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Callisty (香香五六)
看板L_TalkandCha
標題[申訴] 不服Wanted版版主likeair禁言退文判決
時間Mon Mar 17 23:53:17 2014
申訴人 :Callisty
被申訴人:Wanted版版主likeair
主旨 :不服likeair之禁言退文判決
旨求 :取消禁言退文 & 補充板規
事情經過:本人於2014/03/17發表一篇文章(於附件2),被likeair版主援用Wanted版版規
9. 嚴禁鬧板文章、
禁引戰文(轉錄他版引戰文亦同)。
《違者視情節砍文或設劣文,並水桶一週~永久停權》
4.經常性發佈文章造成版友閱讀上之困難者
(隱形文字、特殊方塊符號標題)
視同鬧版者。
以「多次使用隱形文字 影響使用者及板主閱讀文章」為由判決禁言180天及退
文一篇。likeair版主並援用本人先前在wanted版上發表的兩篇類似格式文章
(於附件3 & 4)認定本人違反板規予以懲處。
1 s 9 1/27 Callisty R: [徵求]沒自信男孩
2 s12 2/01 Callisty R: [問安] 我論用推文把到妹的機率
● 3 s 2 3/17 Callisty R: [徵求] 想算塔羅的人 (主題限定感情)
個人不服原因有:1.未曾有板規or公告or前例指出此種發文格式不當,且管理
者並無在首篇(1/27)、次篇(2/01)及本篇(3/17)發表時以
推文、站內信、水球或任一聯絡方式告知違反板規。(四
位版主皆未看到前兩篇的機率不大)(雖然likeair版主在
溝通信內提到「一次沒看到 不表示板主群同意這樣的行為
」不過個人認為接連兩篇且有充分時間予版主查閱文章的
情況下實難以「沒看到」卸責。)
的確根據wanted板規9-4,版主沒有提醒(給予警告)使用
者的義務,但這種完全主觀的判定卻沒有(公告或口頭)提
醒使用者就予以懲罰的作法是否失當?
2.個人在被系統禁言之前,已將第三篇(3/17,於附件2)文
章編輯至明顯看出內文滿20字,不影響版主判定。但
likeair版主以禁言時間早於我的編輯時間(於信件附件8)
予以駁回。但根據退回之文章(附件2),是修改完畢且符
合板規的,不應以系統時間為由判定使用者之錯誤。
另,個人認定鬧版是1.明知此舉違規或2.被管理者告知不當且無改善之情形。
在無公告、無前例、無惡意且管理者未盡告知義務下,我對於鬧版的判定無法
接受,故前來申訴。望小組長釋疑,感恩。
附件1水桶公告
2被刪除之違規文章1
3被刪除之違規文章2
4被刪除之違規文章3
5溝通信1
6溝通信2
7溝通信3
8溝通信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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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80.218.144.81
※ 編輯: Callisty 來自: 180.218.144.81 (03/18 00:39)
→ likeair:僅對於第二點再次說明 03/18 13:22
→ likeair:附件8的時間 明顯是我先水桶了 但我尚未刪文 03/18 13:22
→ likeair:再發布公告後 進行水桶日期修改 完成後 我才刪文 03/18 13:23
→ likeair:故中間 可能因解除原先水桶期限 造成開放編輯 03/18 13:24
→ likeair:但我也立刻完成修改 所以 使用者在這BUG中 進行編輯 03/18 13:25
→ likeair:並非是刻意讓使用者補滿20字後才處理 03/18 13:26
→ likeair:另有附上該文處理時的文章 03/18 13:29
→ likeair:附上一篇文章 足見其為刻意使用隱形文字之心態 03/27 11: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