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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B_rnkXn (Gossiping) 作者: valater (自由) 看板: Gossiping 標題: [公告] 水桶 時間: Fri May 28 14:02:19 2010 22555 ~ 5/27 pierreqq R: [新聞] 亂吐痰、水準低 台東知名海產謝絕陸客 ●22556 5/27 BOSATA R: [轉錄][協尋]請各位大大幫忙 ! 3/16 louisman □ [公告] 八卦板板規(2010.03.16) (原文章已刪除) 作者 BOSATA (撥殺塔) 看板 Gossiping 標題 Re: [轉錄][協尋]請各位大大幫忙 時間 Thu May 27 16:24:55 2010 ─────────────────────────────────────── ┌─────────────────────────────────────┐ │ 文章代碼(AID): #1B-Opb-e (Wanted) [ptt.cc] [徵求] 徵求無聊人士 │ │ 文章網址: http://www.ptt.cc/bbs/Wanted/M.1274645733.A.FA8.html │ │ 這一篇文章值 7 元 │ └───────────── 作者: plumlove (花花世界才是我的世界) 看板: Wanted 標題: [徵求] 徵求無聊人士 時間: Mon May 24 04:15:28 2010 (內容省略) 已與plumlove聯繫 plumlove本人表示並不知文章被BOSATA轉錄 根據版規八、九、十二條 第八條:[法律之規範]  文章內容違反中華民國法律、批踢踢站規。文章刪除並劣退。視嚴重性加給水   桶一個月處分。 依據站規-使用者違規及申訴處理規則第六條,凡無斷轉載、公布個人資料或   水球紀錄、連續發文等皆依據本條處分。  第九條:[鬧板]   有故意鬧板茲事者,鬧板文章劣退,滋事之判定由板主群判定。並視狀況 加給水桶三個月處分。 除板主之判定外,以下行為確定視同鬧板: 1.經認定有預謀性之集體違規行動 2.發表無內容文、一行文   3.任意使用公告、回應公告   故意違反本章板規,卻自行刪除文章以避責,經板友提供相關證據檢舉,   視同鬧板。 第十二條:[累犯、分身]   二次以上違反板規之遭水桶使用者,視為累犯,加給水桶兩個月之處分。 累犯追溯期為一年。   原使用者ID經禁止發言後,如經查繼續使用分身ID發表文章或推噓文者, 板主得依原使用者ID判決其分身ID禁言至原使用者ID之水桶到期日,情況 嚴重者報請小組長送交ID_Multi帳號部處理。   水桶紀錄 BOSATA 08/16 2009 水桶兩週(FBLZA) BOSATA 12/07 2009 水桶五個月(diefishfish) BOSATA 09/21 2009 水桶兩個月(louisman) BOSATA 水桶五個月 這篇文章是因為有人要求人肉 所以我就人肉 而且我是從GOOGLE來的 我不是轉路 而且也沒有轉路紀錄 所以版主水桶錯誤 應該要解除水桶 我有寄信給版主 版主連鳥都不鳥我 所以我就來這申訴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4.32.63.66
Hu1din:有人要求你快跳冬山河你怎麼不跳? 06/02 17:48
GeminiMan:板務溝通信件紀錄? 板主未回應,需至三天始得申訴。 06/02 18:59
BOSATA:可是版主故意不回信阿? 06/02 23:07
GeminiMan:板主不回信,也得附上寄件備份。 06/02 23:14
valater:無論轉錄or從google查 均需經過原PO經過 否則就違反版規八 06/02 23:29
valater:若必要的話 我可以公佈與plumlove詢問的信件 證實BOSATA 06/02 23:32
valater:私自轉錄他人文章 當然 我會經plumlove同意 06/02 23: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