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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申訴人:ocean5566 被申訴人:XXXXGAY 看板板名:Gossiping 申訴訴求:解除退文1篇和水桶6個月之處分 申訴內容: 我PO文問有些人為什麼要惡意散播愛滋病, 並且對於他們的行為做客觀的事實描述, 如:上聊天室、利用APP亂約砲,藉此把愛滋病傳染給他人, 想知道他們的心態是什麼,希望可以得到一些有意義的回覆和知識, 將來好避免碰到這種人,就好像犯罪學家會去分析罪犯的心理, 希望可以降低該類犯罪。 竟然被Gossiping板主XXXXGAY以引戰為由將我退文+水桶6個月, 我非常不服。 根據Gossiping板的第七條板規,定義如下: 第七條:〔挑釁、謾罵〕  ̄ ̄ ̄ ̄ ̄ ̄ ̄ ̄ ̄ ̄ ̄ ‧ 文章內容含有對特定人物、使用者、特定族群進行言詞侮辱、挑釁、威脅、謾罵、 歧視、引戰之文章,一律退文且加給水桶六個月,自刪文章者水桶一年。 由此條可以清楚看出,只有在符合所規定的兩構成要件時,才能認定違反板規: 1.針對特定人物、使用者、特定族群 2.進行言詞侮辱、挑釁、威脅、謾罵、歧視、引戰 請問,我的文章何時指涉到特定人物、使用者、特定族群? 請問,我的文章有任何侮辱、挑釁、威脅、謾罵、歧視、引戰字眼? 我得到的第一個回覆節錄如下: 你的文章內『有沒有故意散播愛滋病的八卦呢? 他們的目的究竟是什麼呢??』 這段話充滿對『hiv+帶原者族群』的歧視與引戰, 我的文章內,從頭到尾都沒有指涉到任何特定人物、使用者、特定族群, 都用非常模糊而隱晦的字眼來代稱,如:「有些人」、「某族群」, 前後文亦無強烈相關的字眼足以使閱覽人清楚聯想到所指涉為特定人物、使用者、 特定族群,而XXXXGAY所指對『hiv+帶原者族群』歧視與引戰: 第一,原文並沒有針對『hiv+帶原者族群』,比如說,假設原文是說: 「為什麼HIV+帶原者族群要去故意散播愛滋病呢?他們目的是什麼呢?」 這樣才算是針對『hiv+帶原者族群』,而該當板規七的構成要件一。 但是原文內並沒有如此字眼,我是用「有些人」這種模糊字眼, 並不是「HIV+帶原者族群」之特定族群,「有些人」跟「所有人」是完全不同的概念, 例如: 有些父親很變態,會對自己女兒毛手毛腳。 所有父親都很變態,會對自己女兒毛手毛腳。 請問:上述句子都是同樣意思? 縱然,我所指的「有些人」確實是屬於『hiv+帶原者族群』的一部份, 畢竟他們也要有愛滋病才能傳染給別人,但是,由前後文可以得知我所指涉的族群是 「惡意傳染愛滋病給他人的HIV+帶原者族群」,而非「hiv+帶原者族群」, 兩者同樣也是不同的概念,既然是惡意將愛滋這種絕症傳染給他人, 就該有被人非議的心理準備。 否則的話,請問下述句子是不是也要以引戰為由將其劣退水桶? 「那些酒駕撞死人的都該去死一死」、「那些強姦自己女兒的鬼父都該去勢」等類似句子 請問板主,按照你的標準,你是不是也要分別以 對於「愛喝酒的族群」、「擁有女兒的父親」之特定族群引戰,劣退水桶? 你惡意扭曲我的意思,說我針對『hiv+帶原者族群』引戰,我不能接受。 第二,原文也沒有任何侮辱、挑釁、威脅、謾罵、歧視、引戰字眼, 只有對其行為做出描述,例如:上聊天室、利用APP約砲,藉此把愛滋病傳染給他人, 也就不構成板規七的要件二。 如這篇報導https://tinyurl.com/d3pcva9,摘錄部分內文如下: 現年三十八歲未婚的馮姓男老師,去年八月任教於台北市某明星國小,遭人檢舉利用同志 交友網站,將網友約出後,前往賓館或住處發生性關係,且以毒品助興,全程還不戴保險 套,由於當時檢舉函沒具名,也不知馮師是否真有愛滋病,教育局未有進一步處置動作。 這種報導實在很多,有興趣請自行Google,這裡不贅述。 請問,我說他們利用聊天室、APP亂約砲,惡意將愛滋傳染給他人,有哪點是引戰了? 有哪點是歧視了?只是對其行為做出描述而已吧? 否則的話,請問下述句子是否也有歧視、引戰字眼: 鬼父會把性器官掏出來,對他們的親生女兒為非正當之性接觸 請問板主,你是不是要以對「鬼父」特定族群引戰、歧視為由進行劣退水桶? 鬼父之所以為鬼父,不就是他們會性侵犯自己的女兒、兒子嗎? 那我們對他們行為做客觀的描述,也叫做引戰、歧視? 太奇怪了吧? 既然原文都不符合板規七的兩項要件,自然不是XXXXGAY所認定的引戰文。 而板主的第二個回覆更妙了,如下: 原文:『可能有些人得了愛滋病』『聽說某族群這樣情況特別嚴重』 替換成另一種比較常出現的句型,或許你會比較容易理解: 『是不是有很多原住民會喝酒鬧事?』『聽說XX族這種情況特別嚴重』 所以我維持原判,十分抱歉. 抱歉,我真的不能理解,因為原文明明就不是你所指的例子, 板主你真的知道你在說什麼嗎? 我說「有些人」是屬於模糊、不特定的字眼,而你所舉的句型, 「原住民」就是屬於特定族群不是嗎? 而你卻以這種不倫不類的比喻說我是針對特定族群? 我的意見如上所述,請組務做出公正客觀之判決,謝謝! ==================================================================== [註] 溝通紀錄若為信件,請將信件按「ctrl+x」轉錄到組務板; 若為水球,請將信箱裡的熱訊備份轉錄到組務板,; 判決公告可按「ctrl+x」轉錄到本板,或「F」轉寄自己信箱後再轉錄。 以上所提申訴證據皆不可複製貼上,使用複製貼上者視為無效。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36.224.11.12 ※ 文章網址: http://www.ptt.cc/bbs/L_TalkandCha/M.1415969509.A.BF7.html
bini: 甲甲及其黨羽在八卦版打壓言論自由也不是第一天了 11/14 21:10
bini: 事實上很多甲甲就是故意散播愛滋近三年台灣得愛滋的人中 11/14 21:11
bini: 甲甲就占了八成 11/14 21:12
ocean5566: 麻煩樓上不要扭曲我的原文,原文並沒有針對甲甲。 11/14 21:35
rocfrank: 在訪談間,四叉貓的笑聲不斷,他邊笑邊說,自己從以前就 11/14 22:35
rocfrank: 在推廣「安全性行為」,平常就在臉書、批踢踢上宣導,鼓 11/14 22:35
rocfrank: 勵大家去做愛滋匿名篩檢,「大家會恐懼(同志),就是因為 11/14 22:36
Spell16: 安安你好,聽說恐同的人是為了逃避自己的同性戀傾向 11/14 22:36
rocfrank: 不了解,所以才需要高調的同志站出來,告訴大家,那些關 11/14 22:37
rocfrank: 於同志你應該要知道的事情。」 11/14 22:37
rocfrank: 對於ocean5566熱心ADSL衛教宣導提高國人對此認識與知識 11/14 22:39
rocfrank: @Spell16: 安安你好 套你的話來說 那恐共其實是為了逃避 11/14 22:40
rocfrank: 自己的舔共裡傾向 11/14 22:41
rocfrank: 裏 11/14 22:41
ocean5566: 謝謝rock大的正確認知,愛滋病的確是很可怕的病, 11/14 22:42
rocfrank: 一直說人在親中 結果自己跑去大陸 個個向諾貝爾和平獎得 11/14 22:42
ocean5566: 而愛滋病人人都有可能被傳染,我們當然需要提高警覺 11/14 22:42
ocean5566: 各種可能被傳染愛滋的管道。今竟被板主自己不正確的認 11/14 22:43
rocfrank: 主般 是去倡導世界和平般的高度 自己在媚共也決不賣台的 11/14 22:44
ocean5566: 知而劣退水桶,我為此深感遺憾。 11/14 22:44
rocfrank: 我貼的新聞中 是四叉貓自己把ADSL導引到同志族群的 11/14 22:45
ocean5566: 那只能說非常、非常的遺憾。 11/14 22:46
rocfrank: 起先 我還以為你說的毒癮共用針頭的那種族群咧 11/14 22:46
ocean5566: 怪別人歧視同志族群,結果自己反而是最歧視同志族群的 11/14 22:46
ocean5566: 人。事實上,有正確認知的人,都該知道愛滋病是不分性 11/14 22:47
ocean5566: 向的。 11/14 22:47
ocean5566: rock大,那是很正常的,因為原文本來就沒有任何足以使 11/14 22:48
ocean5566: 人清楚聯想到是指特定族群。 11/14 22:48
ocean5566: ^字眼 11/14 22:48
rocfrank: 台灣ADSL覆蓋率以逐年升高 對此高風險的疾病 難道不準有 11/14 22:49
ocean5566: 今被XXXXGAY亂解讀,說我針對特定族群引戰,我非常 11/14 22:49
ocean5566: 不服。 11/14 22:49
rocfrank: 人對此提出正確 合平 理性的觀念去憑論此事嗎? 11/14 22:50
bini: 抱歉抱歉!看到愛滋我就聯想到甲甲XDDDD 11/14 22:50
ocean5566: bini大,你知道就好,愛滋病是不分性向的。 11/14 22:51
ocean5566: 請不要任意歧視任何族群,縱然如你所言,同志族群 11/14 22:51
XXXXGAY: 那篇是去年舊新聞啦,今年的記者會將在下周登場(預告) 11/14 22:52
XXXXGAY: 請大家來現場幫我加油唷 XD 11/14 22:52
ocean5566: 占了近三年愛滋通報人數的八成,我們也不可以歧視他們 11/14 22:52
ocean5566: 更何況,我的原文並沒有指涉任何特定族群,請組務 11/14 22:53
rocfrank: 那奉勸四叉貓 不要說些讓人不自覺把ADSL導引連想到同志 11/14 22:53
ocean5566: 做出公正客觀的判決,謝謝! 11/14 22:53
rocfrank: 的話語了 身為同志不是錯 錯在有人利用同志去謀取個人 11/14 22:54
rocfrank: 利益與知名度約炮之不良示範 11/14 22:55
rocfrank: 我可沒指名誰唷 要訴訟者請先搞清楚 不然算誣告 11/14 22:57
rocfrank: 本篇若判決為駁回 那意謂者對公共衛教知識宣導以失去合 11/14 23:01
XXXXGAY: 等等,利用知名度約炮沒甚麼不對呀 XD 11/14 23:02
rocfrank: 理合情地公共評論空間了 11/14 23:02
XXXXGAY: 可惜我現在有男友了,所以不能亂約囉(嘆) 11/14 23:02
XXXXGAY: 我就是愛約炮才接到衛生署代言的:http://ppt.cc/GCpA 11/14 23:05
Spell16: 聽說恐同的人是為了逃避自己的同性戀傾向 11/14 23:11
wallowes: 原po本就沒指定任何族群,何來引戰? 11/14 23:25
benka: 有些惡意傳染ADSL居然可以理解成對ADSL申裝者引戰 神邏輯!! 11/14 23:36
bini: 衛福部怎不找某人代言捐血? 11/14 23:42
iChina: 勝訴機率很高!!!! 11/15 00:18
Lavchi: ^^^^^^^^^^^^ 11/15 00:50
bini: 阿 抱歉 忘了甲甲的血不能捐XDDDD 11/15 08:35
ohcE0: 樓上不要這樣XD 自己做球自己殺不會很寂寞嗎? XD 11/16 00:06
yspen: 噗嗤 隔了9個小時以後 發現沒人接他的梗 只好自己來了XD 11/16 00:38
benka: 哀 甲甲除了說別人開分身or反同都甲甲反串 還有啥新梗 11/16 12:00
benka: 哪一個跟你們立場不一樣的id沒被你們抹甲過 比抹黑還慘 11/16 12:00
wahdee: 甲色恐怖不意外 11/17 13: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