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maxxsu (板娘生魚片)
看板L_TalkandCha
標題Re: [申訴]女版maxxsu無法無天,無理由判人永久水桶
時間Mon Nov 17 16:54:39 2014
檢視內文違規之處
英文有個字叫bitch,維基上說明那是除了母狗外羞辱女生最重的字。
可見中西方都覺得女生太隨便就被男生上的話,不是很光榮的事
BITCH這個字眼就是污辱女性字眼,在女板使用並且還拿母狗來比較哪種比較羞辱女生
此段發言違反板規
1.
攻擊侮辱或騷擾調侃
板上女生或女性者,處二月以上五年以下水桶;
惡性重大或累犯不改者,
永久水桶。情節重大文章劣退。
發表猥褻或客觀上足使女性心生恐懼或
受冒犯之感之文字文章者,亦同。
很多當爸爸、哥哥的知道自己的女兒或妹妹給人白玩白X
心中也很不是滋味的。像榮恩看她妹被哈利波特親心中也是OOXX
『自己的女兒或妹妹給人白玩白X』。性行為應屬兩情相悅,用白玩白X來形容
此段發言違反板規
1.
攻擊侮辱或騷擾調侃
板上女生或女性者,處二月以上五年以下水桶;
惡性重大或累犯不改者,
永久水桶。情節重大文章劣退。
發表猥褻或客觀上足使女性心生恐懼或
受冒犯之感之文字文章者,亦同。
在in/out間女方所能表現的肢體語言給人類的感就覺就
比較"拍謝"(台語),
就像gay的1/0號間,誰上誰被上,也有類似的道理
女板並非18禁看板,『誰上誰被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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攻擊侮辱或騷擾調侃
板上女生或女性者,處二月以上五年以下水桶;
惡性重大或累犯不改者,
永久水桶。情節重大文章劣退。
發表猥褻或客觀上足使女性心生恐懼或
受冒犯之感之文字文章者,亦同。
台語才會有XX娘等三字經的產生,
而沒有XX爸三字經的產生。
以國罵三字經來強調被污辱的性別,
此段發言違反板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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攻擊侮辱或騷擾調侃
板上女生或女性者,處二月以上五年以下水桶;
惡性重大或累犯不改者,
永久水桶。情節重大文章劣退。
發表猥褻或客觀上足使女性心生恐懼或
受冒犯之感之文字文章者,亦同。
問題在於捅人和被捅的兩方,給人的感受是完全不同的
女板並非18禁看板,『捅人和被捅的兩方』
此段發言違反板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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攻擊侮辱或騷擾調侃
板上女生或女性者,處二月以上五年以下水桶;
惡性重大或累犯不改者,
永久水桶。情節重大文章劣退。
發表猥褻或客觀上足使女性心生恐懼或
受冒犯之感之文字文章者,亦同。
其實還是他說的那樣,和同居被白睡是八斤八兩,若沒結婚算是虧大了
女兒不聽話,成了他口中的賤x
『和同居被白睡是八斤八兩』。性行為應屬兩情相悅,用被白睡來形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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攻擊侮辱或騷擾調侃
板上女生或女性者,處二月以上五年以下水桶;
惡性重大或累犯不改者,
永久水桶。情節重大文章劣退。
發表猥褻或客觀上足使女性心生恐懼或
受冒犯之感之文字文章者,亦同。
我怎看都覺得他之前說的沒錯,是他女兒不聽話,
所以才成了他開罵的那種賤x
『認同前文文中鄙視女性長輩言論,是他女兒不聽話,所以才成了他開罵的那種賤x』。
性行為應屬兩情相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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攻擊侮辱或騷擾調侃
板上女生或女性者,處二月以上五年以下水桶;
惡性重大或累犯不改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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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猥褻或客觀上足使女性心生恐懼或
受冒犯之感之文字文章者,亦同。
同居有好處也有壞處,好處是可以試用知道適不適合自己。
但試用本身有其壞處,
『同居有好處也有壞處,好處是可以試用知道適不適合自己。』。
以試用來形容與女性發生性行為,將女性貶抑成物品等待被試用
此段發言違反板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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攻擊侮辱或騷擾調侃
板上女生或女性者,處二月以上五年以下水桶;
惡性重大或累犯不改者,
永久水桶。情節重大文章劣退。
發表猥褻或客觀上足使女性心生恐懼或
受冒犯之感之文字文章者,亦同。
壞處是試用可能會毀壞試用品,如年老色衰、墮胎不孕、性病(最常見的如HPV)
或被當試用品太久,老了沒人要
『毀壞試用品,如年老色衰、墮胎不孕。老了沒人要』。
以年老色衰、墮胎不孕。老了沒人要來形容女性。
此段發言違反板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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攻擊侮辱或騷擾調侃
板上女生或女性者,處二月以上五年以下水桶;
惡性重大或累犯不改者,
永久水桶。情節重大文章劣退。
發表猥褻或客觀上足使女性心生恐懼或
受冒犯之感之文字文章者,亦同。
當社會上試用品多,有人就乾脆不買遊戲人間
變成強者不斷試用,弱者只能接人家的試用品
『當社會上試用品多,有人就乾脆不買遊戲人間。』。
將女性貶抑成物品等待被試用、被購買。
此段發言違反板規
1.
攻擊侮辱或騷擾調侃
板上女生或女性者,處二月以上五年以下水桶;
惡性重大或累犯不改者,
永久水桶。情節重大文章劣退。
發表猥褻或客觀上足使女性心生恐懼或
受冒犯之感之文字文章者,亦同。
此篇文章違規處太多,內文大量充斥物化、貶抑、攻擊女性言論。
視為惡行重大給予永久水桶併退文處分。
使用者申訴文其他部分過於冗長且無關被處分文章,就不回覆了。
maxxsu
※ 引述《heeroyu (台大宅神)》之銘言:
: 申訴人:heeroyu
: 被申訴人:maxxsu
: 看板板名:womentalk
: 申訴訴求:maxxsu無法無天,提不出違規內容就判人永久水桶,特來揭露其暴行。
: 當然,還我清白,讓我復權是應該的。若沉冤未雪,其暴行還是得被鄉
: 民流傳,在學術網路留下罵名。
: 申訴內容:
: 親愛尊敬的小組長閣下:
: womentalk版主maxxsu實在是有夠過分的。
: 說台大宅神在下我,違反版規必須永久禁言...
: 去信詢問我文章內容哪裡有違規事實,
: 版主卻一副連說明都不打算說明,連解釋都不想解釋的-BJ4的態度。
: 試問,可以這樣處理版務,這樣草菅鄉民權益的嗎?
: 這種態度簡直是吃人gogo(台語)。
: 阿扁錯了嗎? 阿扁錯了嗎? 難道阿扁錯了嗎?
: 阿宅錯了嗎? 阿宅錯了嗎? 難道阿宅錯了嗎?
: 有那麼嚴重嗎? 必須把阿扁關到死???
: 有那麼嚴重嗎? 阿宅錯在哪呢? 必須把阿宅桶到沒有靠岸的一天呢??
: 阿宅是真的犯規,還是說話比較直,以致犯了女人版的大忌呢?
: maxxsu,你說啊! 快說!
: 拜託至少稍微說明一下,一下下、一點點就可以了。
: 這樣的要求會很過分嗎?
: 會嗎? 會嗎?
: 你說呢?
: 你說勒? 你說勒? 你說勒?
: 說請楚講明白,"有這麼難嗎?"
: "有那麼嚴重嗎?"
: 偶阿宅哪裡有錯,錯的那麼嚴重,要一次被妳"桶到天荒地老的"??
: 如果你能找到阿扁貪污的証據,阿扁給你們關到瘋,關到死都沒關係。
: 如果你能找到阿宅違規必須桶到世界末日那一天的証據,阿宅給你們桶到溼,
: 桶到永遠靠不了岸都沒關係。
: 可是maxxsu卻什麼也不交待。
: 說清楚,講明白有那麼難嗎?
: 還是,maxxsu根本就提不出所謂的違規事實?
: 永久禁言是多重的處分,可以這樣隨隨便便嗎?
: 無憑無據的,可以嗎?
: "莫需有"的罪名是可以的嗎?
: 這....這....太過分了!
: 要永久桶一個人,也請指出他哪邊違規,達到可以處以永久禁言的標準。
: 這不是一個版主分內該做的事嗎?
: 這不是任何有基本法理常識的人都覺得再基本不過的事嗎?
: 而版主maxxsu給我們什麼?
: "nothing"! "nothing"! "nothing"!
: 什麼也沒有!
: 我不要求"everything",至少你要給個"something"吧!
: 什麼時候開始,ptt的判決可以這樣判的,還是永久禁言耶!
: 難道說"別人的囝仔死賣了"(台語)?
: 桶的是別人家的孩子? 所以就可以這樣隨隨便便嗎?
: 台語說"生眼珠不曾看過這樣的代誌",這簡直是太過分了,根本是無法無天。
: 台語說,"做代誌嘟嘟啊好 的 好"!
: 不要太超過喔..
: 這幾天香港發生了佔中遊行,讓我深感:
: 香港即便再不民主,特首即使不是直選的,也不致於如此的濫權無理。
: 經去信溝通,
: 版主maxxsu,完全提不出內容哪裡違規,
: 卻莫名奇妙的要我看他平常公告是如何公告的。
: 意思好像是說"她向來的習慣就是不需要提出違規內容,就能隨意判人水桶"?
: 我認為maxxsu"妳過去如何公告的,那是妳家的事...."
: 錯的事做100次還是錯的..
: 在白色恐怖的時代,可以隨隨便便判人死罪,最後屍體也不給你
: ,或只留給你燒好的骨灰罈。
: 難道說,ptt可以這樣胡作非為嗎?
: 以前的反人權陋習一再重覆就合理嗎?
: 這樣什麼樣的回答.....
: 今天ptt有那麼黑的嗎? 有那麼不透明的嗎? 連道理都不打算說了嗎?
: 我只知道在ptt任何講道理,負責任的版主,在判決中都會具體指出其內容哪裡違規der。
: 任何鄉民需要的就只是--說清楚,講明白.....
: 指出文章中的犯規內容與適用版規間對應關係,有那麼難嗎?
: 這要求會不合理嗎?
: 這不是任何判決最基本的嗎?
: 這不是任何講道理的人都知道的事嗎?
: 連個簡單的陳述maxxsu妳以為都可以省了嗎?
: 如果找不出違規的証據,就該無罪釋放。
: 如果達不到一般人認知的嚴重違規程度,
: 就不要草菅鄉民權益,隨意判人永久禁言。
: 以上,不都是任何文明人都懂的道理嗎?
: 我真的需要把這些道理一一指給版主聽嗎?
: 試想,若網民不小心google到這篇文章,
: 對於這種判法有什麼感想? 若他正在吃飯,會不會噴飯?
: maxxsu,你要說某人違反的版規第x條,
: 也請你具體指出,其文章內容到底哪裡違反該條版規。
: 而不是一副,我說你是犯了版規幾,你就是版規幾,
: 而「完全不交代文章內容到底哪裡觸犯了該條版規」的態度。
: 你那一套只公告編號幾,卻完全不指出具體違規內容為何的
: 作法,說是「粗糙草率」,還太客氣,
: 根本就是「胡來」。用這一套就隨便給人永久水桶,
: 說是"無法無天"也不為過。
: 今天版主有用嚴謹態度去看待"永久禁言"這樣嚴重的處分嗎?
: 若是你尊重一個國民對學術網路的正當使用權益,你就不會那樣漠視一個人的網路發言權。
: 你要判人違反版規幾,也請你先指出他內容哪裡違反版規幾....
: 不然,任何人都能質疑,你可能憑個人好惡或某些壓力而隨便亂判,
: 不然,任何人都能質疑,你可能完全不管文章內容,就隨便找個版規桶人了事。
: 這種判法如果行的通的話,那是不是可以不管真假,不管內容,不管是非,
: 要硬指鹿為馬也都可以了?
: --------------------------------------------------------------------
: --------------------------------------------------------------
: 溝通信件(附件3):
: 因為,在我的文章下面的推(噓)文中,有好幾個人希望我被水桶。
: (也許,是說話太直惹腦某些人士)
: 所以,讓人有合理的理由去懷疑,是否因為"輿論"的壓力,而影響了版主的水桶判決呢?
: 對於本人的質疑,maxxsu回信中提到:
: 「自己去看板上有多少文章被噓到XX還存活。花點時間蒐尋不難。 Z > -100 就好」
: 我只能說,她還是沒回答我的問題,沒化解我的質疑。
: maxxsu提到我的質疑是否有經過大腦思考,讓人聽起來十分的不爽。
: 也就是台語說的"火大"。
: 我必須說,maxxsu版主在邏輯上犯了一個不該犯的錯誤,
: 他誤以為所謂的「輿論」完全可以用"噓XX" 來量化。
: 他似乎不了解,同樣噓XX的文章中,「輿論」還有分成不同情況的。
: 比如,同樣噓XX的文章,
: 有的內容鄉民也只是看到想罵罵而已,並不希望砍文或水桶。
: 有的內容卻容易引起部分敏感鄉民的腦怒,而會希望版主砍文或水桶。
: 所以,同樣嘘xx的文章,在"輿論"上還是有差異的,必須細分的。
: 任何具邏輯觀念的人都知道,
: 噓XX最多能代表版眾不以為然、不悅或不爽或其他,
: 噓XX不過是「輿論」的其中一項指標而已。
: "噓XX" 絕不等同於「輿論」。
: "噓xx"這單一的指標,也不能用來完全代表「輿論」。
: 簡單的來說,去看所有噓XX的文章,去檢視所謂的「輿論」,
: 會發現,並不是所有的噓XX的文章,
: 底下的推文,都有鄉民會希望砍主刪文或水桶。
: 同樣噓XX的文章,是否會形成鄉民希望砍文或水桶的「輿論」?
: 可能還要看內容的"敏感"與否。
: 同樣"噓XX"的文章,可能會因為議題是否較為敏感的差異,
: 而在「輿論」上可能有"留不得"與"不妨留下來讓鄉民們鞭x"的差異。
: 比如,白目、無聊的文章,很多路人可能路過就隨口罵幾句,發洩一下,
: 反而不希望版主砍文,
: 但涉及性別、宗教、種族、政治等敏感議題的文章,有人就是看了眼紅,
: 無法容忍文章的存在,而想慫恿版主砍文。
: 而版主似乎完全不知道"這是有差異 der"
: 在溝通信中不客氣的說人的思考"不經過大腦"。
: 請問,版主"你的思考是否經過大腦呢?"
: maxxsu妳說呢? 妳說呢? 妳說呢?
: 到底是誰的思考沒經過大腦?
: maxxsu 妳說勒?
: 所以,版主把噓XX等同於「輿論」要求,在邏輯上是說不通的,
: 還教訓阿宅我說什麼,文字經不經過大腦?
: 我是很不想把這句「是否經過大腦」回送給版主der。
: 畢竟阿宅我不喜歡和人一般見識的。
: 我必須說,很多人思考都有經過大腦,
: 問題是他可能絞盡腦汁,想出來的東西還是錯的。
: 因為可能他的邏輯功能比較弱,這樣就需要加強邏輯的訓練。
: 遇到這種人,我通常會勸她去選修一門台大的「邏輯」通識課程。
: 這可以去旁聽的,不用錢的...
: 加油囉! maxxsu版主!
: go! go! go!
: 另外,版主在溝通信中也提到
: 如果我去申訴,「他會讓我知道00XXXXX」!
: 這是所謂的"官威式的回答"嗎?
: 那種聽來似乎有某種威脅語氣的口吻,我是沒在怕的.....
: 其實,事情很單純的。
: maxxsu,妳只要讓鄉民知道「文章內容哪裡違規」,不就什麼事都沒了嗎?
: 若言之有理,鄉民就不會來這上訴。
: 可版主卻什麼也不說,難道說版主根本說不出到底哪裡違規嗎??
: 說清楚,講明白,不要打馬虎眼,否則現代"官場現形記"
: 就會在這裡上演。並在往後的數年,可以被網民"google"到。
: 不要說什麼1/2,幾分之幾的。
: 到底我文章哪裡違規,直接把內容點出來,讓大家看看為何這屬於違規內容,
: 為何這嚴重到必須永久禁言.....
: 你說的有道大家會給你拍拍手,你說不出其所以然的話,
: 那就是.........., you know
: ----------------------------------------------------------
: ------------------------------------------------------
: 申訴的正當性與必要性(理性與感性的訴求):
: 我無緣無故被判"永久禁言",按理說我不常上"womentalk"版
: 應該可以摸摸鼻子算了。
: 所以,也許有人會問,為何我要申訴???
: 是否是因為我有納稅?
: 因為,ptt的網路費用(學術網路),是由納稅者買單,所以我要申訴嗎?
: No, I don't care.
: 反正公帑被浪費濫用的case太多了....鄉民也莫可奈何。
: 誰叫你只是鄉民呢?
: 是否因為我不爽,所以想來申訴呢?
: 沒錯,我是有那麼一點不爽,但我會因此花時間打那麼多字嗎?
: 說真的去遊戲世界殺怪,還比打這種申訴文爽多了。
: 如果不爽就去爽一下不是比較快嗎?
: 雖然我被人「報老鼠冤」,莫名其妙收到一封信,
: 要我去繳一張我註冊以來從沒看過的站務罰單。
: 但我了解冤冤相報何時了的道理....
: 更何況,在bbs的生態,小小鄉民要「報老鼠冤」是贏面不大的。
: 是孰能忍,孰不能忍,蔣公有容乃大,但容忍小日本也會有底限的。
: 當面臨民族存亡之秋,當台灣或自由的網路世界,其自由、民主與法治的精神受到侵害
: 時。不論是蜘蛛人、蝙蝠俠、鋼鐵人、電神索爾、浩克、美國隊長、金鋼狼、
: 鹹蛋超人還是酷斯拉,都會挺身而出組成XX聯盟的。
: 因為,再忍就變成忍者龜了,十幾年來就只能出兩、三部?
: 雖然,依過往經驗,小x米對大x魚,結果如何可想而知。
: you know.....
: 申訴常常是沒用der,
: 哪怕是再無法無天的事。只要當事人臉皮夠厚,鄉民也常常無可奈何。
: but, 那些都不是重點。
: 重點是,在缺乏民主法治觀念的社會,揭弊是最重要的事。
: 就像檢舉不肖廠商使用"地溝油"的阿伯是該被贊許的
: SO,該作的"揭弊"還是要做的....
: 使其成為網路活教材,用來培養未來國民的民主法治精神,
: 也是好事一件。
: maybe多少可以讓一些想胡作非為、無法無天的人可以"收斂一點"。
: 沉默有時只會讓犯罪者更加肆無忌憚,最後演變成無法收拾的悲劇。
: 雖然"凡走過,不一定可以留下足跡",
: 比如尹案關鍵錄音帶被消磁,連NASA都無法復原。
: 但GOOGLE大神的法力多少還是有一些的。所以,揭弊文還是有些存在的價值的,
: 比如,我們可以用GOOGLE查到N年前的文字,什麼版主胡亂桶了幾十、上百人,
: 然後胡語亂語一通,最後搞到自己黯然下台的鬧劇。
: 人們將可以從中得到反思,我們所處的真的已經是自由民主的社會了嗎?
: 還是我們常常只是自欺欺人呢?
: 當我們嘲笑某些發展中的地區喝吃地溝油的時候,我們卻發現台灣到處可見使用地溝油的食品....
: 所謂,台灣最美的風景是人,是不是只是自慰式的語言呢?
: 台灣是我成長的土地,伊是我耶阿母!
: 所以,我無法忍受有人「隨意踐踏台灣人辛苦奮鬥數十載,好不容易才爭取到的的自由、民主與法治」。
: (至少表面上是如此的)
: 特別在大學生常出沒的學術網路bbs上,這種無法無天的行為,是絕不能被縱容的。
: 女權絕對要尊重,但女權絕不能侵犯到最基本的人權。
: 否則那不是真正的女權,而是濫權
: 為了捍衛"台灣阿母"好不容易得來的自由、民主與法治精神,
: 所以,小小鄉民我只好來申訴了。
: ++++++++++++++++++++++++++++++++++++++++++++++++++
: +++++++++++++++++++++++++++++++++++++++++++++++
: +++++++++++++++++++++++++++++++++++++++++++++++
: -------------------------------
: 以下抱歉文長,可忽略
: ------------------
: 申訴的訴求與期待:
: 我除了對台灣阿母有感情,我對ptt也是有感情的。
: 因為ptt曾經"深得我心"......
: 從莎拉上我猜,到表特版,到莎拉之亂事件,到最近的鄉土劇男演員事件....
: 這麼多年來我見証了ptt的許多事件。
: 如果沒有ptt我也不知道mini是誰?
: 所以,我是不願看到ptt的自由精神被踐踏的....
: 至今,我還是很難相信,在網路世界數十載,在自由世界的台灣.
: 還是在學術網路上,會遇到連道理都不打算和你說的人。
: 在威權時代,要辦人還得費心去羅織罪名,還得加工犯罪事証。
: 來杜悠悠之口,
: 而版主卻不交待具體違規內容,不打算檢視相關事物,
: 就能夠判決人終身禁言。
: 這作法比白色恐佈時代的作法更加粗暴。
: 岳飛被殺前時,韓世忠問秦檜岳飛何罪,秦檜給他"莫須有"的回答...
: 砍我文桶我永久,難道沒有指出哪裡違規也可以嗎?
: 這.....這....像話嗎?
: 這是21世紀的台灣嗎?
: 我個人被水X事小,PTT的榮辱事大,
: 那種判決方法傳出去能聽嗎?
: 台灣引以為傲的民主與法治,
: 都會像地溝油新聞一樣,讓人從以台灣食安為榮,變成為恥。
: 他說如何就如何。那和將人以"莫須有"論罪有何差別?
: PTT什時變成這種連道理都不打算說的野蠻世界?
: 難道地球暖化,人心不古,做人連基本的道理也不管了嗎?
: 連GAY(台語)一下,不要給人說嘴也都不用了嗎?
: 難道聖賢書上的禮義廉恥,在這個時代,在這個虛擬的網路世界。都不適用了嗎?
: 難道"莫須有"的執法方式,不是宋朝的特產,而是21世紀的PTT也存在的??
: 這......這....未免也太不可思議了。
: 我無言了 我傻眼了 我在作夢嗎?
: 人類真的沒有因為文明的演進而進步嗎?
: 還是所謂文明的人類,只不過是自欺欺人的說法呢?
: Oh no!
: 我不願相信,人類不是那樣的...不是der....
: 人們不是常說:「台灣最美的風景是人」嗎?
: So,i think that 應該只有一小小小部分的人,因為在某些小環境裡不受監督....
: 所以,才會傲慢至此,不管自由與法治的最基本精神。
: BBS雖然未必是講道理的世界,和現實世界一樣是講實力與關係的世界。
: 但是,凡事總不能太扯吧! 再扯也要有上限吧!
: 至少,該裝的還是要裝一下吧....
: 否則,傳出去能聽嗎????
: 還是一皮天下無難事????
: 日本要侵略中國,還要藉口一名士兵失蹤。
: 美帝要入侵伊拉克,還要謊稱有找到大規模毀滅性武器
: 而今maxxsu版主,卻什麼也不交代,就一副我說你是編號幾就編號幾的態度。
: 那和沒找到武器就硬說人有武器的野蠻行為有什兩樣?
: 如果一個法官,審理公然污辱罪的case,
: 若他沒能指出那段文字有問題,就能寫出判決文,
: 那根本連恐龍法官的邊還沾不上,
: 因為這樣的法官似乎沒有法理上該有的論述與推理能力。
: 大腦還在演化中的三葉蟲說不定在基因的某些片段,早演化出相關的功能了。
: 在BBS的世界,雖然人面獸心者不在世數,
: 但至少大家表面上都戴著個文明人的面具,而表現出講道理的樣子,
: 可就是有人卻是連道理也不打算說了,沒找到槍就說你有槍,這像話嗎?
: 傳到對岸、香港、新加坡、大馬、華人圈、歐美、非洲、澳洲、大洋洲、南極洲、北極浮冰,能聽嗎?
: 虧大家都還說台灣是最美的風景是人, 台灣人是華人世界的文明典範。
: 因為台灣人文明、講道理、不野蠻.....
: 可在BBS上竟出現,這種連道理都不打算說的CASE,恐怕連韓寒看了都會心寒。
: 版x的判決完全沒有論述,沒有標準,完全提不出發文內容與版規間的適用關係。
: 按他那種判法,任何人發個文只要他看不順眼,
: 就閉著眼睛,或擲骰子,版規1-20中隨便找一條,關人了事就好了。
: 那法條寫哪些細節有何用?
: 這樣要指鹿為馬都可以了
: PTT加油囉! 我會挺你到你關機的那一天為止。
: 因為 你曾深得我心
: 我是念舊的 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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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xukyou: 板皇囉 說你違反板規就違反板規 11/17 18:36
推 Spell16: 支持生魚片判決。 11/17 19:56
推 fxukyou: 我終於瞭解三人成虎的由來了 11/17 20:00
→ fxukyou: 生魚片說你違反板規我還不信,第二個偽娘說你違反板規我 11/17 20:02
→ fxukyou: 也不信,現在那個什麼翻車魚的說你違反板規,我終於信了 11/17 20:03
推 BigGG30cm: 女版版規早就變質了,某人上任後,把版主權力無限擴大 11/17 21:12
→ BigGG30cm: 小組長有心管的話,真的要去看旗下有些版的版規合不合 11/17 21:15
→ BigGG30cm: 理,不然有些人真的一上任大改版規增權,太誇張 11/17 21:16
推 Spell16: 看看都是什麼樣的ID在造謠,就知道被申訴的版主一定 11/17 22:08
推 wallowes: 結論就是男生別去womentalk發文吧,台灣女權主義應該排 11/17 22:35
→ wallowes: 名世界第一了。 11/17 22:35
推 ocean5566: 恩 ..沒什麼話想說 我也被永桶 我只推了兩句推文 11/17 22:39
→ ocean5566: 1.難道是下面很大? 2.好想仇女喔qq 11/17 22:40
→ ocean5566: 就這兩句話 我就被永桶了 ....ㄎㄎ 頗好笑 11/17 22:40
→ ocean5566: 還好平常本來就沒在看 所以沒啥差... zzz 11/17 22:40
→ FinalAce: 自己去翻創板板主拉卓的判例,他被一堆人戰。結果其實 11/18 08:22
→ FinalAce: 他判的還比較輕,現在女板板規引用方式已經積非成是, 11/18 08:22
→ FinalAce: 把應該客觀認定的事情當成主觀認定就成立。面對質疑說 11/18 08:23
→ FinalAce: 法一律"板主心證"當藉口。 11/18 08:23
→ FinalAce: 更好笑的是M板主連一罪一罰基本概念都沒做到,老是愛連 11/18 08:24
→ FinalAce: 續把違規併再一起然後透過黑箱累計成永久水桶。 11/18 08:25
→ FinalAce: 原文提個bitch就叫做侮辱女生?受冒犯感文字文章? 11/18 08:26
→ FinalAce: 講解個英文單字涵義用法就違規,真標準文字獄= = 11/18 08:27
推 BigGG30cm: 誰敢質疑當過八卦版主的人訂的版規(?) 11/18 09:52
推 himlive: 我敢 11/18 16:11
推 hateOnas: 那來這邊幹麻? 11/18 16:17
推 Spell16: 如果bitch不叫做污辱女生,那什麼叫做污辱女生(茶) 11/18 20:05
推 FinalAce: 真的很好笑的邏輯,提到某字又不代表拿這字罵人= =] 11/18 20:10
→ FinalAce: 看原文只是拿bitch之所以可以罵人,背後代表的社會觀感 11/18 20:10
→ FinalAce: 而已。女板板主邏輯都跟你一樣的話文字獄不意外= = 11/18 20:11
推 Spell16: 如果你把原文的女生都帶入你媽媽的名字.....(茶) 11/18 20:23
→ FinalAce: 自己要亂代換詞彙,然後用代換過的解讀來說別人違規? 11/18 21:11
→ FinalAce: 這樣跟"捏造"罪名有啥不同= =a 11/18 21:11
推 KatyPerry66: Final 正面回答問題好嗎。是不是用X代替就不算侮辱 11/18 21:30
→ KatyPerry66: 字眼 是的話我有很多XX話想對你說喔 11/18 21:30
推 KatyPerry66: 不過我看你只會裝做沒看到吧 呵呵 11/18 21:32
→ FinalAce: 用X代替的話,就是有各種想像可能阿= =,按照PTT的習慣 11/18 22:33
→ FinalAce: 根本不構成辱罵,就像某A某B這樣只打ID開頭,也是利用沒 11/18 22:33
→ FinalAce: 全部打出來的方式規避判別指定對象不是嗎? 11/18 22:34
推 FinalAce: 不要碰到反對意見就先給人貼標籤"為反而反"之類的。 11/18 22:36
→ FinalAce: 這樣濫用板規,把莫須有的罪名硬加在使用者身上,本就可 11/18 22:37
→ FinalAce: 以受到使用者公評= = 11/18 22:37
→ FinalAce: 女板板規設計本身就夠偏頗了,板主裁決還再偏頗一次。那 11/18 22:38
→ FinalAce: 幾乎已經談不上公平客觀、依法行政了。 11/18 22:38
→ LsBlue: 就是亂來阿 沒有公平客觀真是愧對開放資源的PTT 12/08 18: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