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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訴] 不服Gossiping板主hateOnas等未達標準之判決 須備妥資料 I. 被處分之文章、推文。(附一) II. 板主處分之公告、劣退通知。(附二) III.與板主溝通之信件備份。(附三)(附四) 申訴: 一,不服hateOnas、Mews等板主的判決,理由已在溝通信件中述明 二,「發表看法」一詞太過籠統,無法解釋板規七的判定標準,唯hateOnas板主 已表明「溝通結束」,故也不便再回信。 三,在本人以信件向板主申訴的前一天,hateOnas板主已看過本人對於板規七的 建議。(附五) 四,Mews板主未於72小時內及之後回覆信件。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34.229.50
osalucard:轉貼格式錯誤,刪除底下12篇後重新轉貼&發表 11/26 18:23
bouly:還是別重發了,莫名其妙的申訴... 11/26 18:25
Bignana:我認為會敗訴。 11/27 11:10
osalucard:補充說明:附五是指hateOnas板主判決本案前已明知判定標 11/28 22:48
osalucard:準須顧及他人(個人)觀感,包括小組長之前的裁示。 11/28 22: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