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文轉錄自 FinalAce 信箱]
作者: FinalAce (王牌)
標題: Re: 回覆檢舉案 6
時間: Tue Aug 13 17:59:18 2013
※ 引述《maxxsu (絕望生魚片)》之銘言:
: FinalAce你好:
: 以下為小蝦板主寄給我的檢舉案,編號 6.
: 因你推文被刪除故意重覆推文已達下列標準,因此受害者應免責。不予處分。
: 2."無故"人身攻擊他人者,水桶一個月;情節嚴重者,處一月以上三年以下水桶。
: 蓄意引亂,或口不帶髒字卻蓄意挑弄板友,(如消遣他人或討噓在先)
: 再以其為受害者應免責,並以公平之名意圖拖人下水之惡意者,直接永久水桶。
: 對其免責抗辯及惡意檢舉,板方不予受理。情節重大文章劣退。
: 若對回覆不服,希望經由抗辯再次檢舉請三思注意並以上板規內容。
: 會做最後一次回覆。
版主認為我因為被刪除推文,所以重複推文達到板規2後段的標準。
但版主知道我被刪除的推文原文內容是什麼嗎?
那篇文章討論眉毛,我發表跟眉毛有關的意見。
我印象中我是說:人正什麼眉毛都好看。
這是很正常的推文回應,為何可以判定我是口不帶髒字蓄意挑弄板友?
所以不受理我的檢舉?
那這樣是否任何推文都能這樣解讀判定?
請板主解釋為何:人正什麼眉毛都好看<=可以判定口不帶髒字蓄意挑弄板友?
我們逐步檢視當初事發情況
X板友發文>我推文>他刪文>我推文
X板友發文沒有違規吧?
那我推文當然也沒有違規吧?
那他刪除我推文的行為比起我重複推文再先,為何不是判定他蓄意挑弄板友?
反而是判定我?
如果他不刪除我推文,我就不會重複推,也沒必要重複推不是嗎?
更何況我只是把我被刪除的那句複製貼上回去而已。
為何可以做此判定我口不帶髒字蓄意挑弄板友?
: 生魚片
: 作者 shrimpliu (★娃娃&咪咪★)
: 標題 [檢舉] 版主您好,檢舉xtalchen板友人身攻擊 (fwd)
: 時間 Thu Aug 8 10:44:39 2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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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引述《FinalAce (王牌)》之銘言:
: : → xtalchen:有人看見廢物在說話嗎? 我刪了3次他留了3次 無不無聊 07/28 23:35
: : 推 FinalAce:整篇刪掉不是更快?刪除推文DEL要按幾秒?XD 07/28 23:55
: : → facenook:為什麼要為了某條蛇犧牲一篇文呢(′‧_‧`) 07/28 23:56
: : → xtalchen:對啊.. 我也不想為了一個愛上我的變態捨棄我的文章~ 07/28 23:57
: : 文章代碼:#1HzJM7DL
: : xtalchen板友在自己發文底下推文影射我是廢物、變態。
: : 違反板規2
: : 2."無故"人身攻擊他人者,水桶一個月;情節嚴重者,處一月以上三年以下水桶。
: : 蓄意引亂,或口不帶髒字卻蓄意挑弄板友,(如消遣他人或討噓在先)
: : 再以其為受害者應免責,並以公平之名意圖拖人下水之惡意者,直接永久水桶。
: : 對其免責抗辯及惡意檢舉,板方不予受理。
: : 但他罵了之後自己編輯本文湮滅證據了,
: : 所以板上的文章可能看不到,我已經備份起來到我的信箱中。
: : 將於本信寄出後一分鐘內轉寄至板主信箱。
: : 煩請版主查收處理,謝謝板主。
: : 祝 順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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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36.224.1.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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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轉錄者: FinalAce (36.224.13.105), 時間: 08/19/2013 11:16: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