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遭水桶處分者,請附上水桶公告。 水桶原文請按 F 轉寄回自己的信箱,再轉錄至組務板。 ※ 引述《FinalAce (王牌)》之銘言: : 申訴人:Finalace : 被申訴人:sougly : 事由:無違規行為遭sougly判決劣退及水桶 : 要求:解除水桶及消除劣文處分 : 說明: : 我於2/19在男版以ctrl+p發文討論板規 : 卻遭男版版主sougly劣退及水桶30天 : 文章代碼(AID): #1J1CFyVj (MenTalk) : 理由是依據板規7 : 7.公告文不得回覆,更改標題亦同 : 7.1.有任何寶貴意見請寄站內信與版主溝通 : 7.2.板主聲明可回覆的公告不在此限 : 違者水桶(七~三十日),並且該文劣退。 : 為證明我沒有回覆公告文,於兩個部分說明。 : 1.發文方式 : 板規7限定不可"回覆(y指令)"公告文,但我使用ctrl+P"發表文章", : 是為了討論我自己有興趣的議題。 : 並非使用y指令來"回覆文章" : 如果版主以上的權限可以看到我有更改標題的紀錄,方可證實我是回覆文章。 : 如果版主無法證明,那代表發文方式部分我並沒有違反板規。 : 2.文章內容 : 文章標題就是討論板規 : 內容的主題也從頭到尾都圍繞著男版的某條板規,都是在說明該板規的瑕疵 : 與漏洞,以及討論該板規存在的必要。 : 只有當主題是"公告"的時候,才有可能解釋成回覆公告。 : 也才有可能被判定違反板規7 : 既然要討論板規,那一條板規實際使用上的情況當然需要依據 : 版上曾出現的判例來加以具體化 : 板規7僅禁止回覆公告,並沒有禁止"討論板規時拿公告的判例當範例" : 因此從文章內容部分來看,我被劣退的文章也沒有違反板規7。 : 綜合以上兩點,我完全沒有違反板規7的事實,甚至連嫌疑都沒有。 : 但sougly板主卻妄自依據板規7對我進行裁罰,實在無憑無據。 : 因此向小組申訴,解除水桶及消除劣文。 : 如可以,希望板主能拿出證據證明我違規之處。 : 不應毫無違規證據情況下胡亂裁決,反而需要使用者主動證明自己沒違規。 : 這不符合無罪推論原則。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4.26.126.120 ※ 編輯: GeminiMan 來自: 114.26.126.120 (02/27 23: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