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文轉錄自 BaBi 信箱]
作者: BaBi (迅雷不及掩耳盜鈴)
標題: Re: 退回文章(鬧板)[問卦] 扯鈴很厲害可以把到妹嗎?
時間: Mon Dec 7 23:01:46 2015
※ 引述《kasion (彩色猴子)》之銘言:
: ※ 引述《BaBi (迅雷不及掩耳盜鈴)》之銘言:
: : 申訴判決不當,理由如下:
: : 1. 由內容可判定該區內容應屬文章一部分而非簽名檔部分,板規中並未
: : 明確規範簽名檔之判定標準。且多數使用者有使用 -- 作為文章分區
: : 之發文習慣,此判決有疑慮。
: : 2. 若欲判定為簽名檔,此部分應以其他板規處理:
: 第十二條:〔簽名檔〕
: @ ̄ ̄ ̄ ̄ ̄ ̄ ̄ ̄ ̄ ̄
: ‧ 簽名檔即日起視為本文一部份,但並不算入最低20字數計算範圍內,若扣掉簽名檔
: 文章內容後仍低於20字依照板規九辦理。
你並未回覆到我的申訴問題:
1. 部分使用者會以 -- 作為文章分隔段落標記,如同我的原文中可以輕
易判斷出該部分屬於文章內文而非簽名檔
2. 板規中並未註明如何判定簽名檔,如:特別註記「--號所框住部分為
簽名檔」或「系統所配置者為簽名檔」
--
因此,是否我的文章中該部分屬於簽名檔具有疑慮。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1.246.160.1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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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轉錄者: BaBi (111.246.160.185), 12/07/2015 23:54: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