理由是什麼? 能不能詳細說明? 還是現在的板主只負責水桶,都不需要負責說明、交代清楚的? 怪不得之前FB上有不少鄉民表示新上任兩位板主後,汪踢就有「文字獄」… 甚至有許多人認為新板主已經桶上癮了… 也怪不得最近加入粉絲團的鄉民越來越多,人氣都快比這裡高了! 我記得以前汪踢的人氣沒有這麼低才是… 嗯…離題了… 回到主題,我很想知道「英明的板主」在這篇公告中所指的「他」是誰? 有交代清楚嗎?沒有嘛… 這篇文章所提到的人是「優兒」 請問PTT上只能夠有一個人叫做「優兒」嗎? PTT上只能夠有一個人可以叫做「西摩斯」嗎? PTT上只能夠有一個人可以叫做「女王」嗎? 我今天如果覺得自己好像患了女王症,我改暱稱叫做「女王」可不可以? 為什麼不可以?難道PTT有這個規定嗎? 可以嘛! 我今天如果覺得我很sexy,覺得自己有如魔王一般我想取名叫「西斯摩」可不可以? 可以嘛! 噢!不是那個「摩」,我打錯字! 我自己的名稱自己打錯字可不可以? 可以嘛! 好了!現在我在此聲明,這篇文章所指的優兒就是我本人! 而我,就是「當事人」! 我有向「英明的板主」你檢舉嗎? 你要不要生出來看看檢舉的記錄在哪裡? 我交友很自由也很開放,所以我在交友方面很open, 而該文章也有提到我在「某方面」很open,請問這樣哪裡有問題嗎? 你去問一個幼稚園兒童,「某方面」會讓他想到什麼? 他們很純潔,一定有很多不一樣的答案! 「某方面」這三個字很客觀,往哪裡想自己就會認為是什麼! 所以我交友不會刻意去嫌別人哪裡不好、不能當我朋友等等的… 人與人就是要和平相處,連公告都出現「法律訴訟」不知道這是哪招…? SuperWater文中描述也沒什麼,我有必要這樣子你告我、我告你、告來告去的嗎? 現在的人就是這樣…動不動就告來告去以為很好玩,其實是在浪費司法資源… 好了,我叫「優兒」,我以「當事人」的身份在此宣佈: 我沒有向seamosshsu檢舉該文章! 那麼…現在我想請問一下, SuperWater的文章就這樣子莫名其妙的被刪掉少了一篇文章數, 請問seamosshsu要如何負責? SuperWater自從該公告起至今莫名其妙的被水桶了幾天, 請問seamosshsu要如何負責? 最後… ※本文不接受任何人推文 ※ 引述《seamosshsu (西摩斯)》之銘言: : 針對特定板友之相關徵求 : 23933 s 4 3/11 SuperWater □ [問安] 午安 : 7. 禁止將私人恩怨帶到版上、隨意散佈他人資料。 : 《違者版主可不警告直接砍文並水桶一週》 : 2.不允許針對特定板友或ID留言或是有相關徵求, : 如果需要請直接寄信或水球至該板友。 :       5.文章中他人ID和暱稱部分亦須當事人同意才得發表。 : 一經當事人檢舉則不經警告立刻給予處份,檢舉時效為24小時,以文章發表 : 起始時間計算。 : SuperWater水桶一週 : 當事人已經向我表明該文章已造成他生活及名譽方面的傷害 : 既然你都說不知道事情是不是真的 : 那來這裡亂說話是怎樣? : 更何況這裡是禁止做出針對特定板友的相關徵求 : 就算你不認識他也是一樣 : 請其他板友也要多加注意 : 未經查證的事物若是隨意散布出去 : 當事人是可以向你提出法律訴訟的 : 請大家要自愛 : 板主最多也只能做到這裡了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4.41.162.85
deepdish:bye 03/14 20:28
dalaspease:有Guts就開本尊來..開那免洗的在那邊 03/14 20:30
LAWfOREVER:根本看不懂在說什麼... 03/14 20:31
※ Deleted by: EveryBody (114.41.162.85) 03/14/2011 20:33:48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5.227.87.210
dreammoon30:根據這篇文章 申訴者對前篇文章是了解的 並且有看過 03/17 22:38
dreammoon30:所以對於3840篇中的申訴敘述他對此篇文章不了解 03/17 22:39
dreammoon30:很顯然是在說謊 非陳述事實 03/17 22:41
dreammoon30:還有此人並非SuperWater文中所指的當事人 03/17 22:50
dreammoon30:本板另一位板主西摩斯有接獲真正當事人的檢舉投訴 03/17 22:51
dreammoon30:另外如果我想申請查詢SuperWater與EveryBody兩id 03/17 22:52
dreammoon30:是否為同一個使用者 要如何申請?需要哪些資料? 03/17 22:53
EveryBody:僅了解一點點,但了解不深,因此才需要到板上尋找該文章 03/17 23:22
EveryBody:。而針對這方面,已另外做說明,請過目。 03/17 23:22
EveryBody:此外,網路上可以有10位網友叫優兒,也可以有100位或更 03/17 23:23
EveryBody:多位。所以,從字面上之描述,並沒有指到任一位「當事人 03/17 23:24
EveryBody:」。要稱「當事人」,我可以、SuperWater可以,你也可以 03/17 23:25
EveryBody:,大家都可以! 03/17 23:25
EveryBody:所以,此事從頭到尾根本就沒有所謂的「當事人」。 03/17 23: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