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BOSATA (撥殺塔)
標題[轉錄]Re: 請給我解釋
時間Thu Jun 3 10:16:24 2010
※ [本文轉錄自 BOSATA 信箱]
作者: valater (自由)
標題: Re: 請給我解釋
時間: Wed Jun 2 23:21:50 2010
第八條:[法律之規範]
文章內容違反中華民國法律、批踢踢站規。文章刪除並劣退。視嚴重性加給水
桶一個月處分。
依據站規-使用者違規及申訴處理規則第六條,
凡無斷轉載、公布個人資料或
水球紀錄、連續發文等皆依據本條處分。
不管是否為轉錄
你未經原PO同意
你私自公開他人文章
就已經違反版規八了
我還需要解釋嗎?
※ 引述《BOSATA (撥殺塔)》之銘言:
: 我認為我不是吳斷轉路
: 我是用GOOGLE找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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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BOSATA:市因為當初要求人肉 不是我要轉路的 怎麼人肉的人會這樣? 06/03 1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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