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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轉錄自 maxxsu 信箱] 作者: microXD (XD) 標題: 水桶申訴 時間: Sun Dec 4 09:01:21 2016 我那三篇文章所表達的意義是不一樣的,文字也是大量的字數不同,只有一小段認為可能 可以給網友參考附上之前文章聯結,難道引用之前文章的一小段都要水桶嗎,那回文都重 貼原文的要不要水桶,一次水桶一個月初犯給予最重處分違反比例原則,還有為何我水桶 7天,哪條板規有寫回文要寫心得的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36.234.199.4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轉錄者: maxxsu (111.241.28.49), 12/08/2016 00:14: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