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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轉錄自 lotiyu 信箱] 作者: StitchClara (阿芸) 標題: Re: [公告] 多人水桶 時間: Fri May 13 12:36:47 2016 這件事也許真的是當事女性想做的事情,就算你認為這樣的賠償是不合理的 也不該「用『經濟成長』來形容性侵被害者賠償金是汙辱女性以此賺錢」 (這上一封信我已經提過,為何你的推文會是違規了) 我就不多說了,如果還有問題請直接上組務申訴。 ※ 引述《lotiyu (Raoi)》之銘言: : 1.這是當事女性自願行為 : 2.要求賠償的是該名女性的父母 : 這名女性達成了自己的心願,但是她的父母認為這种由自己女兒提出,兩情相悅的事情是自己的女兒「吃虧」,我認為這和版上平權的主旨是互相牴觸的。由此推論,在平權基礎上,這樣的賠償是不合理的,因此在當事女性達成心願的條件下,算是一筆額外收入。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40.130.198.45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轉錄者: lotiyu (218.166.72.18), 05/13/2016 14:16: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