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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者 opie 因劣退處分,不服板主之判決於本組提出申訴
Gossiping 板板主 diefishfish 。
經審閱其板上之文章、該板板規與站規,做出判決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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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 文
申訴案駁回。
全案仍可上訴至 About_Life 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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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由
一、教育部對特稿、社論、新聞之定義。
http://dict.concised.moe.edu.tw/main/cover/main.htm
特稿:報章、雜誌上,特別採訪、製作的稿件。
社論:報章雜誌對時事所作的評論。除了解釋、批判之外,還可提出主張。
新聞:報社、廣播電臺、電視臺等,對國內外所發生重要的事件而做的最新報導。
二、不從其新聞之標題判定,而從其新聞內文判定。從其教育部
之定義,新聞與社論之差別,在於撰稿者是否提出自己的主
張。該篇劣退之新聞,內文均充滿撰稿者之主張,並未
如特稿之定義,為特別採訪當事人,製作的新聞稿。此外,
該篇新聞牽涉「統戰」等政治議題,按八卦板之板規,視為
純政治文,一率予以劣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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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主:DreamLeo/geminiman/oioi..】[表特] >> 豆花妹分享板 看板《Beauty》
9.26 豆花妹 @ 北門相機商圈
http://album.blog.yam.com/PTTBeauty&folder=6665124
9.20 豆花妹 @ 華山藝文園區
http://album.blog.yam.com/PTTBeauty&folder=66425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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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2.116.116.199
※ 編輯: GeminiMan 來自: 122.116.116.199 (12/15 00:31)
【裁判字號】D0029
【裁判日期】公元2009年十一月十九日
【裁判案由】11/17 [申訴] 八卦版diefishfish濫權劣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