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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轉錄自 FinalAce 信箱] 作者: FinalAce (王牌) 看板: MenTalk 標題: [討論] 不可思議的板規 時間: Wed Feb 19 20:23:54 2014 首先要看看本篇的主角,不可思議的板規。 8.禁止發鬧版文、挑釁文,含推文 8.3.引起眾怒連噓之文章 眾怒連噓定義為可辨識不同人噓成X2~XX 違者水桶三十日處分,累犯者九十日及劣退、三犯者視情節給予永久水桶 單篇文章予以鎖文,如為討論串板主視情況刪除收精華區 這條板規近日內於 #1J0_JNIH (MenTalk)中,被用來對版友施以水桶。 這樣太普通了,沒啥不可思議的點。 所以必須要附圖。 http://ppt.cc/nVpk http://ppt.cc/5RQE 由圖中可看到,公告#1J0_JNIH中的違規理由眾怒連噓定義為可辨識不同人噓成X2~XX 竟然消失了@@" 可是,該條板規中並沒有一個明確的時間區間限定,限定在發文後 "多久的時間內"才可以套用該條板規。 因此現在的情況,那位被水桶的版友應該...如何處置? 放出來嗎?那當初被水桶辛酸的?這條板規果然不可思議0.0 繼續水桶嗎?可是明明就沒有違規事實...這條板規依然不可思議。 所以請問關於這條不可思議的板規碰到這種情況該如何處置才是合理的? 懇請神人開示>"< ====== 接下來看一下這條板規的前身 8.禁止發鬧版文、挑釁文,含推文 8.1.刪改他人推文,當事人請求刪除者不在此限 8.2.以偏蓋全特定族群或歧視特定族群,加了問號也一樣 (例:男人都會劈腿,非處女都是PUMA,宅宅都很噁心) 8.3.快速引起眾怒連噓之文章 眾怒連噓定義為5小時內可辨識不同人噓成X2,或48小時內可辨識不同人噓到XX 竟然原本是有時間區間限制的,發文後多少時間內達到違規才算數。 也就代表說...只要發文48小時過後,無論違規文章的推噓變化如何, 都已經定案,不可能會因為推噓文的動態變化而影響到違規事實。 很明顯就可以避免這種不可思議的情況出現,那... 究竟為什麼要刪除原本的時間限制讓板規變得不可思議呢? 而這條板規究竟有何存在意義? 噓文多寡=鬧板=應該水桶 這之間的合理連結是什麼? 我的腦袋根本想不通,依然需要大神開示...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231.94.204 ※ 編輯: FinalAce 來自: 61.231.94.204 (02/19 20:28)
moonh4:我也超討厭她的文章,自我感覺良好看了就煩 02/19 20:25
moonh4:可是這桶實在很不符合公平正義 02/19 20:26
我真的不明白為什麼要去掉時間限制= = 所以直接用實際案例來證實這條板規的矛盾與不可思議0.0 那個被水桶的鄉民人怎麼樣是另一回事,他只是剛好 是這條不可思議的板規的受害者之一而已0.0 ※ 編輯: FinalAce 來自: 61.231.94.204 (02/19 20:29)
BarBatos:我跟你說,現在這條其實是最早的,原本五小時那條是後來 02/19 20:32
我知道,我有找到更早的版本。 所以原本修改後更實用,不懂為什麼要走回頭路... 目前版上我還沒聽到哪位大大說過這條板規的詳細發展史XD ※ 編輯: FinalAce 來自: 61.231.94.204 (02/19 20:33)
WangCM:無法執行的一條版規 應該直接廢掉或無視 02/19 20:33
看來這神奇的情況目前沒有神人能夠解答該如何處置 才是合理,人腦根本無法執行阿... 板規本身存在著瑕疵與矛盾。
BarBatos:不知道為什麼又修回去,以前是因為有某神做亂,避免成為 02/19 20:33
※ 編輯: FinalAce 來自: 61.231.94.204 (02/19 20:34)
BarBatos:一言堂而改,可能是這幾年對立情況減緩 02/19 20:34
BarBatos:加上版主只剩一個吧。 02/19 20:35
B大你說的我聽不太懂,不過這條板規存在才會成為一言堂吧? 因為噓文數量就水桶人,其正當性是啥? 說這代表多數版友的意見嗎?噓文的人跟會逛男版的人相比 有沒有20%都還不知道,連多數都不是,那不就是成了少數的意見? 因為少數版友的意見就水桶人...這到底是哪招= =? ※ 編輯: FinalAce 來自: 61.231.94.204 (02/19 20:38)
BarBatos:他為什麼存在我不清楚,我只是說加時間那段。 02/19 20:39
你說的某神是蘇美嗎? 那也難怪他現在還被關在水桶裡了= = 如果他可以發文的話,他剛好可以成為最諷刺這條板規的案例... 憑他眾多信眾,還怕哪篇推少於噓? 但人人都知道,他不一定是正確的阿... 這條板規果然不可思議XD ※ 編輯: FinalAce 來自: 61.231.94.204 (02/19 20:40)
BarBatos:其實理應這幾年男板沒那麼污煙脹氣就該順勢廢了他才對。 02/19 20:40
存在根本沒有價值又無法落實執行的板規... 我誠心希望版主能來開示一下,這種情況該怎麼解? 如果連版主都無解,這板規留著有啥意義嗎? ※ 編輯: FinalAce 來自: 61.231.94.204 (02/19 20:41)
kudoshaki:我也來補張圖 http://i.imgur.com/PYK6V6k.png 02/19 20:44
其實你不必補圖阿,文章又沒刪。 是我造成這樣的情況沒錯,但是依然不影響這條板規的矛盾性。 反而更能有力證明,只要有心,這條板規根本無法使用。 光是我一個人花幾個小時就能辦到,那要是好幾個人呢? 這是鼓勵版友糾眾結黨來橫行嗎? 不順眼的,大家一起噓到X2,順眼的,大家一起推回來? 哪門子的道理啊? ※ 編輯: FinalAce 來自: 61.231.94.204 (02/19 20:46)
kudoshaki:從圖中可以見到,你為了證明板規沒有時間區段,而在下面 02/19 20:44
kudoshaki:補了至少8個推,那如果公告後鎖該文就可以避免這個矛盾 02/19 20:45
kudoshaki:或者是乾脆說公告時間後的推噓變化不影響 02/19 20:46
kudoshaki:也能造成矛盾的不存在 02/19 20:46
所以你也發現到了這條板規的神奇之處對吧? 甚至你還提出了建議解決方案!這樣不是很好嗎? 板規明顯有所缺陷需要修正,但沒幾個人想正視這個問題加以改善= = ※ 編輯: FinalAce 來自: 61.231.94.204 (02/19 20:48)
BarBatos:其實最好的作法是你也選板主,找時機廢這條 02/19 20:48
選很麻煩,目前版上的情況,只要確定我符合擔任資格,S版主推薦我上任,我就能 馬上上任,因為S版主就代表"本版的所有版主" 下列擷取自本小組組規。 (2) [新增板主]   若為無板主狀態下,則需依組規於LifeNewboard進行連署,    而後於本板提出申請。    有板主時候,新任板主產生方式若為板上選舉結果,需將票    數統計等文件一併附上。   若為直接推薦上任,則需大體說明推薦緣由等,並由所有板    主推文回應贊同後方能上任。 ※ 編輯: FinalAce 來自: 61.231.94.204 (02/19 20:49)
BarBatos:要說服板主做為比較麻煩 02/19 20:49
WalterbyJeff:我覺得刪掉的原因就是避免有人在技術上搞鬼,免得老 02/19 20:52
刪掉時間限制反而更好造成矛盾阿... 就像本篇的圖片= =
showwin:不要鬧板最簡單 你無法控制自己不鬧板就參選 02/19 20:52
showwin:小時候老師都選最頑皮的當風紀股長 02/19 20:52
哈哈哈!小時候的確也看過這樣的事情,BUT... 我們都成人了是吧= =
WalterbyJeff:是有方堂鏡之流的在那「我又跳進來拉,我又跳出去拉 02/19 20:53
WalterbyJeff:但這樣確實是把權限全部交給版主讓版主權力大增。 02/19 20:54
那乾脆刪除這條不就好?存在本身沒啥意義= = 還是說這條存在是為了可以堂而皇之的給誰貼上鬧版標籤加以驅逐? ※ 編輯: FinalAce 來自: 61.231.94.204 (02/19 20:56)
WalterbyJeff:不然就三個版主,以後任何事情都版主群決定之後定案 02/19 20:55
WalterbyJeff:幾年前在Jefferson Memorial有人在那邊跳舞太吵,後 02/19 21:02
WalterbyJeff:來法官規定那邊不準跳舞,結果有人就故意去那邊挑戰 02/19 21:02
showwin:成人就不適用嗎..我看還適用在你身上耶 02/19 21:03
所以你認為我有鬧板嗎? ※ 編輯: FinalAce 來自: 61.231.94.204 (02/19 21:05)
WalterbyJeff:規定邊界,故意在警察在的現場,在那邊扭動身體,結 02/19 21:03
BarBatos:這條是男版bully條款 02/19 21:04
WalterbyJeff:果: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TrYgjPGgNnc 02/19 21:04
showwin:一直希望別人正視..我不犯錯管他板規如何... 02/19 21:04
換句話說變成:事不關己我何必正視?
WalterbyJeff:當然她們沒犯甚麼法,但是警察逕行逮捕,後來也有影 02/19 21:05
WalterbyJeff:片,幾小時之後就放出來了。 02/19 21:05
※ 編輯: FinalAce 來自: 61.231.94.204 (02/19 21:05)
WalterbyJeff:我意思是說,沒錯,很多時候設定的規範並不合理,然 02/19 21:06
這就令人匪夷所思了,既然不合理的規範... 存在是要幹嘛?
WalterbyJeff:後有人去挑戰,大家覺得怪怪的,但是又說不清楚,只 02/19 21:06
有人去挑戰,大家才能正視到規範的不合理處?那...還真犧牲XD
WalterbyJeff:好勉強畫出一條線,說越界的就照規定處理,但是仔細 02/19 21:07
WalterbyJeff:把規範的範圍孤立出來看,好像又沒甚麼大不了的。 02/19 21:07
然後最後再次證明,這種不合理規範根本沒有存在的必要... 原來流程是這樣... ※ 編輯: FinalAce 來自: 61.231.94.204 (02/19 21:09)
WalterbyJeff:更正,我不應該說規範不合理,應該說大家感覺有個邊 02/19 21:09
WalterbyJeff:界,對於社會規範。然後有人超過太過次,就開始畫線 02/19 21:10
WalterbyJeff:把畫線的部分孤立出來,好像沒甚麼大不了,但是要放 02/19 21:10
WalterbyJeff:在整個脈絡下看。 02/19 21:11
我也同意要放在脈絡下看才知道規範在當下有無存在價值。 所以我才會一直希望能有資深的板友能談談這條板規的發展史。 當初設立,究竟目的是為什了防堵什麼情況? 現在這個情況還在嗎? 如果不存在,這條板規還有什麼必要留著? ※ 編輯: FinalAce 來自: 61.231.94.204 (02/19 21:12)
Dorada:這麼扯的板規還沒什麼人理會 男板格局不是這樣吧 02/19 21:13
阿災...起碼我很想理會,可是孤掌難鳴力不從心...
WalterbyJeff:就為了防堵「這種」情況?五小時感覺沒意義,每個人 02/19 21:16
所以說,時間區間上可以考慮再限縮。 都比現在連個時間限制都沒有好啊@@" 我現在還只是找近期的文來當範例,要是有人對著古文推噓... 那還不天下大亂? 例如版主的文...要是被有心人是湊滿可辨識不同人的X2該當如何是好?
BarBatos:你可以去信問shark 他應該知道 02/19 21:16
請問他是?很久以前的板主嗎?
WalterbyJeff:時間周期不一樣,晚上三小時休兵,隔天到中午又開始? 02/19 21:16
WalterbyJeff:這樣算五小時,還是十幾小時? 02/19 21:18
阿災= =a 從那板規看來應該是發文起算吧? 休兵與否並不影響,時間照樣就只有發文起5小時內的X2 跟48小時內的XX ※ 編輯: FinalAce 來自: 61.231.94.204 (02/19 21:20)
Dorada:我看你也不用費心想改變什麼了 板風如此 大部份人都覺得此 02/19 21:19
Dorada:條規定非常ok 02/19 21:19
WalterbyJeff:刪掉時間限制就是要防堵鑽技術細節空檔的但造成效果 02/19 21:20
WalterbyJeff:一樣的人吧? 02/19 21:20
刪掉時間限制怎反而能防堵鑽漏洞的? 時間限制越嚴苛越能才對啊@@" 例如,發文後一秒內X2,一小時內XX。 這樣無論期間怎麼推噓,發文起一小時後就定案,不會再因為後來的推噓 而改變違規事實的有無。 ※ 編輯: FinalAce 來自: 61.231.94.204 (02/19 21:21)
BarBatos:他是夠久以前的板主了 02/19 21:21
siriya:這條版規是很扯 但ptt從來就不是跟你講民主法治的地方..而 02/19 21:21
大大我也覺得很扯,我也覺得PTT法治非常不落實。 但是...我還沒放棄,如果真的放棄的話,那應該就是直接潛水。 或是放火燒了伺服器機房,肉搜各板主出來教訓吧XD 就像鄉民的正義那樣...
WalterbyJeff:但是如要說這樣版主獨裁,那不爽就自己出來選版主。 02/19 21:21
大大你這句話今天很多人對我說過了XD 你想一下,板規不合理,跟對板主不滿,完全兩回事吧? 純論修改板規,這肯定是不需要提出意見的人出來擔任版主就能辦到的事情, 就像最近一次的板規公聽會。 那對板主不滿,究竟是要自己出來選板主還是怎樣...那又是另一個問題了。 根本篇討論的神奇板規不是同一個主題 ※ 編輯: FinalAce 來自: 61.231.94.204 (02/19 21:25)
siriya:且版主的權限也不是來自於版民 而是財產上的授權處分 02/19 21:22
siriya:光是"時間限制"真的要吵就可以吵翻天了.. 02/19 21:24
這樣說好像也是0.0
WalterbyJeff:時間限制太嚴苛的應該完全處理不到鬧版的吧?除非八 02/19 21:25
WalterbyJeff:掛那種人超多的,才有機會在幾分鐘以內有X1, X2...XX 02/19 21:25
這弔詭的地方在於,鬧板判定竟然是依據噓文??!! 噓文肯定能解釋的是:有人想噓 究竟是怎麼把有人想噓,推演到 很多人想噓=鬧板。 這根本是個奇蹟啊!
BarBatos:記得連10就能X1 而且有些人是一個帳號吁不爽 分身一起上 02/19 21:26
※ 編輯: FinalAce 來自: 61.231.94.204 (02/19 21:27)
BarBatos:我講的有點誇張 但是真的有這種人 02/19 21:27
對啊!如果真有這種有心人士,這條板規不就變成某些人排除異己的工具嗎? 而且他竟然還是合法(板規)的??!! ※ 編輯: FinalAce 來自: 61.231.94.204 (02/19 21:28)
bbbing:我是覺得不用勉強用板規,用公告警告直接警告比較快 02/19 21:28
因為這條板規根本不堪用... ※ 編輯: FinalAce 來自: 61.231.94.204 (02/19 21:29)
WalterbyJeff:而如果連續發文,那回文推噓,也會被稀釋掉。應該說 02/19 21:29
※ 編輯: FinalAce 來自: 61.231.94.204 (02/19 21:29)
tomalex:板規是最不得已才用的,能經由警告後改善是最好的 02/19 21:31
說得好!但是板規得先準備完善,需要的時候才有得用啊! 這條...堪用嗎= = ※ 編輯: FinalAce 來自: 61.231.94.204 (02/19 21:32)
WalterbyJeff:對相同議題討論串,包括新開的串,同一人被噓累積到 02/19 21:32
WalterbyJeff:多少再水桶,然後門檻可以高,例如你說的XX? 02/19 21:33
WalterbyJeff:這樣比較合理?而不是用單篇(噓 ─ 推),或時間限制? 02/19 21:34
W大,我想先釐清的是,噓文多寡就水桶,這合理性是? 噓文多寡=>水桶 如果連這合理性都不存在,更遑論去詳細設計板規0.0 這就好像:覺得某人該被抓去關的人數有幾個=>決定一個人是否該被關 一樣的不可思議... 現實有可能這樣設計嗎? 為什麼板上卻可以? ※ 編輯: FinalAce 來自: 61.231.94.204 (02/19 21:36)
BarBatos:不需要討論到那麼技術層面 issue只有一個:犯眾怒就該水 02/19 21:34
BarBatos:桶嗎? 02/19 21:34
哈哈我想先釐清的就是這個,B大推甄快。
winlaplace:不符合主流民意阿,一堆阿宅限定只能有一種思想才能po 02/19 21:36
※ 編輯: FinalAce 來自: 61.231.94.204 (02/19 21:37)
winlaplace:文,不符合主流民意就狂噓 02/19 21:37
那不就傳說中的一言堂?這像話? ※ 編輯: FinalAce 來自: 61.231.94.204 (02/19 21:37)
winlaplace:例如一定要仇女、一定要認為男人外表不重要、一定要 02/19 21:37
例如錢很重要之類的XD? ※ 編輯: FinalAce 來自: 61.231.94.204 (02/19 21:38)
winlaplace:認為黃金交叉這些詭異言論 02/19 21:37
winlaplace:像女人如果po文挑男開條件一定被狂噓,男的就一堆認同 02/19 21:38
winlaplace:像之前討論女人年紀、做家事、處女、夜店就一堆回文 02/19 21:39
而且所謂主流,根本模糊不清。 並不是有表態中的多數才叫做主流吧? 根本沒考慮沒表態的部分...主流在哪? 這只是討論版,不是在問卷調查耶= = 竟然還有所謂主流存在?非主流就遭受怒噓,就進桶? ※ 編輯: FinalAce 來自: 61.231.94.204 (02/19 21:40)
winlaplace:討論多熱烈,信不信開一篇男生身高、身材、長相、車房 02/19 21:39
winlaplace:瞬間一定會被噓到xx 02/19 21:39
WalterbyJeff:PTT對不受一版板眾歡心的人的處理方式,八卦以前還X1 02/19 21:40
WalterbyJeff:就桶哩。 02/19 21:40
那真的很瞎啊!可見劣幣驅逐良幣...積非成是了嗎? 這麼瞎的板規到底是誰先發起然後被誰學去的? ※ 編輯: FinalAce 來自: 61.231.94.204 (02/19 21:41)
BarBatos:不過提醒你,誠如siriya講的,ptt是偏人治非法治 02/19 21:41
這很血淋淋,不過我看著洋洋灑灑的一堆PTT規則... 我實在不敢相信這是當初創立PTT的人的原意... 難道那些站規、群組規、小組規、板規、使用者條款..... 都是做樣子嗎? ※ 編輯: FinalAce 來自: 61.231.94.204 (02/19 21:42)
BarBatos:板主大可不甩你 這討論過一天就過去了 你真想改其實自己 02/19 21:42
BarBatos:上比較有機會. 02/19 21:42
唉...你說的我體會過,N個月前我就親自向板主提出建議了... 你知道的,如果湊效就不用拖到現在。
winlaplace:你搞錯主流意思了,PTT的主流是指講話大聲的那一群人 02/19 21:42
winlaplace:多數少數不知啦,但講話大聲就自以為是主流了 02/19 21:42
WalterbyJeff:Final大質疑的是:越某條界→特定處罰 的邏輯 ? 02/19 21:43
原來是我誤會... ※ 編輯: FinalAce 來自: 61.231.94.204 (02/19 21:43)
winlaplace:所以人家說宅男不就這回事嗎?活在自己世界的一群人 02/19 21:43
bbbing:我是覺得當走向有異狀,用公告導正,就是人治的基礎了 02/19 21:43
正所謂:依法行政 公告導正的正當性何在?不就是從板規來嗎? 有踩線的情況出現了,所以才有理由去公告導正啊! 其實也是依據法(板規)
winlaplace:PTT的主流若真是主流,那為什麼這些主流還頻頻被打臉呢 02/19 21:43
哈哈哈哈哈哈哈哈 ※ 編輯: FinalAce 來自: 61.231.94.204 (02/19 21:45)
winlaplace:板主算了吧...他有時還會參與討論那些主流謬論 02/19 21:44
winlaplace:根本也樂在其中吧 02/19 21:44
winlaplace:去看看他有回文的內容有哪些你就知道了 02/19 21:45
雖然你說的我認同,但本篇討論的是板規,我們盡量別談及對板主 的看法好嗎XD ※ 編輯: FinalAce 來自: 61.231.94.204 (02/19 21:46)
WalterbyJeff:其實水桶也沒什麼,就回去當見習生的意思罷了。 02/19 21:45
勿以惡小而為之,只因為水桶不是監獄,所以就沒什麼, 覺得自認倒楣摸摸鼻子認了,那這樣等於是助長了不合理的存在。 ※ 編輯: FinalAce 來自: 61.231.94.204 (02/19 21:47)
bbbing:是站規給的"板主有責任引導版面風氣及討論" 02/19 21:47
winlaplace:鬧版桶大家都沒意見,問題一堆不符合主流民意的言論 02/19 21:47
如果說有人發篇文說"男板都廢物" 這樣判定鬧板水桶我想沒人會有意見吧? 除非有人願意跳出來說:說得好中肯!因為我就是廢物啊!這不是鬧板!怎麼可以桶他? 但是只因為...想法,觀念,跟別人不一樣,所以獲得一堆噓。 然後就進桶...這是歧視嗎?
WalterbyJeff:剝奪小小電子帳號發文的權利,能發揮的平台多的是 02/19 21:47
winlaplace:被虛實在狠難讓人接受 02/19 21:47
※ 編輯: FinalAce 來自: 61.231.94.204 (02/19 21:49)
bbbing:板規其實只是板主公告的特例之一,最終都是人治 02/19 21:47
siriya:我想如果拿站規群規等來講的話現在許多版都準備要先關版了 02/19 21:47
這我就不清楚了,何謂也?
uglytrue:如果看過版主跟前版主發文推文 不意外 02/19 21:48
siriya:光是違反學術網路規範這一條就夠各大版全部倒下 02/19 21:48
winlaplace:[討論]男友身高太矮長太醜又沒錢 有未來嗎?該分嗎? 02/19 21:48
winlaplace:我們來看看這種討論串多久XX 02/19 21:48
winlaplace:[討論]女友年紀30 為了優生學,該分嗎? 02/19 21:49
winlaplace:則會一堆回文認真討論選胸大又嫩的 02/19 21:49
說真的,想怎麼挑,根本就個人選擇無所謂對錯,挑不挑的到也是別人家的事情。 哪能因為這樣獲得噓文就...水桶= = ※ 編輯: FinalAce 來自: 61.231.94.204 (02/19 21:50)
siriya:然後你舉的例子很有問題, 你覺得"男版都廢物" 水桶沒人有意 02/19 21:50
※ 編輯: FinalAce 來自: 61.231.94.204 (02/19 21:50)
siriya:見 → 所以到頭來還是要用群眾意見來假設是否水桶? 沒明文 02/19 21:50
喔喔喔!您漏了幾個字喔! 被判定"鬧板"而水桶,水桶依據是鬧板,而非眾人意見... 鬧板水桶是板規明定。 因此是法治。 ※ 編輯: FinalAce 來自: 61.231.94.204 (02/19 21:52)
winlaplace:問題是這兩問題都很歧視也很智障的問題,一個會被桶 02/19 21:51
winlaplace:可另一個會被瘋狂回文熱烈討論 02/19 21:51
那不就是歧視了嗎? 差別待遇啊!
siriya:標準? 這樣還不一樣是人治,真要搞法治就一定要有精準的條文 02/19 21:51
沒錯!所以現在先從這條開始! 我還有想到關於人身攻擊的明確定義部分也有所欠缺。 目前只能透過板主的認知來進行黑箱判定是否成立人身攻擊,可是板主 也只是個人,他的判定又不見得正確、合理= = ※ 編輯: FinalAce 來自: 61.231.94.204 (02/19 21:52) ※ 編輯: FinalAce 來自: 61.231.94.204 (02/19 21:54) ※ 編輯: FinalAce 來自: 61.231.94.204 (02/19 22:09)
Sheepforpart:我很贊同你想改善板規的想法 不知道你覺得在怎樣的 02/19 22:13
Sheepforpart:情況下才可以稱為鬧版? 02/19 22:13
Sheepforpart:我也覺得不能光憑推噓數 02/19 22:13
摁我覺得...應該要參考當下的情境吧! 我在男板可能還不夠資深,沒經歷過一些板上大亂的時期。 所以無法舉例。
NEWOLD:人身攻擊不讓版主決定 難道你來決定嗎 還是你要每次都來 02/19 22:13
NEWOLD:投票 被告進法院不也是法官決定 02/19 22:13
問得好!當然不是我決定! 而是板規要明訂! 我決定的話,不過就是把板主換個人而已,依然是黑箱,只是換個箱子。 這樣毫無意義。
Sheepforpart:只是鬧板這件事真的很難不落入主觀 02/19 22:14
是的,所以是不是連帶到,鬧板這條應該予以移除? 除非已經有辦法明確定義何謂鬧板行為? 不然...鬧板範疇無限,隨著當時的板主心情判定。 這樣也太恐怖吧?版主壓力也太大了...
NEWOLD:板規存在那麼久了 你現在跳出來只讓人覺得司馬昭 02/19 22:14
耶?大大形容的艇新穎的,我今天只聽到有人說"馬後炮"而已。 大大意思是覺得我怎樣? ※ 編輯: FinalAce 來自: 61.231.94.204 (02/19 22:18)
eterbless:講這麼久還不聽..不可能有100%完美的法條 到最後還是有 02/19 22:19
不可能有,沒錯,但是這並不成為反對讓80%提升到85%的理由吧? ※ 編輯: FinalAce 來自: 61.231.94.204 (02/19 22:20)
NEWOLD:人身攻擊要怎樣明定怎樣才符 ???????????????????????????? 02/19 22:20
摁,如果我是板主的話,我就直接開一篇文類似板規公聽會的模式 來讓大家討論人身攻擊定義,這你問我? 似乎有欠妥當,畢竟,我不一定對,我認定的也不見得是板友能接受的。
eterbless:自由心證的空間 能補救的方法就只有上訴交由其他人重審 02/19 22:20
根據我的經驗,目前本板申訴流程受阻。 因為小組長與群組長同一人,而且小組長是看其心情選擇優先處理哪個申訴案= = 代表...他可以無限期的忽略某些他不打算處理的申訴案。 ※ 編輯: FinalAce 來自: 61.231.94.204 (02/19 22:22)
WangCM:這不是馬後砲 而是這條版規無從執行 版主沒考慮好就執行了 02/19 22:21
※ 編輯: FinalAce 來自: 61.231.94.204 (02/19 22:24)
eterbless:既然這樣你要抗議的是小組群而不是向版規動手 "鬧版"這 02/19 22:24
我什麼時候說我發這篇文是要抗議小組?
NEWOLD:你就直接承認女版有被桶你很心疼就好了在這逼假裝很正義 02/19 22:24
這完全兩回事吧= = 我覺得男板板規有瑕疵,跟我在哪個板被統有關係嗎? 修改了男板的板規我在哪個板就會出桶嗎? 何必混唯一談? ※ 編輯: FinalAce 來自: 61.231.94.204 (02/19 22:24)
eterbless:條一定需要存在 而且這行為本身就有很多模糊不清的空間 02/19 22:24
大大認為需要存在的理由是什麼? 要參考當時情況來訂定板規才會最貼切適用阿@@" 好比戒嚴是因為當時情境有需求所以才戒嚴, 不能因此無限沿用下去,根本不考慮當下情境還有沒有戒嚴的必要吧? ※ 編輯: FinalAce 來自: 61.231.94.204 (02/19 22:25) ※ 編輯: FinalAce 來自: 61.231.94.204 (02/19 22:27)
eterbless:不然你來PO一篇你認為"合理"的判決方式 讓版友用推或噓 02/19 22:26
eterbless:來表達同意或不同意好了^^ 02/19 22:26
要我說的話,我認為本篇討論的這條,根本沒有存在的必要與價值0.0 可以移除,所以無所謂判決合理與否。 ※ 編輯: FinalAce 來自: 61.231.94.204 (02/19 22:27)
siriya:"鬧版"的定義基本上就像是刑309一樣 跟本不可能會有"固定" 02/19 22:28
siriya:的定義, 只能從自由心證來判 畢竟這個行為不像傷害 妨礙性 02/19 22:29
siriya:自主 殺人之類有明顯的定義可以寫死在法條裡 02/19 22:30
那要先看看有沒有必要將鬧板列入板規中給予其限制? 還是其實需要限制的只是特定行為而已? 那反而不應該使用鬧板如此籠統的詞彙來制定板規。 例如:假使ID中有F會被判定成鬧板。 那板規制定上應該直接制定成:ID中有F者水桶 而不是反而捨近求遠的去制定:鬧板者水桶 這樣制定板規根本沒有確實命中到需要限制杜絕的情況阿0.0 ※ 編輯: FinalAce 來自: 61.231.94.204 (02/19 22:37)
dakkk:其實就算這樣訂 板主還是有裁量權 02/19 22:36
dakkk:也就是說板主還是會先判斷是不是鬧板才桶 02/19 22:36
dakkk:不認為這樣訂有什不妥 板主本來就主導一個板的走向 02/19 22:37
有何不妥,我已經用兩張圖證明了。 這種情況,該怎麼解? 該放出來還是繼續桶? 這就是這條板規的神奇之處0.0 ※ 編輯: FinalAce 來自: 61.231.94.204 (02/19 22:38)
dakkk:總之 在這板會被噓到x再被桶的 用手指數的出來 02/19 22:38
dakkk:可見得這條並未被亂用 02/19 22:38
案例少≠沒被亂用吧? 這兩個概念怎麼連結到一起的? ※ 編輯: FinalAce 來自: 61.231.94.204 (02/19 22:39)
siriya:ptt的制度站方給版主的權限很大 小組長基本上也不太會干涉 02/19 22:41
嗯這我知道,所以好的板主帶板上天堂,爛的板主...?
dakkk:被桶的就是被噓到x 哪有亂用? 02/19 22:41
噓到X跟需要進水桶的合理連結是什麼? 沒有合理連結就是亂用啊= = 你想一下,如果今天顛倒過來,推爆的就要水桶。 你會不會覺得超詭異? 反之亦然啊! ※ 編輯: FinalAce 來自: 61.231.94.204 (02/19 22:43)
siriya:版主的判決 所以其實不管你怎麼做都沒啥意義就是了..因為權 02/19 22:42
siriya:限還是由版主一把抓 02/19 22:42
dakkk:被噓到x雖然跟鬧板無直接關係 但鬧板的定義就是板主裁量 02/19 22:43
dakkk:你被噓到x後 板主進去看看是不是符合他心中的鬧板 然後桶 02/19 22:43
dakkk:推到爆 若被視為鬧板 再桶 也很合理 02/19 22:44
uwmtsa:改掉也行,很多板的板規鬧板完全由板主裁量,連X都不用 02/19 22:45
※ Deleted by: sougly (36.231.10.114) 02/19/2014 22:45:14 ※ BadPost Reason: 板規7 劣文原因: 劣文退回(板規7)[討論] 不可思議的板規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轉錄者: FinalAce (111.235.214.38), 時間: 02/25/2014 08:35:04 ※ 編輯: FinalAce 來自: 111.235.214.38 (02/25 11:22) ※ Deleted by: Bignana (114.27.11.62) 11/04/2016 11:09: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