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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VOT1077 (Arsene 風之谷衛鷹 )》之銘言: : ※ 引述《votl077 (真心人)》之銘言: : : 您可以參閱判決主文 : : 其並沒有說到我更改過後的ID是否有違反站規之嫌 : : 只說到 : : 因其已更改帳號,故不予處分。 : : 應表示我的ID並不達到處分標準 : : 何來站方判定有違規? : : 再者 即便是某A使用者違反了站規 Violation版亦已做出裁罰 : : 並且更改了其大小寫 足可見其ID在更改大小寫和罰單處分後 : : 已經無違反站規之處 : : 若即使更改大小寫+罰單處分 還是違反站規的話? : : 那何不直接砍除ID 否則即使使用者更改了大小寫 又繳完罰單 : : 還是違反 那如此無限輪迴 何日方休 : : 更何況 : : 我並沒有受到Violation版的裁罰 : : 所以...這是一罪兩罰的意思? : 板上只有一罰 : 並非兩罰 嗯..一個罪行 Violation版處罰一次 Wanted板也要罰一次 一罪二罰 : : 恩 有的喔 您可以參閱我轉錄過來的文章 : : #1B6hMWIJ 文章代碼2799 : : 裡面對於這樣的行為除了強迫更改大小寫外 尚有罰單一張的處分 : : =============================================================== : : 反使用者違規及申訴處理規則,第六條第二 : : 款第三項故意或過失註冊與其他使用者相似之帳號,經該他使用者申訴影響其權 : : 利者,故判決罰單一張之處分,並更改其帳號為 VoT1o77 v0t1077 以資區別。 : : ================================================================ : : 法務判決我不予處分 ^^ : 老實說 站方給的處分是否有執行 : 我無法判定 判決主文講的很清楚 使用者 VoTL077 因其已更改帳號,故不予處分。 不予處分這幾個字應該還算淺顯易懂 : 可是 根據判決主文 內容 : 給予本版執行依據 : 這是確定的 判決主文內容說我沒有問題 你們說我有問題 執行依據? 自由心證的部份大一點 : : 您誤會我的意思了 : : 我以為的是您們在做出永久水桶前如此重大判決前 沒有先討論過 : 你的個人感覺 我予以尊重 : : 因此 : : 永久水桶應該是屬於重大判決了吧? : : 如果說您之前是幫我說話的 贊同我的 : : 是否應該讓支持"浸我永久水桶"的版主出來發言 : : 還是您現在的發言代表的是Wanted版版主群 而非您個人? : : 對於我循正規管道在此申訴 做出判決的A版主雖然於法理上可以不做出回應 : : 轉而交由您出來面對 : : 不過竊自以為如此輕忽的態度 實不可取 : 抱歉 WANTED皆是以〝版主群〞的方式 進行版務 : 縱使A版主的判決 也是代表版主群 而非單一版主的判決 : 此案 也是已經討論表決過後 才進行判決的 : 的確 此為版主群已經討論過後的申辯發言 也是上述理由 : 此非版主輕忽的態度 而是 不管是A版主 或是 D版主 V版主 : 在這裏說的話 都是一樣的 沒必要重覆相同的話 : 的確 此判決屬於重大判決 其他版主反應有問題 故給予表決判決 : 以上 其他回應如前述 請組長判決 : 後續 不在回應 因為還是重複的東西~ 以上 再次重申我所主張的 我的帳號經過ptt法務部底下的Violation看板認為並無不妥 因此在Wanted版的永久水桶處分違反了法律優位原則 其他論點如我第一篇文章 靜候小組長判決 謝謝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4.46.213.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