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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ORRY 忘了說我是HAIRLOVER分身 ※ 引述《VOT1077 (Arsene 風之谷衛鷹 )》之銘言: : 原文如下 : 作者 hairlover (夜叉丸) 看板 Wanted : 標題 [徵求] 超長髮 : 時間 Fri Nov 16 04:30:58 2007 : ─────────────────────────────────────── : 徵求超長髮女生 : 而且是想要剪短的喔 : 我想要50CM以上的長髮 : 如果只有一小束或是幾根就不用了^^" : (不過我會收下你的好意XD) : 也請不要說叫我去買整頂的假髮之類的>_< : 希望有超長髮的女生想要剪短囉 : 該處分文章開宗明義就是 : 1.徵求長髮女生 這只是文章第一句話而已 : 2.結尾也說了希望有超長髮的女生想要剪短 "希望有超長髮的女生想要剪短" 然後我要長髮啊 這樣不對嗎?? 你看文章都只看頭看尾巴嗎? : 3.縱使其目的要徵長髮 但也同時要徵想剪短頭髮的長髮女生 : 也就是徵求者要徵女生出來剪頭髮才能獲得頭髮 這也是可能情況之一 但是自己剪短後再給我也是可行 甚至用寄的也可以 你不覺得這推理有很大的漏洞嗎= = : 4.版規本就規定出門見面與否或是徵求戀情等給予處分, 1.我沒有徵求戀情 2.出門見面不是一定 只是"面交" 我甚至沒有說一定要面交咧 : 且對於徵求曖昧等聊天文章也是有所處分,並未針對特定人士而有差別 版上許多徵求水球msn等的聊天 語氣曖昧的也不少 至少我語氣並沒有曖昧 : 5.此文章違反版規證據明確,且基於公平原則以及人情條理就給予輕判發落 根本完全符合版規 何來從輕發落之言 : 且該條文本來就毋需給予警告及可以直接處分,哪來的爭議?? 重點在於 之前已有許多文章 而版主沒有在第一篇這類文章時做出處分 (要第一篇版主就看到可能有點難 但是該文章也已出現多次) 而在文章出現很多次後說你累犯 這樣對嗎?? 不過這不重要 因為我之後詳細查過版規 根本完全符合版規 所以此一事實已不重要 : 所以 : 依據版規 : 3. 禁徵指定異性之聯誼、出遊、學伴、外拍,以及徵求戀人、一夜情。 : 《違者可不警告直接砍文並水桶一週》 : 6.無論標題為何,只要本文有任何指定出遊或是聯誼的意思, : 即認定違反版規 : 給予處分 : 但因為該發文者文章之前確有類似情形, : 本人的確未有警告 本應累計計算 : 是故給予從輕發落 : 多篇文章給予一個月處分 : 以上說明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13.92.180 ※ 編輯: aquariumbeta 來自: 140.113.92.180 (11/16 05: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