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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於三日內補上下述文件,逾期不予受理。      二、板主公告。  第三章  申訴相關 第 4條  受板主處分者得於本組提出申訴,申訴需檢附以下文件,檢附要件缺少者,將      行通知,未於通知時效內補齊者,得不受理申訴:      一、被處分文章備份。      二、板主公告。      三、溝通信件記錄(熱線水球記錄)。 ※ 引述《IJuBan (我就笨-被blaz亂桶中)》之銘言: :  申訴人:IJuBan : 案件類別: 一般 : 看板板名:Gossping : 被申訴人:blaz : 申訴訴求:blaz 以莫須有的罪名羅織入罪 : 申訴內容: : Blaz以手動置底的名義將我羅織入罪 : 給我五個退文及一張罰單和水桶兩年 : 溝通無效,因為Blaz判決太主觀所以申訴 : 手動置底的判定是 : ‧ 手動置底: : 1.若使用者於發文後於十分鐘內自刪,並重發文者,則判定該名使用者自願使用當 : 日之發文額度,即,若該名使用者發文為[問卦],則視同自願使用一篇[問卦]之 : 額度,若為其他分類之標題,亦同。 : 2.第一點之「十分鐘」定義為每篇文章發出系統時間為判定標準。 : 3.重貼超過總則中規範之發文額度時,則依據總則給予處罰。 : 4.扣除以上重貼使用額度狀況,即除了十分鐘內自刪重貼以外,若兩個月內同一使 : 用者發兩篇文章內容完全相同者或大致相同者,即為手動置底,包含: : a.標題內容完全相同或大致相同者。 : b.標題不同,內容大致相同者。 : c.連續轉錄同樣文章兩次。 : d.詢問相同人或相同事物八卦者。 : 其中1.2.3.4,abcd的判定全都不符合 : 以手動置底的判決精神是,同樣的文章修改標題或是內文局部成為一篇新的文章 : 那個叫手動置底 : 我的文章是問姓名,我問的都是不同姓,不同家人,只有主題是一樣的 : 主題一樣的文章在版上比比皆是,為何判決我手動置底 : 例如: : 1 211/18 words2012 □ [問卦] 為什麼林彥君這麼甜? : 2 711/28 words2012 □ [問卦] 范文芳為什麼這麼甜? : 3 12/01 words2012 □ [問卦] 為什麼林妍柔這麼甜? : 4 312/01 words2012 □ [問卦] 為什麼丁文琪這麼甜美? : 5 2812/09 words2012 □ [問卦] 簡廷芮為什麼這麼甜? : 6 312/16 words2012 □ [問卦] 陽詠存為什麼這麼甜? : 7 212/28 words2012 □ [問卦] 翁滋蔓為什麼這麼甜? : 8 12/28 words2012 □ [問卦] 小雨點為什麼這麼甜? : 9 7 1/02 words2012 □ [問卦] 寶米恰恰為什麼這麼甜!!! : ● 10 1/03 words2012 □ [問卦] 為什麼賣牛肉麵的女孩兒這麼甜! : 1 912/05 YaPTT □ [問卦] 為什麼陳曉菁這麼甜 : 2 612/18 YaPTT □ [問卦] 為什麼游詩璟這麼甜 : 3 812/24 YaPTT □ [問卦] 為什麼王晴這麼甜 : 4 2 1/04 YaPTT □ [問卦] 為什麼李亮瑾這麼甜 : 5 8 3/08 YaPTT □ [問卦] 為什麼李佩甄這麼甜 : ● 6 3/11 YaPTT □ [問卦] 為什麼楊繡惠這麼甜 : 這兩個例子只是冰山一角 : 如果同樣主題視為手動置底的文章只罰我為什麼不罰他們 : 如果很早就禁止這種文章,輪得到我被罰嗎? : 根本就是選擇性辦案 : 只是可憐了我的文章和鄉民們的心血 : 再來就是,以連退5篇文來說 : 判決6mx4,表示六個月x四篇文,是兩年的水桶 : 如果真的違反版規,為何要拖到五天才來解決? : 版主不是好幾個? : 是不是版主失職或刻意加重處份 : 以下附上證據 : [證01] 水桶判決紀錄 : [證02] 罰單及退文判決紀錄 : [證03] 溝通信件 : [證04] 溝通信件 : [證05] 退文紀錄 : [證06] 退文紀錄 : [證07] 退文紀錄 : [證08] 退文紀錄 : [證09] 退文紀錄 : [證10] 版上公告 : ============================================================================== : [註] 溝通紀錄若為信件,請將信件按「ctrl+x」轉錄到組務板; : 若為水球,請將信箱裡的熱訊備份轉錄到組務板; : 判決公告可按「ctrl+x」轉錄到本板,或「F」轉寄自己信箱後再轉錄。 : 以上所提申訴證據皆不可複製貼上,使用複製貼上者視為無效。 : [註] 申訴前請先確實與板主溝通,未與板主溝通即逕行申訴者,除不予受理申訴外 : ,處禁言7日。 :    : [註] 受板主處分者得於本組提出申訴,申訴需檢附以下文件,檢附要件缺少者,將 :   行通知,未於通知時效內補齊者,得不受理申訴: :   [證01]一、被處分文章備份。 :   [證02]二、板主公告。 :   [證03]三、溝通信件記錄(熱線水球記錄)。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4.41.177.143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L_TalkandCha/M.1472526132.A.A03.html
RevanKai: 5/07的申訴,看來申訴真的要等三個月以上 08/30 11:32
claymath: 越來越久 08/30 12:07
GeminiMan: 剛於後續文章看到需附的水桶公告,受理案件。 08/30 12:38
claymath: 辛苦了 工作後還得忙這 08/30 12:53
IJuBan: 謝謝小組長,終於輪到我了,還不是因為板皇blaz才會這樣 08/30 13:11
IJuBan: 寫信跟他溝通,他還一付不可一世的樣子(不然去申訴嘛) 08/30 13:12
truewater: 辛苦了 也請審視思考女伴亂象如何根治 08/30 13: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