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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轉錄自 Board-Police 看板 #1OimIFp_ ] 作者: hjgx (純真打不贏奸巧) 看板: Board-Police 標題: [申訴] staff23申請案 時間: Mon Feb 27 00:38:35 2017 申訴人:hjgx 申訴判決:本局 12078 申請案 #1OgJe2_4 申訴理由: 本案創文的最初緣由,係金城武(代用名)的名字(城武)遭summerass以推文2度公佈, ID即遭與名字直接聯結, 金城武委託某帳號分別向BigBanciao/trombone與八卦版主群,於2016.09.03檢舉: 1.應依照BigBanciao板規page 7終身水桶,trombone至今未公告、未回信。 2.應依照八卦板規8-4處分,lovesooman回信稱 「文章本身沒有違規版主不會去刪文。 8-4是針對文章本身 你現在是推文的問題 你要去找哪篇的作者啊 而且沒有處分不公開這種東西 你不照規定走版主群什麼忙都幫不上。 我們討論了 你要去站方哪裡檢舉 Board-police板」。 所以hjgx認知於這兩個版公佈他人名字不算違規。 有人會說,summerass公佈城武名字兩個字而已, hjgx公佈的是summerass的警察的工作、單位與完整姓名,hjgx比較嚴重。 但是我要說,hjgx與城武只是老百姓,summerass是警察(地檢署確定)、是公務員, 他公佈的是職務上取得的檢舉人姓名。 警察summerass違反了什麼法律,在hjgx的創文裡面都寫清楚了。 hjgx違反了什麼法律呢?充其量就是個資法吧。 首先個資法是規範機關的,不是規範個人的。 縱使個資法得適用於個人,惟其第20條: 非公務機關對個人資料之利用,除第六條第一項所規定資料外,應於蒐集 之特定目的必要範圍內為之。但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得為特定目的外之利 用:二、為增進公共利益所必要。 另新北市政府及所屬各機關處理人民陳情案件注意事項 https://goo.gl/V38NDl 第6條第5款:各機關處理原則如下: 以書面、電話或電子郵件回復陳情人時,應具體告知承辦人員姓名及聯絡電話。 大法官釋字第509號: http://www.judicial.gov.tw/constitutionalcourt/p03_01.asp?expno=509 言論自由為人民之基本權利,憲法第十一條有明文保障,國家應給予最大限度之維護, 俾其實現自我、溝通意見、追求真理及監督各種政治或社會活動之功能得以發揮。 另查八卦版規 #1NijV7Mn (Gossiping) 第一條:〔總則〕 ‧ 八卦定義為「小道消息」、「花邊新聞」。討論人物需為公眾之人、事、物。 這警察在回復金城武陳情(檢舉)違規停車(公眾之事)問題時(如下信件), 告知金城武這警察的姓名、承辦工作、電話,還說歡迎來電洽查, 這警察已經是公眾之人了,全民都可以打電話給他請教問題、陳情、檢舉。 進廚房就不要怕熱,能夠在市長信箱拋頭露面的也不是什麼小公務員, 這姓名電話依法就是要公開的,也隨便在政府機關網站都看得到。 http://law.moj.gov.tw/LawClass/LawSearchNo.aspx?PC=I0020026&DF=&SNo=7 http://www.haishan.police.ntpc.gov.tw/cp-127-8631-12.html http://enews2.ntpd.gov.tw/Web/html/122/c/c-01.html From: 新北市政府電子陳情回覆郵件 <[email protected]> 2015// 陳情主題: 檢舉違規停車 陳情內容: .... 權責機關回復內容: 親愛的金先生您好: 您於104年月日致新北市政府人民陳情案件(案號:), 反映違規停車一案,市長非常重視,已轉交本府警察局海山分局處理, 有關查處情形說明如下:...。為收即時遏止之效,如您再有發現違規, 請撥打本分局警政服務專線(02)2964-0322,我們將立即派員處置。感謝您對警政交通 問題的關心,若您對以上答復內容尚有疑義,歡迎來電洽查,並祝您健康愉快。 新北市 政府警察局海山分局交通組某某某 02-29640340 新北市政府市長信箱工作小組 敬上 版規第二條:〔問卦及爆卦類文章規範〕臉書爆卦 3.非公眾人物FB、未牽涉公眾利益議題、無重大八卦者刪除。 隱含牽涉公眾利益議題,是可接受的爆卦。 違規停車、警察洩露檢舉人名字,顯然都是牽涉公眾利益議題。 綜上可知,一個公佈檢舉人名字違法在先的承辦警察, 我擔心他可能繼續違法,損害其他檢舉人,在地檢署確定行為事實之後, 為增進公共利益、監督警政,我公佈summerass的部分個資,無違反版規,亦無違法。 八卦版曾有爆卦里長、議員帶人去民宅打人,或警察、憲兵來民宅騷擾, 上次憲兵到民宅沒搜索票就查白色恐怖文件的案子就是在八卦版爆出的, 照版主的邏輯,這里長、憲兵姓名一旦被爆卦出來,爆卦的人就要被處分嗎? 這就是全體八卦版眾最痛恨的鬼島鬼事,請局長不要成為鬼島鬼事的推手。 另局長信件沒有載明我是公佈了什麼才被處罰, 或許是因為我公佈了summerass與他的姓名。 因為summerass危害公眾利益的行為(公佈交通檢舉人名字與ID)是使用PTT系統達成的, 我必須一併公佈summerass這ID,才能保有訊息的可信賴性, 否則讀者無從信任這篇爆卦的價值,甚至質疑: hjgx說有人在PTT亂搞,卻連ID都不寫,這種文章誰不會掰? 而且公佈summerass這ID也有助保障PTT上的公眾利益, 以免summerass藉由在PTT上的發文、推文、發信、水球等活動取得資料, 又進行其他傷害其他使用者權益的行為。 我國法律本保障增進公眾利益之有限個資公佈,而在國法的保障之下, 八卦版版規一、二更容許(行之已久後,甚至有鼓舞之觀感)揭露公眾人事物、 小道消息。 局規位階既然在版規之上,是否八卦版版規自始即有不符站規之處? 則八卦版規宜先更正至符合站規,以免誤導使用者落入陷阱, 或者站規應針對八卦版設計例外條款。 綜上,請局長廣泛考慮hjgx兩篇文具有增進公眾利益之目的, 且被公佈人確屬公眾人物,其行為亦發生於PTT而有公佈ID之必要,撤銷對hjgx之處罰。 以免寒蟬效應發生,人人噤聲避談人名,本站最大版--八卦版--即喪失活力。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18.161.17.103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Board-Police/M.1488127119.A.CFF.html ※ 編輯: hjgx (218.161.17.103), 02/27/2017 00:58:24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轉錄者: hjgx (218.161.17.103), 03/05/2017 21:48: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