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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訴人:sk222 被申訴人:womentalk板主lladro、shrimpliu 申訴事由:板主未依規刪除引戰、筆戰、人身攻擊文章,有失職之嫌。 並有打壓言論自由、保庇袒護特定板友之嫌。 申訴主張:對於本案中,有違規之人做出懲處(包括我、攻擊我的板友及板主群) 刪除相關違規文章及不實公告。 申訴主文:本人於12/30號在w板發表一篇文章,由於從未在該板發過文, 不熟悉該板女權至上的風氣,所以發了一篇有關"公主病"的文章 (本人亦為女性並非惡意至該板挑釁) 由於內容在於探討我與朋友的一些相處情形,本人覺得朋友與時下流行 的議題"公主病"的徵兆有些相似,故想上來想詢問網友意見 以弄清是否是我多慮,亦或朋友真與公主病類似,以便我日後與朋友 有爭執時,不致於錯怪朋友。本應以為這也算女人之間的話題 沒想到被幾位網友誤解成我是在說朋友壞話。 而因為為了方便板友判斷,我po出一小段我與朋友的msn紀錄 對話內容部份無任何個資,朋友的id部份也僅是他的網路暱稱(全台可能 有很多人是相同暱稱)所以應不易辨識出我朋友的身份,即使辨出我朋友身份 但我並不是以竊取竊聽等不法方式取得對話紀綠,且因我只是為了尋求評論 並非無故洩露或惡意散佈,以上僅是我將我知道的法律部份先提供參考 犯不犯罪與否當然還是得由法官判定,而妨害秘密罪為告訴乃論 說實在與板友無關。我僅希望板友針對我的疑問提出見解 不希望板友在對話紀錄打轉,模糊焦點。 朋友若對我提告的話理應是我的與朋友之間的事務,網友實在無需 在對話紀錄上做文章,本人的想法是有任何法律責任我會負責, 網友只要負責評判我的疑問就好了。 而板規部份,antibonding網友指出我犯了站規,但卻不檢舉我, 反而引了我的文章來引戰 而事後我寄信給板主說明antibonding僅為了反駁我而發文 第1.三行字理應推文即可,他卻特意引文再開了一篇文章 第2.那三行字的內容也未針對我想探討的部份做回應,明顯偏離題意 以致於那篇文章底下之推文,全都是某幾個特定人士一直對我挑釁做出 極盡嘲諷之能事、與人身攻擊。 包括了CZARITZA'AQUAWATERS'RABBITTT0115'FAIRYCAKES其中trywill 甚至影射我不要臉,事後於相同討論串也影射我為傻子 爾後幾天前annabelliu路過,又再對我做了一次人身攻擊 影射我有病、白痴...等,且antibonding對我的人格做了虛偽這個批評 本人不堪人格受辱,便於此篇中與他有一些爭吵,事後他自己於文中也說道 他是在賺p幣,可印證他不是想理性回應我的文章。 本人並非不能接受被噓,只是被噓的理由讓我覺得被模糊焦點了 法律的部份那是我個人的事,如果是我錯怪朋友了,我想法錯了 那我該被噓,或我朋友很正常是我太大驚小怪了,我也該被噓..等 只是無法接受不就事論事的評論。 後來於12/31我以理性方式去信向板主請求刪除anti發的文章 事過三日板主毫無音訊,我只好於1/5再次寄信給板主並以較嚴厲的態度 沒想到板主卻說我在對他叫囂,本人感到非常無奈,以理性的方式請求不得 其門而入,嚴厲的方式卻又被說叫囂,簡直無所適從。 然而重點板主給我的回答卻說那是我們私人恩怨,他不想處理      本人感到非常疑惑,板主都指稱那是我們私人恩怨,卻不處理 難不成每個人的私人恩怨都可以在板上發一篇文來吵 且文章已流於筆戰、人身攻擊了,板主卻還說那是一種尊重,萬分不解 而對於antibonding指我的文章犯站規,板主也未處理 從這裡推論,理應表示我沒犯規,所以anti對我的不實指控應該道歉 但請板主不要現在事後才說我違規,事情己經發生近2週 而我也已於12/30寄信給你,表示你是知道,除非你連看都沒看 第一時間未處理,己表示我未犯板規。沒道理犯規的文章還可以 留在板上1個多禮拜也未標記。而我發現板主於前日才將我文章做出!標記。 另針對本人因不堪受網友人身攻擊,也做出對網友做出人身攻擊一事 本人願意接受何制裁,而我在w板所發表的原文若小組長認定違規 本人也願意接受任何罰則,僅希望將對我人身攻擊的人及不實指控的人 做出處份,還我清白。謝謝! 補充:補充附件於2526篇,因板主執意宣稱本人為惡意攻擊板友,但於2526篇裡足以證明 本人絕對是想好好討論,實在因對板友的攻擊不堪其擾,才會反擊,於2526篇裡 也證明本人絕對不像板友於2517篇所述是想慫恿板友罵我朋友,完全是幾位特定 板友在惡意扭曲我,而於2526篇裡也已和平方式收場。二相比較下,2517篇很明顯 是A板友為與我而戰所發,而2517此篇文章板主卻還是堅持不刪,其心可議。 本人與板主所辨論之2493篇也希望小組長納入參考。 另本人對板規質疑是否妥當一事,因不想再多立申訴案,造成板面混亂 故小組若允許的話,請與此案一併裁決,WT板板規第15條之適當性。謝謝! 1/14號 補充:本案仍在審理階段,shrimpliu卻對我發出警告,有欲蓋彌章之嫌,想藉此掩飾 lladro失職之實,且公告內容不針對事實判斷,公告內容有欲引起板友對我的攻擊 及誤解,恐又想以此達到打壓與模糊焦點之目的。身為板主無法保護發言者的言論 自由便罷,還為個人一己自私如此打壓所謂的"異己者",簡直與霸凌無異。 若ptt之看板是允許這樣行為的,還請小組長直接駁回本案,本人對此論壇已 無話可說。 另於文章代碼(AID): #1BJTQwtR (WomenTalk)中,某些特定板友,一再針對我攻 擊,不管本人如何試著理性解釋,板友卻還是百般嘲諷,希望小組長能維護一個 理性的發言空間,而不是放任板友隨意批評,完全視板規為無物。 另想請問小組長,本人這個案件有受理嗎?及大概何時會判決?可於此文中回應我嗎?謝謝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217.234.83 ※ 編輯: sk222 來自: 61.217.234.83 (01/10 02:02) ※ 編輯: sk222 來自: 61.217.234.83 (01/10 02:28) ※ 編輯: sk222 來自: 61.217.234.83 (01/10 02:32) ※ 編輯: sk222 來自: 61.217.234.83 (01/10 02:35) ※ 編輯: sk222 來自: 61.217.234.83 (01/10 02:40) ※ 編輯: sk222 來自: 122.147.149.58 (01/11 10:21) ※ 編輯: sk222 來自: 122.147.149.58 (01/11 11:02) ※ 編輯: sk222 來自: 122.147.149.58 (01/11 11:05) ※ 編輯: sk222 來自: 122.147.149.58 (01/11 11:09) ※ 編輯: sk222 來自: 122.147.149.58 (01/11 11:11) ※ 編輯: sk222 來自: 122.147.149.58 (01/14 09:39) ※ 編輯: sk222 來自: 122.147.149.58 (01/14 09:49) ※ 編輯: sk222 來自: 122.147.149.58 (01/14 09:53) ※ 編輯: sk222 來自: 122.147.149.58 (01/14 10:10) ※ 編輯: sk222 來自: 122.147.149.58 (01/14 10:13) ※ 編輯: sk222 來自: 122.147.149.58 (01/14 10:46) ※ 編輯: sk222 來自: 122.147.149.58 (01/14 12:54) ※ 編輯: sk222 來自: 122.147.149.58 (01/14 14:53) ※ 編輯: sk222 來自: 122.147.149.58 (01/14 1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