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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轉錄自 kyoshin 信箱] 作者: kyoshin (古今無雙) 標題: [轉錄]Re: 劣文退回(金錢交易)[徵求] 急尋11月1日晚上11點半遺失在世 時間: Fri Nov 2 23:12:33 2007 ※ [本文轉錄自 kyoshin 信箱] 作者: letmesay (讓我說) 標題: Re: 劣文退回(金錢交易)[徵求] 急尋11月1日晚上11點半遺失在世新前ꨊ時間: Fri Nov 2 23:09:32 2007 ※ 引述《kyoshin (古今無雙)》之銘言: : 版主您好 : 所謂求才係指業主對於不特定人提出成立僱傭關係之邀約 : 而懸賞則是針對特定人---拾得遺失物者 : 兩者性質上並不相同 抱歉 所謂求才 本來就是指雇主對於〝特定人士(員工)〞提出成立的僱傭關係之邀約 並非您所說的業主對於〝不特定人〞提出成立僱傭關係的邀約 所以你這個雇主對於特定人士(拾得物品者)給於雇傭關係的邀約並給予金錢 本來就在本版的求才範圍認定 誠如您所云 你的懸賞是針對特定人--拾得物品者 性質上完全相同 故判決維持原判 如對於判決上有任何的異議 則請前往組務申訴 謝謝 : 貴版對於金錢交易之定義尚未能擴及懸賞遺失物廣告 : 請版主更改原決定 : ※ 引述《letmesay (讓我說)》之銘言: : : 你好 : : 汪踢版規第二條上有寫到 : : 2. 禁涉及金錢之求職、商業及賭博行為。 : : 《違者可不警告後砍文,設劣文一篇並水桶一週》 : : 2.家教、工作、模特兒等求才行為皆不可在此徵求。 : : 你違版的是求才這部份,是指金錢求才 徵求幫忙找東西的人 : : 所以是不能在汪踢上徵求的 : : 而你說的懸賞走失愛犬,是會被認定金錢交易的~~~也會被劣文的 : : 謝謝你.......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59.121.199.132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92.192.154.43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59.115.96.2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