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華區beta L_TalkandCha 關於我們 聯絡資訊
檢視內文違規之處 英文有個字叫bitch,維基上說明那是除了母狗外羞辱女生最重的字。 可見中西方都覺得女生太隨便就被男生上的話,不是很光榮的事 BITCH這個字眼就是污辱女性字眼,在女板使用並且還拿母狗來比較哪種比較羞辱女生 此段發言違反板規 1.攻擊侮辱或騷擾調侃板上女生或女性者,處二月以上五年以下水桶; 惡性重大或累犯不改者,永久水桶。情節重大文章劣退。 發表猥褻或客觀上足使女性心生恐懼或受冒犯之感之文字文章者,亦同。 很多當爸爸、哥哥的知道自己的女兒或妹妹給人白玩白X 心中也很不是滋味的。像榮恩看她妹被哈利波特親心中也是OOXX 『自己的女兒或妹妹給人白玩白X』。性行為應屬兩情相悅,用白玩白X來形容 此段發言違反板規 1.攻擊侮辱或騷擾調侃板上女生或女性者,處二月以上五年以下水桶; 惡性重大或累犯不改者,永久水桶。情節重大文章劣退。 發表猥褻或客觀上足使女性心生恐懼或受冒犯之感之文字文章者,亦同。 在in/out間女方所能表現的肢體語言給人類的感就覺就 比較"拍謝"(台語), 就像gay的1/0號間,誰上誰被上,也有類似的道理 女板並非18禁看板,『誰上誰被上』 此段發言違反板規 1.攻擊侮辱或騷擾調侃板上女生或女性者,處二月以上五年以下水桶; 惡性重大或累犯不改者,永久水桶。情節重大文章劣退。 發表猥褻或客觀上足使女性心生恐懼或受冒犯之感之文字文章者,亦同。 台語才會有XX娘等三字經的產生, 而沒有XX爸三字經的產生。 以國罵三字經來強調被污辱的性別, 此段發言違反板規 1.攻擊侮辱或騷擾調侃板上女生或女性者,處二月以上五年以下水桶; 惡性重大或累犯不改者,永久水桶。情節重大文章劣退。 發表猥褻或客觀上足使女性心生恐懼或受冒犯之感之文字文章者,亦同。 問題在於捅人和被捅的兩方,給人的感受是完全不同的 女板並非18禁看板,『捅人和被捅的兩方』 此段發言違反板規 1.攻擊侮辱或騷擾調侃板上女生或女性者,處二月以上五年以下水桶; 惡性重大或累犯不改者,永久水桶。情節重大文章劣退。 發表猥褻或客觀上足使女性心生恐懼或受冒犯之感之文字文章者,亦同。 其實還是他說的那樣,和同居被白睡是八斤八兩,若沒結婚算是虧大了 女兒不聽話,成了他口中的賤x 『和同居被白睡是八斤八兩』。性行為應屬兩情相悅,用被白睡來形容 此段發言違反板規 1.攻擊侮辱或騷擾調侃板上女生或女性者,處二月以上五年以下水桶; 惡性重大或累犯不改者,永久水桶。情節重大文章劣退。 發表猥褻或客觀上足使女性心生恐懼或受冒犯之感之文字文章者,亦同。 我怎看都覺得他之前說的沒錯,是他女兒不聽話, 所以才成了他開罵的那種賤x 『認同前文文中鄙視女性長輩言論,是他女兒不聽話,所以才成了他開罵的那種賤x』。 性行為應屬兩情相悅 此段發言違反板規 1.攻擊侮辱或騷擾調侃板上女生或女性者,處二月以上五年以下水桶; 惡性重大或累犯不改者,永久水桶。情節重大文章劣退。 發表猥褻或客觀上足使女性心生恐懼或受冒犯之感之文字文章者,亦同。 同居有好處也有壞處,好處是可以試用知道適不適合自己。 但試用本身有其壞處, 『同居有好處也有壞處,好處是可以試用知道適不適合自己。』。 以試用來形容與女性發生性行為,將女性貶抑成物品等待被試用 此段發言違反板規 1.攻擊侮辱或騷擾調侃板上女生或女性者,處二月以上五年以下水桶; 惡性重大或累犯不改者,永久水桶。情節重大文章劣退。 發表猥褻或客觀上足使女性心生恐懼或受冒犯之感之文字文章者,亦同。 壞處是試用可能會毀壞試用品,如年老色衰、墮胎不孕、性病(最常見的如HPV) 或被當試用品太久,老了沒人要 『毀壞試用品,如年老色衰、墮胎不孕。老了沒人要』。 以年老色衰、墮胎不孕。老了沒人要來形容女性。 此段發言違反板規 1.攻擊侮辱或騷擾調侃板上女生或女性者,處二月以上五年以下水桶; 惡性重大或累犯不改者,永久水桶。情節重大文章劣退。 發表猥褻或客觀上足使女性心生恐懼或受冒犯之感之文字文章者,亦同。 當社會上試用品多,有人就乾脆不買遊戲人間 變成強者不斷試用,弱者只能接人家的試用品 『當社會上試用品多,有人就乾脆不買遊戲人間。』。 將女性貶抑成物品等待被試用、被購買。 此段發言違反板規 1.攻擊侮辱或騷擾調侃板上女生或女性者,處二月以上五年以下水桶; 惡性重大或累犯不改者,永久水桶。情節重大文章劣退。 發表猥褻或客觀上足使女性心生恐懼或受冒犯之感之文字文章者,亦同。 此篇文章違規處太多,內文大量充斥物化、貶抑、攻擊女性言論。 視為惡行重大給予永久水桶併退文處分。 使用者申訴文其他部分過於冗長且無關被處分文章,就不回覆了。 maxxsu ※ 引述《heeroyu (台大宅神)》之銘言: : 申訴人:heeroyu : 被申訴人:maxxsu : 看板板名:womentalk : 申訴訴求:maxxsu無法無天,提不出違規內容就判人永久水桶,特來揭露其暴行。 : 當然,還我清白,讓我復權是應該的。若沉冤未雪,其暴行還是得被鄉 : 民流傳,在學術網路留下罵名。 : 申訴內容: : 親愛尊敬的小組長閣下: : womentalk版主maxxsu實在是有夠過分的。 : 說台大宅神在下我,違反版規必須永久禁言... : 去信詢問我文章內容哪裡有違規事實, : 版主卻一副連說明都不打算說明,連解釋都不想解釋的-BJ4的態度。 : 試問,可以這樣處理版務,這樣草菅鄉民權益的嗎? : 這種態度簡直是吃人gogo(台語)。 : 阿扁錯了嗎? 阿扁錯了嗎? 難道阿扁錯了嗎? : 阿宅錯了嗎? 阿宅錯了嗎? 難道阿宅錯了嗎? : 有那麼嚴重嗎? 必須把阿扁關到死??? : 有那麼嚴重嗎? 阿宅錯在哪呢? 必須把阿宅桶到沒有靠岸的一天呢?? : 阿宅是真的犯規,還是說話比較直,以致犯了女人版的大忌呢? : maxxsu,你說啊! 快說! : 拜託至少稍微說明一下,一下下、一點點就可以了。 : 這樣的要求會很過分嗎? : 會嗎? 會嗎? : 你說呢? : 你說勒? 你說勒? 你說勒? : 說請楚講明白,"有這麼難嗎?" : "有那麼嚴重嗎?" : 偶阿宅哪裡有錯,錯的那麼嚴重,要一次被妳"桶到天荒地老的"?? : 如果你能找到阿扁貪污的証據,阿扁給你們關到瘋,關到死都沒關係。 : 如果你能找到阿宅違規必須桶到世界末日那一天的証據,阿宅給你們桶到溼, : 桶到永遠靠不了岸都沒關係。 : 可是maxxsu卻什麼也不交待。 : 說清楚,講明白有那麼難嗎? : 還是,maxxsu根本就提不出所謂的違規事實? : 永久禁言是多重的處分,可以這樣隨隨便便嗎? : 無憑無據的,可以嗎? : "莫需有"的罪名是可以的嗎? : 這....這....太過分了! : 要永久桶一個人,也請指出他哪邊違規,達到可以處以永久禁言的標準。 : 這不是一個版主分內該做的事嗎? : 這不是任何有基本法理常識的人都覺得再基本不過的事嗎? : 而版主maxxsu給我們什麼? : "nothing"! "nothing"! "nothing"! : 什麼也沒有! : 我不要求"everything",至少你要給個"something"吧! : 什麼時候開始,ptt的判決可以這樣判的,還是永久禁言耶! : 難道說"別人的囝仔死賣了"(台語)? : 桶的是別人家的孩子? 所以就可以這樣隨隨便便嗎? : 台語說"生眼珠不曾看過這樣的代誌",這簡直是太過分了,根本是無法無天。 : 台語說,"做代誌嘟嘟啊好 的 好"! : 不要太超過喔.. : 這幾天香港發生了佔中遊行,讓我深感: : 香港即便再不民主,特首即使不是直選的,也不致於如此的濫權無理。 : 經去信溝通, : 版主maxxsu,完全提不出內容哪裡違規, : 卻莫名奇妙的要我看他平常公告是如何公告的。 : 意思好像是說"她向來的習慣就是不需要提出違規內容,就能隨意判人水桶"? : 我認為maxxsu"妳過去如何公告的,那是妳家的事...." : 錯的事做100次還是錯的.. : 在白色恐怖的時代,可以隨隨便便判人死罪,最後屍體也不給你 : ,或只留給你燒好的骨灰罈。 : 難道說,ptt可以這樣胡作非為嗎? : 以前的反人權陋習一再重覆就合理嗎? : 這樣什麼樣的回答..... : 今天ptt有那麼黑的嗎? 有那麼不透明的嗎? 連道理都不打算說了嗎? : 我只知道在ptt任何講道理,負責任的版主,在判決中都會具體指出其內容哪裡違規der。 : 任何鄉民需要的就只是--說清楚,講明白..... : 指出文章中的犯規內容與適用版規間對應關係,有那麼難嗎? : 這要求會不合理嗎? : 這不是任何判決最基本的嗎? : 這不是任何講道理的人都知道的事嗎? : 連個簡單的陳述maxxsu妳以為都可以省了嗎? : 如果找不出違規的証據,就該無罪釋放。 : 如果達不到一般人認知的嚴重違規程度, : 就不要草菅鄉民權益,隨意判人永久禁言。 : 以上,不都是任何文明人都懂的道理嗎? : 我真的需要把這些道理一一指給版主聽嗎? : 試想,若網民不小心google到這篇文章, : 對於這種判法有什麼感想? 若他正在吃飯,會不會噴飯? : maxxsu,你要說某人違反的版規第x條, : 也請你具體指出,其文章內容到底哪裡違反該條版規。 : 而不是一副,我說你是犯了版規幾,你就是版規幾, : 而「完全不交代文章內容到底哪裡觸犯了該條版規」的態度。 : 你那一套只公告編號幾,卻完全不指出具體違規內容為何的 : 作法,說是「粗糙草率」,還太客氣, : 根本就是「胡來」。用這一套就隨便給人永久水桶, : 說是"無法無天"也不為過。 : 今天版主有用嚴謹態度去看待"永久禁言"這樣嚴重的處分嗎? : 若是你尊重一個國民對學術網路的正當使用權益,你就不會那樣漠視一個人的網路發言權。 : 你要判人違反版規幾,也請你先指出他內容哪裡違反版規幾.... : 不然,任何人都能質疑,你可能憑個人好惡或某些壓力而隨便亂判, : 不然,任何人都能質疑,你可能完全不管文章內容,就隨便找個版規桶人了事。 : 這種判法如果行的通的話,那是不是可以不管真假,不管內容,不管是非, : 要硬指鹿為馬也都可以了? : -------------------------------------------------------------------- : -------------------------------------------------------------- : 溝通信件(附件3): : 因為,在我的文章下面的推(噓)文中,有好幾個人希望我被水桶。 : (也許,是說話太直惹腦某些人士) : 所以,讓人有合理的理由去懷疑,是否因為"輿論"的壓力,而影響了版主的水桶判決呢? : 對於本人的質疑,maxxsu回信中提到: : 「自己去看板上有多少文章被噓到XX還存活。花點時間蒐尋不難。 Z > -100 就好」 : 我只能說,她還是沒回答我的問題,沒化解我的質疑。 : maxxsu提到我的質疑是否有經過大腦思考,讓人聽起來十分的不爽。 : 也就是台語說的"火大"。 : 我必須說,maxxsu版主在邏輯上犯了一個不該犯的錯誤, : 他誤以為所謂的「輿論」完全可以用"噓XX" 來量化。 : 他似乎不了解,同樣噓XX的文章中,「輿論」還有分成不同情況的。 : 比如,同樣噓XX的文章, : 有的內容鄉民也只是看到想罵罵而已,並不希望砍文或水桶。 : 有的內容卻容易引起部分敏感鄉民的腦怒,而會希望版主砍文或水桶。 : 所以,同樣嘘xx的文章,在"輿論"上還是有差異的,必須細分的。 : 任何具邏輯觀念的人都知道, : 噓XX最多能代表版眾不以為然、不悅或不爽或其他, : 噓XX不過是「輿論」的其中一項指標而已。 : "噓XX" 絕不等同於「輿論」。 : "噓xx"這單一的指標,也不能用來完全代表「輿論」。 : 簡單的來說,去看所有噓XX的文章,去檢視所謂的「輿論」, : 會發現,並不是所有的噓XX的文章, : 底下的推文,都有鄉民會希望砍主刪文或水桶。 : 同樣噓XX的文章,是否會形成鄉民希望砍文或水桶的「輿論」? : 可能還要看內容的"敏感"與否。 : 同樣"噓XX"的文章,可能會因為議題是否較為敏感的差異, : 而在「輿論」上可能有"留不得"與"不妨留下來讓鄉民們鞭x"的差異。 : 比如,白目、無聊的文章,很多路人可能路過就隨口罵幾句,發洩一下, : 反而不希望版主砍文, : 但涉及性別、宗教、種族、政治等敏感議題的文章,有人就是看了眼紅, : 無法容忍文章的存在,而想慫恿版主砍文。 : 而版主似乎完全不知道"這是有差異 der" : 在溝通信中不客氣的說人的思考"不經過大腦"。 : 請問,版主"你的思考是否經過大腦呢?" : maxxsu妳說呢? 妳說呢? 妳說呢? : 到底是誰的思考沒經過大腦? : maxxsu 妳說勒? : 所以,版主把噓XX等同於「輿論」要求,在邏輯上是說不通的, : 還教訓阿宅我說什麼,文字經不經過大腦? : 我是很不想把這句「是否經過大腦」回送給版主der。 : 畢竟阿宅我不喜歡和人一般見識的。 : 我必須說,很多人思考都有經過大腦, : 問題是他可能絞盡腦汁,想出來的東西還是錯的。 : 因為可能他的邏輯功能比較弱,這樣就需要加強邏輯的訓練。 : 遇到這種人,我通常會勸她去選修一門台大的「邏輯」通識課程。 : 這可以去旁聽的,不用錢的... : 加油囉! maxxsu版主! : go! go! go! : 另外,版主在溝通信中也提到 : 如果我去申訴,「他會讓我知道00XXXXX」! : 這是所謂的"官威式的回答"嗎? : 那種聽來似乎有某種威脅語氣的口吻,我是沒在怕的..... : 其實,事情很單純的。 : maxxsu,妳只要讓鄉民知道「文章內容哪裡違規」,不就什麼事都沒了嗎? : 若言之有理,鄉民就不會來這上訴。 : 可版主卻什麼也不說,難道說版主根本說不出到底哪裡違規嗎?? : 說清楚,講明白,不要打馬虎眼,否則現代"官場現形記" : 就會在這裡上演。並在往後的數年,可以被網民"google"到。 : 不要說什麼1/2,幾分之幾的。 : 到底我文章哪裡違規,直接把內容點出來,讓大家看看為何這屬於違規內容, : 為何這嚴重到必須永久禁言..... : 你說的有道大家會給你拍拍手,你說不出其所以然的話, : 那就是.........., you know : ---------------------------------------------------------- : ------------------------------------------------------ : 申訴的正當性與必要性(理性與感性的訴求): : 我無緣無故被判"永久禁言",按理說我不常上"womentalk"版 : 應該可以摸摸鼻子算了。 : 所以,也許有人會問,為何我要申訴??? : 是否是因為我有納稅? : 因為,ptt的網路費用(學術網路),是由納稅者買單,所以我要申訴嗎? : No, I don't care. : 反正公帑被浪費濫用的case太多了....鄉民也莫可奈何。 : 誰叫你只是鄉民呢? : 是否因為我不爽,所以想來申訴呢? : 沒錯,我是有那麼一點不爽,但我會因此花時間打那麼多字嗎? : 說真的去遊戲世界殺怪,還比打這種申訴文爽多了。 : 如果不爽就去爽一下不是比較快嗎? : 雖然我被人「報老鼠冤」,莫名其妙收到一封信, : 要我去繳一張我註冊以來從沒看過的站務罰單。 : 但我了解冤冤相報何時了的道理.... : 更何況,在bbs的生態,小小鄉民要「報老鼠冤」是贏面不大的。 : 是孰能忍,孰不能忍,蔣公有容乃大,但容忍小日本也會有底限的。 : 當面臨民族存亡之秋,當台灣或自由的網路世界,其自由、民主與法治的精神受到侵害 : 時。不論是蜘蛛人、蝙蝠俠、鋼鐵人、電神索爾、浩克、美國隊長、金鋼狼、 : 鹹蛋超人還是酷斯拉,都會挺身而出組成XX聯盟的。 : 因為,再忍就變成忍者龜了,十幾年來就只能出兩、三部? : 雖然,依過往經驗,小x米對大x魚,結果如何可想而知。 : you know..... : 申訴常常是沒用der, : 哪怕是再無法無天的事。只要當事人臉皮夠厚,鄉民也常常無可奈何。 : but, 那些都不是重點。 : 重點是,在缺乏民主法治觀念的社會,揭弊是最重要的事。 : 就像檢舉不肖廠商使用"地溝油"的阿伯是該被贊許的 : SO,該作的"揭弊"還是要做的.... : 使其成為網路活教材,用來培養未來國民的民主法治精神, : 也是好事一件。 : maybe多少可以讓一些想胡作非為、無法無天的人可以"收斂一點"。 : 沉默有時只會讓犯罪者更加肆無忌憚,最後演變成無法收拾的悲劇。 : 雖然"凡走過,不一定可以留下足跡", : 比如尹案關鍵錄音帶被消磁,連NASA都無法復原。 : 但GOOGLE大神的法力多少還是有一些的。所以,揭弊文還是有些存在的價值的, : 比如,我們可以用GOOGLE查到N年前的文字,什麼版主胡亂桶了幾十、上百人, : 然後胡語亂語一通,最後搞到自己黯然下台的鬧劇。 : 人們將可以從中得到反思,我們所處的真的已經是自由民主的社會了嗎? : 還是我們常常只是自欺欺人呢? : 當我們嘲笑某些發展中的地區喝吃地溝油的時候,我們卻發現台灣到處可見使用地溝油的食品.... : 所謂,台灣最美的風景是人,是不是只是自慰式的語言呢? : 台灣是我成長的土地,伊是我耶阿母! : 所以,我無法忍受有人「隨意踐踏台灣人辛苦奮鬥數十載,好不容易才爭取到的的自由、民主與法治」。 : (至少表面上是如此的) : 特別在大學生常出沒的學術網路bbs上,這種無法無天的行為,是絕不能被縱容的。 : 女權絕對要尊重,但女權絕不能侵犯到最基本的人權。 : 否則那不是真正的女權,而是濫權 : 為了捍衛"台灣阿母"好不容易得來的自由、民主與法治精神, : 所以,小小鄉民我只好來申訴了。 : ++++++++++++++++++++++++++++++++++++++++++++++++++ : +++++++++++++++++++++++++++++++++++++++++++++++ : +++++++++++++++++++++++++++++++++++++++++++++++ : ------------------------------- : 以下抱歉文長,可忽略 : ------------------ : 申訴的訴求與期待: : 我除了對台灣阿母有感情,我對ptt也是有感情的。 : 因為ptt曾經"深得我心"...... : 從莎拉上我猜,到表特版,到莎拉之亂事件,到最近的鄉土劇男演員事件.... : 這麼多年來我見証了ptt的許多事件。 : 如果沒有ptt我也不知道mini是誰? : 所以,我是不願看到ptt的自由精神被踐踏的.... : 至今,我還是很難相信,在網路世界數十載,在自由世界的台灣. : 還是在學術網路上,會遇到連道理都不打算和你說的人。 : 在威權時代,要辦人還得費心去羅織罪名,還得加工犯罪事証。 : 來杜悠悠之口, : 而版主卻不交待具體違規內容,不打算檢視相關事物, : 就能夠判決人終身禁言。 : 這作法比白色恐佈時代的作法更加粗暴。 : 岳飛被殺前時,韓世忠問秦檜岳飛何罪,秦檜給他"莫須有"的回答... : 砍我文桶我永久,難道沒有指出哪裡違規也可以嗎? : 這.....這....像話嗎? : 這是21世紀的台灣嗎? : 我個人被水X事小,PTT的榮辱事大, : 那種判決方法傳出去能聽嗎? : 台灣引以為傲的民主與法治, : 都會像地溝油新聞一樣,讓人從以台灣食安為榮,變成為恥。 : 他說如何就如何。那和將人以"莫須有"論罪有何差別? : PTT什時變成這種連道理都不打算說的野蠻世界? : 難道地球暖化,人心不古,做人連基本的道理也不管了嗎? : 連GAY(台語)一下,不要給人說嘴也都不用了嗎? : 難道聖賢書上的禮義廉恥,在這個時代,在這個虛擬的網路世界。都不適用了嗎? : 難道"莫須有"的執法方式,不是宋朝的特產,而是21世紀的PTT也存在的?? : 這......這....未免也太不可思議了。 : 我無言了 我傻眼了 我在作夢嗎? : 人類真的沒有因為文明的演進而進步嗎? : 還是所謂文明的人類,只不過是自欺欺人的說法呢? : Oh no! : 我不願相信,人類不是那樣的...不是der.... : 人們不是常說:「台灣最美的風景是人」嗎? : So,i think that 應該只有一小小小部分的人,因為在某些小環境裡不受監督.... : 所以,才會傲慢至此,不管自由與法治的最基本精神。 : BBS雖然未必是講道理的世界,和現實世界一樣是講實力與關係的世界。 : 但是,凡事總不能太扯吧! 再扯也要有上限吧! : 至少,該裝的還是要裝一下吧.... : 否則,傳出去能聽嗎???? : 還是一皮天下無難事???? : 日本要侵略中國,還要藉口一名士兵失蹤。 : 美帝要入侵伊拉克,還要謊稱有找到大規模毀滅性武器 : 而今maxxsu版主,卻什麼也不交代,就一副我說你是編號幾就編號幾的態度。 : 那和沒找到武器就硬說人有武器的野蠻行為有什兩樣? : 如果一個法官,審理公然污辱罪的case, : 若他沒能指出那段文字有問題,就能寫出判決文, : 那根本連恐龍法官的邊還沾不上, : 因為這樣的法官似乎沒有法理上該有的論述與推理能力。 : 大腦還在演化中的三葉蟲說不定在基因的某些片段,早演化出相關的功能了。 : 在BBS的世界,雖然人面獸心者不在世數, : 但至少大家表面上都戴著個文明人的面具,而表現出講道理的樣子, : 可就是有人卻是連道理也不打算說了,沒找到槍就說你有槍,這像話嗎? : 傳到對岸、香港、新加坡、大馬、華人圈、歐美、非洲、澳洲、大洋洲、南極洲、北極浮冰,能聽嗎? : 虧大家都還說台灣是最美的風景是人, 台灣人是華人世界的文明典範。 : 因為台灣人文明、講道理、不野蠻..... : 可在BBS上竟出現,這種連道理都不打算說的CASE,恐怕連韓寒看了都會心寒。 : 版x的判決完全沒有論述,沒有標準,完全提不出發文內容與版規間的適用關係。 : 按他那種判法,任何人發個文只要他看不順眼, : 就閉著眼睛,或擲骰子,版規1-20中隨便找一條,關人了事就好了。 : 那法條寫哪些細節有何用? : 這樣要指鹿為馬都可以了 : PTT加油囉! 我會挺你到你關機的那一天為止。 : 因為 你曾深得我心 : 我是念舊的 XD -- μ*. .--= -.-. *. .--=-. λ ▁▁ ▁▂ ` "︼ ◣▲ "︼ ▊▲ ──── ──── 女孩兒聊天好去處,喜怒哀樂不限話題 → 生活娛樂館 > TalkandChat > WomenTalk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23.143.172.30 ※ 文章網址: http://www.ptt.cc/bbs/L_TalkandCha/M.1416214483.A.C0F.html
hiimlive: 我支持生魚片判決。以X字代替髒字,不能規避板規。 11/17 17:40
FinalAce: 不准發表"受冒犯感文字",用X替代也不行。那乾脆板規明 11/17 17:52
FinalAce: 定那些字詞不能用好了?不然根本包山包海,意見不合就說 11/17 17:52
FinalAce: 是受冒犯感文字,這樣哪有個統一標準= = 11/17 17:53
KatyPerry66: 樓上,所以如果以後有人這樣對你說你會覺得 11/17 18:27
KatyPerry66: 用個X就不覺得被侮辱啊??胸襟真是廣大。 11/17 18:28
KatyPerry66: 別為反而反,只是秀下限罷了。加油 好嗎! 11/17 18:29
KatyPerry66: 如果你覺得髒話 侮辱性字眼用X代替就沒關係要正面回 11/17 18:30
KatyPerry66: 我有很多XX話想公開對你說^^ 11/17 18:31
rocfrank: 這是比例原則問題啦 11/17 18:32
rocfrank: 女板動輒永久水桶 就保護女性角度固無不可 但罪責不相符 11/17 18:33
fxukyou: 明明就沒違反板規,只要不爽就是板規1跟15永桶你 11/17 18:34
rocfrank: 沒有明確的觸犯板規明文規定的 僅憑板主個人自由心證判 11/17 18:34
rocfrank: 實難杜攸攸之眾口 11/17 18:35
fxukyou: 笑死人了,保護女性 幹脆不準噓文如此 更和鞋 11/17 18:35
fxukyou: 板皇囉 說你違反板規就違反板規 11/17 18:36
Spell16: 支持生魚片判決。 11/17 19:56
fxukyou: 我終於瞭解三人成虎的由來了 11/17 20:00
fxukyou: 生魚片說你違反板規我還不信,第二個偽娘說你違反板規我 11/17 20:02
fxukyou: 也不信,現在那個什麼翻車魚的說你違反板規,我終於信了 11/17 20:03
BigGG30cm: 女版版規早就變質了,某人上任後,把版主權力無限擴大 11/17 21:12
BigGG30cm: 小組長有心管的話,真的要去看旗下有些版的版規合不合 11/17 21:15
BigGG30cm: 理,不然有些人真的一上任大改版規增權,太誇張 11/17 21:16
Spell16: 看看都是什麼樣的ID在造謠,就知道被申訴的版主一定 11/17 22:08
wallowes: 結論就是男生別去womentalk發文吧,台灣女權主義應該排 11/17 22:35
wallowes: 名世界第一了。 11/17 22:35
ocean5566: 恩 ..沒什麼話想說 我也被永桶 我只推了兩句推文 11/17 22:39
ocean5566: 1.難道是下面很大? 2.好想仇女喔qq 11/17 22:40
ocean5566: 就這兩句話 我就被永桶了 ....ㄎㄎ 頗好笑 11/17 22:40
ocean5566: 還好平常本來就沒在看 所以沒啥差... zzz 11/17 22:40
FinalAce: 自己去翻創板板主拉卓的判例,他被一堆人戰。結果其實 11/18 08:22
FinalAce: 他判的還比較輕,現在女板板規引用方式已經積非成是, 11/18 08:22
FinalAce: 把應該客觀認定的事情當成主觀認定就成立。面對質疑說 11/18 08:23
FinalAce: 法一律"板主心證"當藉口。 11/18 08:23
FinalAce: 更好笑的是M板主連一罪一罰基本概念都沒做到,老是愛連 11/18 08:24
FinalAce: 續把違規併再一起然後透過黑箱累計成永久水桶。 11/18 08:25
FinalAce: 原文提個bitch就叫做侮辱女生?受冒犯感文字文章? 11/18 08:26
FinalAce: 講解個英文單字涵義用法就違規,真標準文字獄= = 11/18 08:27
BigGG30cm: 誰敢質疑當過八卦版主的人訂的版規(?) 11/18 09:52
himlive: 我敢 11/18 16:11
hateOnas: 那來這邊幹麻? 11/18 16:17
Spell16: 如果bitch不叫做污辱女生,那什麼叫做污辱女生(茶) 11/18 20:05
FinalAce: 真的很好笑的邏輯,提到某字又不代表拿這字罵人= =] 11/18 20:10
FinalAce: 看原文只是拿bitch之所以可以罵人,背後代表的社會觀感 11/18 20:10
FinalAce: 而已。女板板主邏輯都跟你一樣的話文字獄不意外= = 11/18 20:11
Spell16: 如果你把原文的女生都帶入你媽媽的名字.....(茶) 11/18 20:23
FinalAce: 自己要亂代換詞彙,然後用代換過的解讀來說別人違規? 11/18 21:11
FinalAce: 這樣跟"捏造"罪名有啥不同= =a 11/18 21:11
KatyPerry66: Final 正面回答問題好嗎。是不是用X代替就不算侮辱 11/18 21:30
KatyPerry66: 字眼 是的話我有很多XX話想對你說喔 11/18 21:30
KatyPerry66: 不過我看你只會裝做沒看到吧 呵呵 11/18 21:32
FinalAce: 用X代替的話,就是有各種想像可能阿= =,按照PTT的習慣 11/18 22:33
FinalAce: 根本不構成辱罵,就像某A某B這樣只打ID開頭,也是利用沒 11/18 22:33
FinalAce: 全部打出來的方式規避判別指定對象不是嗎? 11/18 22:34
FinalAce: 不要碰到反對意見就先給人貼標籤"為反而反"之類的。 11/18 22:36
FinalAce: 這樣濫用板規,把莫須有的罪名硬加在使用者身上,本就可 11/18 22:37
FinalAce: 以受到使用者公評= = 11/18 22:37
FinalAce: 女板板規設計本身就夠偏頗了,板主裁決還再偏頗一次。那 11/18 22:38
FinalAce: 幾乎已經談不上公平客觀、依法行政了。 11/18 22:38
LsBlue: 就是亂來阿 沒有公平客觀真是愧對開放資源的PTT 12/08 18: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