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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然dreammoon30已回覆本申訴文章並做其個人認為之理由來說明、解釋,那麼本人在此就 以dreammoon30所回覆之文章(如附件1、附件2)來做說明: dreammoon30並沒有任何證明之文件可以證明我與SuperWater之間的關係,而對於該網友 (SuperWater)所發表之文章內容因為已經遭受刪除。因在臉書上有網友討論到此文章,本 人了解也不是很清楚,但許多臉書上網友為SuperWater抱不平,故私下寄信給該板板主, 看看是否能夠幫了上該網友一點忙,也算是功德一件。但板主似乎並不領情,也無心處理 ,由於本人並非當事人,因此似乎也無權到板上做申訴之動作。個人認為,汪踢板主以臉 書上的私人恩怨處理板務,似乎非常不恰當。若汪踢板與臉書有合作關係則另當別論,否 則網路上論壇這麼多,有微博、推特、噗浪、臉書、、、等,汪踢板都要參上一腳,似乎 管的太大了!臉書上甚至有網友表示,想要幫這位傳說中的「優兒」幫忙,故特地與朋友 借帳號寄站內信給這位傳說中的「優兒」請他本人加她好友,但卻遭受這位傳說中的「優 兒」私下散布其個人臉書網址,由此看來,這位傳說中的「優兒」個人私下行為似乎也不 太好…。而其網友也因為如此遭受許多汪踢板友之騷擾,不得以之下只好關掉臉書。 另外,適才本人在PTT上查詢到SuperWater於黑特板所發表之文章(附件3),看來板主與板 友們所認定的「優兒」或許與此人私下有什麼衝突沒有好好溝通,也可能是因為這位傳說 中的「優兒」私下行為偏差,才會讓人有這種「可憐之人必有可恨之處」的感覺。 以上敘述,均針對「其他人」之個人私下行為、恩怨所做說明,皆與本人無關,可惜…倒 楣的是,本人暱稱也叫優兒,而那位傳說中的「優兒」似乎也曾經表示自己住台中或是自 稱台中人,與本人有這兩項相同之處,如同今日下午申訴文中所做的說明,板主不應以相 同暱稱或相同居住地等資料視為「仿冒他人身分」來做判決,更何況在台中板的[自介]文 當中,只要是住台中均可自稱「台中人」,無論是來台中唸書或是工作、當兵等。故板主 若要以暱稱與居住地等可隨意變更之資料來判定「仿冒他人身分」並不妥當。本人在個人 文章中也沒有提及傳說中的「優兒」及與他本人相同之電話、地址、身分證字號等難以變 更之私人資料。 -- 附件1 作者 dreammoon30 (寧寧) 看板 L_TalkandCha 標題 Re: [申訴] 不服Wanted板主dreammoon30不當水桶及? … 時間 Thu Mar 17 19:33:36 2011 ─────────────────────────────────────── 首先 3/11 此篇文章在本板違反板規7 私人恩怨 作者 SuperWater (WATER) 看板 Wanted 標題 [問安] 午安 時間 Fri Mar 11 16:23:35 2011 ─────────────────────────────────────── 汪踢午安 昨天半夜在臉書上看到汪踢之優兒傳奇 還滿精彩的 還有他的經典推文XD 只不過不知道優兒是誰 我也不認識 雖然那裡有寫說是台中人以及這個人的相關資訊 看起來他對某方面好像還滿open的樣子 XD 但....我還是不認識他 真的有這個人嗎? 我連事實真相為何都不知道 應該不算有指到特定人物吧... 大不了我改名稱為優兒 指的是我自己這樣= =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59.125.2.9 已於公告 ●16650 m 3/12 seamosshsu □ [公告] 水桶公告 將此篇文章處分 而文中所敘述的此位當事人已經向板主表明 該文章已造成他生活及名譽方面的傷害 接下來 於3/14 EveryBody 此位板友於板上發表此篇文章 作者 EveryBody (優兒) 看板 Wanted 標題 [問安] 晚安 時間 Mon Mar 14 22:41:27 2011 ─────────────────────────────────────── 嗨!大家好! 我先自我介紹一下! 相信板上有一些人早就認識我了! 因為我回過你的文嘛>///< 甚至現在有FB這種東西,有好康,不熟也變熟! 對了!我叫優兒,台中人喔! 隨著朋友的帶領之下一直使用他的帳號上汪踢已有一段時間! 最近總算註冊自己的新帳號了! 可是審核讓我等了好久好久! 不過前幾天終於審核通過了!總算可以不用使用朋友的帳號上PTT了! 好歹我也是汪踢的資深潛水員兼常客! 我在「某方面」可是很open的喔!>///< 喔!不要想歪!我是指「交朋友」這方面啦! 想了解我嗎?歡迎來信交換FB喔! ^.< 汪踢晚安喔!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4.41.162.85 並有板友檢舉 EveryBody 惡意模仿他人身分資料 同樣以 台中人 暱稱優兒 某方面OPEN等詞出現於文中 相繼幾天皆有以上兩位針對板友 "優兒" 刻意於板上發表造成當事人困擾之文章 根據判斷 認為此文章為刻意鬧板 並且不恰當 本人以鬧板 以及 仿冒他人身分 板規九將此人劣退處分 在此說明處分之原由 -- ~微塵に砕いて天地に還す~悔い改めよ!~ ▉▉▊ < ~* 使 " "  以下亂點嚇哭者!!自行負責* http://album.blog.yam.com/dreammoon30 PTT2 => => =>dreammoon30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5.227.87.210 ※ 編輯: dreammoon30 來自: 125.227.87.210 (03/17 19:42)
likeair:不知道delete版還有沒有此位仁兄第一篇在汪梯的PO文 03/17 21:03
dreammoon30:資源回收桶應該有 不過要找找 03/17 22:32
julian0805:恩....精華區其實收錄了那篇 但我要劣他文時他就刪了 03/17 22:33
-- 附件2 作者 dreammoon30 (寧寧) 標題 [轉錄]Re: [公告] 水桶公告 時間 Thu Mar 17 22:36:40 2011 ─────────────────────────────────────── ※ [本文轉錄自 dreammoon30 信箱] 作者: EveryBody (優兒) 看板: Wanted 標題: Re: [公告] 水桶公告 時間: Mon Mar 14 20:27:05 2011 有鄉民在FB為SuperWater喊冤 我想請問一下,公告內容中所述的「當事人」是哪一位? 怎麼沒有看到他在板上提出任何意見? 而文中亦無「私人恩怨」也沒有「隨意散怖他人資料」的行為,為何要桶? 理由是什麼? 能不能詳細說明? 還是現在的板主只負責水桶,都不需要負責說明、交代清楚的? 怪不得之前FB上有不少鄉民表示新上任兩位板主後,汪踢就有「文字獄」… 甚至有許多人認為新板主已經桶上癮了… 也怪不得最近加入粉絲團的鄉民越來越多,人氣都快比這裡高了! 我記得以前汪踢的人氣沒有這麼低才是… 嗯…離題了… 回到主題,我很想知道「英明的板主」在這篇公告中所指的「他」是誰? 有交代清楚嗎?沒有嘛… 這篇文章所提到的人是「優兒」 請問PTT上只能夠有一個人叫做「優兒」嗎? PTT上只能夠有一個人可以叫做「西摩斯」嗎? PTT上只能夠有一個人可以叫做「女王」嗎? 我今天如果覺得自己好像患了女王症,我改暱稱叫做「女王」可不可以? 為什麼不可以?難道PTT有這個規定嗎? 可以嘛! 我今天如果覺得我很sexy,覺得自己有如魔王一般我想取名叫「西斯摩」可不可以? 可以嘛! 噢!不是那個「摩」,我打錯字! 我自己的名稱自己打錯字可不可以? 可以嘛! 好了!現在我在此聲明,這篇文章所指的優兒就是我本人! 而我,就是「當事人」! 我有向「英明的板主」你檢舉嗎? 你要不要生出來看看檢舉的記錄在哪裡? 我交友很自由也很開放,所以我在交友方面很open, 而該文章也有提到我在「某方面」很open,請問這樣哪裡有問題嗎? 你去問一個幼稚園兒童,「某方面」會讓他想到什麼? 他們很純潔,一定有很多不一樣的答案! 「某方面」這三個字很客觀,往哪裡想自己就會認為是什麼! 所以我交友不會刻意去嫌別人哪裡不好、不能當我朋友等等的… 人與人就是要和平相處,連公告都出現「法律訴訟」不知道這是哪招…? SuperWater文中描述也沒什麼,我有必要這樣子你告我、我告你、告來告去的嗎? 現在的人就是這樣…動不動就告來告去以為很好玩,其實是在浪費司法資源… 好了,我叫「優兒」,我以「當事人」的身份在此宣佈: 我沒有向seamosshsu檢舉該文章! 那麼…現在我想請問一下, SuperWater的文章就這樣子莫名其妙的被刪掉少了一篇文章數, 請問seamosshsu要如何負責? SuperWater自從該公告起至今莫名其妙的被水桶了幾天, 請問seamosshsu要如何負責? 最後… ※本文不接受任何人推文 ※ 引述《seamosshsu (西摩斯)》之銘言: : 針對特定板友之相關徵求 : 23933 s 4 3/11 SuperWater □ [問安] 午安 : 7. 禁止將私人恩怨帶到版上、隨意散佈他人資料。 : 《違者版主可不警告直接砍文並水桶一週》 : 2.不允許針對特定板友或ID留言或是有相關徵求, : 如果需要請直接寄信或水球至該板友。 :       5.文章中他人ID和暱稱部分亦須當事人同意才得發表。 : 一經當事人檢舉則不經警告立刻給予處份,檢舉時效為24小時,以文章\ 發表 : 起始時間計算。 : SuperWater水桶一週 : 當事人已經向我表明該文章已造成他生活及名譽方面的傷害 : 既然你都說不知道事情是不是真的 : 那來這裡亂說話是怎樣? : 更何況這裡是禁止做出針對特定板友的相關徵求 : 就算你不認識他也是一樣 : 請其他板友也要多加注意 : 未經查證的事物若是隨意散布出去 : 當事人是可以向你提出法律訴訟的 : 請大家要自愛 : 板主最多也只能做到這裡了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4.41.162.85
deepdish:bye03/14 20:28
dalaspease:有Guts就開本尊來..開那免洗的在那邊03/14 20:30
LAWfOREVER:根本看不懂在說什麼...03/14 20:31
※ Deleted by: EveryBody (114.41.162.85) 03/14/2011 20:33:48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5.227.87.210
dreammoon30:根據這篇文章 申訴者對前篇文章是了解的 並且有看過 03/17 22:38
dreammoon30:所以對於3840篇中的申訴敘述他對此篇文章不了解 03/17 22:39
-- 附件3 #1DW7JSIF (Hate) 作者 SuperWater (優兒?) 看板 Hate 標題 [超幹] 可憐之人必有可恨之處 時間 Wed Mar 16 16:29:14 2011 ─────────────────────────────────────── 真的是莫名其妙 只是講一下說我在臉書上看到有人po了許多"優兒傳奇"這樣也會被桶 沒看到我的名稱也叫"優兒"嗎? 眼睛長到哪去了? 還以"當事人檢舉"為理由來桶我 "當事人"我幾年幾月幾日幾點幾分幾秒檢舉的? 我怎麼不知道? 做夢啊你? 整個板只有一個人可以叫"優兒"嗎? 我就不能叫"優兒"嗎? 商標喔? 還是店名? 真是莫名其妙! 什麼叫"優兒好可憐"? 可憐之人必有可恨之處啦! 一堆死宅男! 看到別人推"原po是正妹"就真的以為他是正妹 看到別人說他好可憐就真的以為他好可憐! 完完全全不知道事情的真相 真相在粉絲團啦! 看到保證你會嚇到去收驚!! 說不定心跳會停止呢!!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59.125.2.9
kokus:優兒是哪版的梗?? 03/16 16:30
XP1:福祿壽 健兒寶 孩子睡前吃一包 03/16 16:49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4.41.171.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