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文轉錄自 Callisty 信箱]
作者: likeair (閒暇之愚)
標題: Re: 退回文章(使用隱形文字 影響使用者及板主閱讀)Re: [徵求] 想算
時間: Mon Mar 17 22:31:53 2014
請注意本系統不會永久保留所有的編輯歷史。
版本: #000000004 時間: 03/17/2014 21:43:14 Mon
版本: #000000003 時間: 03/17/2014 21:41:04 Mon
● 版本: #000000002 時間: 03/17/2014 21:36:07 Mon
版本: #000000001 時間: 03/17/2014 21:35:24 Mon
03/17/2014 21:40:05 likeair 限制 Callisty 發言,期限為 21 天
理由: 使用隱形文字 影響使用者及板主閱讀
03/17/2014 21:43:44 likeair 解除 Callisty 的禁言限制 (距原期限尚有 21 天)
理由: 修正為半年
03/17/2014 21:44:17 likeair 限制 Callisty 發言,期限為 180 天
理由: 使用隱形文字 影響使用者及板主閱讀 修正為半年
這是你的編輯記錄及我的水桶記錄
你在第三次於41分4秒修正完畢為20字
但我在40分5秒已經執行水桶
43分44秒是我發完公告文 進系統修正水桶天數
44分17秒是我修正完
中間我也是在寫公告文及修正水桶天數
所以造成中間可能系統尚未鎖死修文功能 或是已經解開
所以這樣的方式是沒有違規 鬧板?
還要板主說這樣不好 才算鬧板?
板規上就已禁止刻意使用隱文字來影響他人閱讀
一次沒看到 不表示板主群同意這樣的行為
也不表示這舉無違反板規
謝謝來信
如沒其他問題 請逕行申訴
※ 引述《Callisty (香香五六)》之銘言:
: ※ 引述《likeair (閒暇之愚)》之銘言:
: : 第三篇我在看的時候是未修文新增字
: : 這是比較不好意思 抱歉
: : 至於未告知 板規九我記得是沒有寫要告知
: : 且這是經人檢舉
: : 謝謝來信
: 好的,板規九的確沒有規定需要告知
: 但是在版規不清楚,加上無前例的狀況下
: 這種完全主觀的判定是否事先告知比較恰當?
: 我自己認為「鬧版」是在1:明知此舉違規或2:被管理者告知不當
: 仍然沒有改善的情況下方成立
: ---
: 第三篇的情況是已經滿20字
: 這樣對您來說也是累計三篇嗎?
: 就算是他人檢舉,可我認為沒有善盡告知義務是管理者的疏失
: 這兩點煩請解惑 感恩
: 另,是否方便將首篇及次篇轉寄至我的信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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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59.115.108.1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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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轉錄者: Callisty (180.218.144.81), 時間: 03/18/2014 00:01: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