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hateOnas:怎麼沒有c的? 11/09 12:41
→ DDRMIX:c請假 11/09 12:58
推 l8:這種沒有指名特定對象的推文 我個人是不會判罰 11/09 21:11
→ l8:如果其他版主沒意見的話 24小時候我會在該篇檢舉文下推未達標準 11/09 21:12
→ l8: 後 11/09 21:13
→ LifeOnMars:你不覺得你的理由太過於可笑嗎? 版主是這樣當的嗎? 11/09 21:20
→ LifeOnMars:我文章只有我提到女友,他罵的就是我,不然他罵的是誰呢? 11/09 21:20
推 l8:我參選的政見本來就有提到 我會對推文的標準會比較寬鬆 11/09 21:32
→ l8:你在推文推一些情緒性語言 對本案有任何幫助嗎@@? 11/09 21:32
推 hateOnas:建議提告 11/09 21:37
→ hateOnas:看起來此申訴有獲得_ _ 資格了 11/09 21:38
推 chocho1981:好奇的是這種程度的推文提告會受理嗎? 11/09 21:42
→ LifeOnMars:這判例是L_TalkandCha的判例,並非是不是你當版主的問題 11/09 21:46
→ LifeOnMars:情緒性字眼? 試問問你有看完整篇我的申訴文章嗎? 11/09 21:46
→ LifeOnMars:你竟然回答我"沒有指名特定對象"? 11/09 21:47
→ LifeOnMars:文章中就只有我說了我的女友,他不是罵我,不然罵誰? 11/09 21:48
→ LifeOnMars:難到這不算指名 "特定" 對象嗎? 11/09 21:48
→ hateOnas:根據站規這是可以申訴的 但是...還是可能不會水桶 11/09 22:06
推 YU0121:我跟l8意見相同 像這種推文我認為沒明顯特定對象 判下去會 11/09 22:48
→ YU0121:有爭議 當然還是要尊重小組長最後判決 11/09 22:48
→ chocho1981:小組長的權責 以往的認知是管版主有沒有濫權、標準不一 11/09 22:53
→ chocho1981:直接對版上使用者判罰的案例好像也只有這一個 11/09 22:53
→ chocho1981:不過可能是我各組組務混的不夠熟 少見多怪吧 11/09 22:53
→ chocho1981:接下來請hateOnas來說說看 11/09 22:53
推 ganbaday:你人真好,水桶你就滿意了唷 11/09 23:00
→ ganbaday:他都這麼明白要送你錢了 不請他一起到法院喝茶簽約領錢嗎 11/09 23:02
→ victoryss:同意YU 沒對象 沒很嚴重罵人 判決會有爭議 11/10 00:36
推 hateOnas:一坐下就換我說話...小組長的權責也是在裁決爭議啊 11/10 11:18
→ hateOnas:所以 w那個也沒錯 11/10 11:19
→ victoryss:樓上都這樣慫恿人家 XDDD 拍郎! 11/10 11:54
※ 編輯: LifeOnMars 來自: 211.74.109.84 (11/12 08: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