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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我在八卦板po文一篇如下: 作者 colo (想殺我沒這麼容易) 看板 Gossiping 標題 [問卦] 敬問板規第七及十一條 時間 Tue Jul 26 09:48:42 2011 ───────────────────────────────────────  第七條:[挑釁、謾罵]   文章內容含有對特定人物、使用者、特定族群進行言詞侮辱、挑釁、威脅、謾 罵、歧視、引戰之文章,一律劣退。並視情況嚴重性加給水桶兩週處分。 第十一條:[惡意噓文、推文] 有以下任一情況之使用者,給予水桶兩週處分 一、多次無意義推/噓文,惡意推/噓文或推圖之使用者。 二、利用修改文章,故意竄改、刪除他人推噓文經查證屬實。     (惟對方明顯犯規,如惡意人身攻擊、公佈私人資料在先則不在此限) 三、於推/噓文中違反第一章任一規定者。 (由於本板推文數量大,欲檢舉請至八卦檢舉板GossipPicket或寄信至板主信箱。) 如果我沒有看錯,理解也正確的話。那麼舉例來說: 噓 McDaniel:臺灣人都不太想生小孩了,還會想學支那豬搶小孩嗎?笑翻 07/26 06:32 → McDaniel:支那豬管好自己比較重要,不要趁自由行來臺灣搶小孩喔! 07/26 06:33 或是 噓 F7shakeMINI:匪區豬圈 不太意外 07/26 06:55 噓 gairion:反正也不會去支那豬的地方 07/26 06:56 推 b00668880:可能性不是沒有阿 拜託~~中國耶~~~騙個小孩 過分嗎? 07/26 07:05 又或者是 推 badawo:END 匪區豬圈 不太意外 07/26 08:33 其他我懶得看也懶得找了。 動不動就叫人死XX,罵人家豬,說別人家豬圈。 這樣算不算違反板規第十一條。 我了解推文數龐大,不過少數會被快速XX的好像也沒有那麼多篇。 請問版主,覺得符合板規呢? 還是覺得不符合但沒看到? 還是覺得符合版規你也看到,但因為是中國人所以被罵也無所謂。 我極度不喜歡中國這個國家,某些中國人我也不是很欣賞,說起來我上上次好像還是投阿 扁。 但國家跟他的國民是兩回事,這麼簡單的道理不清楚嗎? 但我想請問,台灣人的風度到哪去了? 一竿子打翻一船人,有意的政黑抹黑廢話化的八卦板就是妳們要的嗎? 還請回答。 -- 心似已灰之木 身如不繫之舟 問汝一生功業 黃州 惠州 儋州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0.69.138.160 推 AVK:你可以檢舉 07/26 09:49 ※ 刪除原因: (已被hateOnas刪除) <colo>請洽檢舉板 ※ Deleted by: hateOnas (61.230.16.66) 07/26/2011 09:49:40 2.但不在1分鐘內,我就被刪文了。 版主的理由是我可以去檢舉板檢舉。 但我想要詢問的很明顯不是這些人該被檢舉,而是該版版主針對這樣的推文,到底打算怎 麼處理? 從這邊可以很明顯的看出,我現在想說的爭點一: "八卦板到底允不允許針對八卦版版主及板規的公眾討論" 當然我知道可以來組務檢舉版主瀆職 但我們再次回到爭點一,我不在乎是某某版主怎麼樣,其實我跟她們無冤無仇。 檢舉他們非我初衷,因此受罰去職更非我所願。 再說一次我的爭點: "八卦板到底允不允許針對八卦版版主及板規的公眾討論" 更抽象一點的說,八卦板這個系統允不允許來自內部由下而上的公開檢討? 3. 如果不講這麼抽象的事,就這個案例上來看,版主對我的處置也是失當的。 我並非想檢舉這些人水桶,而是想質問版主對於板規的見解。 4.附帶一提,板主hateOnas兄為人親切,寄回我的備份,特此感謝。 5. 八卦板板規是:  第七條:[挑釁、謾罵]   文章內容含有對特定人物、使用者、特定族群進行言詞侮辱、挑釁、威脅、謾 罵、歧視、引戰之文章,一律劣退。並視情況嚴重性加給水桶兩週處分。 第十一條:[惡意噓文、推文] 有以下任一情況之使用者,給予水桶兩週處分 一、多次無意義推/噓文,惡意推/噓文或推圖之使用者。 二、利用修改文章,故意竄改、刪除他人推噓文經查證屬實。     (惟對方明顯犯規,如惡意人身攻擊、公佈私人資料在先則不在此限) 三、於推/噓文中違反第一章任一規定者。 (由於本板推文數量大,欲檢舉請至八卦檢舉板GossipPicket或寄信至板主信箱。) 板主於一分鐘內火速刪我文章,想必是在站上。 而她的確隨後也處理了我在一開始站上文章所po的那些違規推文。 但它處置的方式是甚麼呢? 刪文。 所以我的第二個爭點是: 請問板主為何未引用第11條水桶問題推文者,而是刪文了事? 此種處置是否不符板規? 6.最後,我欲針對版主可能的回應想提一下,想必板主會引用第11條的 (由於本板推文數量大,欲檢舉請至八卦檢舉板GossipPicket或寄信至板主信箱。) 來回應第5點,也就是說,這些人未水桶,是因為未被檢舉。 所以我最後的爭點是: 當版主顯然有看到違規的推文,卻還是採取備註的處理方式是否適切? 我想板規第十一條備註的立意是板主很忙可能有疏漏,但板主都看到都刪文了還不處理。 所意為何? 7. 最後請hateOnas解釋為何連我在allpost板上的文章都要刪? -- 心似已灰之木 身如不繫之舟 問汝一生功業 黃州 惠州 儋州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0.69.138.160
question123:gairion:反正也不會去支那豬的地方 07/27 01:09
question123:F7shakeMINI:匪區豬圈 不太意外 07/27 01: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