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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因: 在今年的三月一日 註冊了該ID 沒有什麼發文的機會 主要是閱讀為主 然而於 三月二日發現於Wanted版忽然被水桶 經過: 因為於三月二號忽然發現被水桶 因此寄信給版主群(如附件) 板主之ㄧ的VOT1077回應為 目前水桶中 等候站方處置完成 即可解除水桶 V版主認為我的舉動違反了站規 因而去Violation版申訴 本著各版皆有各版的規矩 多一事不如少一事 雖然在V版主去Violation檢舉後有 有對V版主做過解釋 但還是去更改了大小寫 因此 Violation版的brainfighter板主於#19_3xn9d (Violation) 中認為 我的ID在更改大小寫過後 以無被誤認的可能 因此不予處分 V板主也因此放我出水桶 以為事情就告一段落的同時 在11/27和12/01號各發了一篇文章(12/01號之文章已經遭版主刪除) 卻忽然遭到Amgine板主水桶處分(#1B50_ZG_ (Wanted)) 理由為 9. 嚴禁鬧板文章禁引戰文(轉錄他版引戰文亦同)。 3.鬧版情節嚴重,或是發表與版旨無關的文章(除回文外,無所徵求意旨) 5.經常性違規相同版規且多次處分未見改善者視同鬧板者 7.對於帶有嘲諷意味的模仿文得經原發文者檢舉版主(不告不理) 得以心証判定鬧板與否,並給予適當處分 和 #1AGVRPyl (Wanted)板的判決 給予我永久水桶處分 12/02號去信解釋未果 希望申訴的部份: 1.A板主認為我違反9-3 然而我的發文並未違反板規 乃合理的問安文 2.A版主認為我違反了9-5經常性違規 且多次處分未改善。 然而我的這個ID是第一次在板上發文,何來多次處分未見改善? 3.A版主認為我的文章違反了9-7,然而我的文章並未有任何嘲諷之意, 也不知模仿了哪篇文章。 奇怪之處在於 到底是誰檢舉我?(不是採取不告不理?) 我的文章既然沒有模倣的對象,理應沒有檢舉人存在 4.A板主認為我的文章和 #1AGVRPyl的公告文有相違悖之處 然而#1AGVRPyl公告文中 那位板友是做出類似的推文 VOT1O77:板規9-3 與版旨無關 05/07 19:31 影響板務的進行 然而我只是正常的發文 並沒有意圖干擾板務進行之舉動 5.我的ID已經經過Violation版的b版主認為並沒有會遭到他人誤認的可能 Violation版是站方的法務部底下的單位 做出判決的是ptt的法務站長brainfighter 如果說連法務站長所為我的ID做出的背書 都無法在Wanted作為證據的話 不知道更有何人何事可以當作佐證 6.V板主當初把我從水桶中解除出來 應是認為我的ID並無遭誤認之虞 今天竟然又遭到版主以相同的理由再次水桶 除了荒繆之餘外更有詫異 顯見A版主鮮少不和使用者溝通或其他版主取得共識 並對於板務處理並不謹慎 7.從3/02以來 A版主對於任何溝通信件並無任何溝通之意 因而只轉求請小組長主持公道外 並對此深感抱歉 希望小組長可以給予公平的判決 註:11/27號於Wanted版的文章無法直接轉錄到組務來,因其轉文需要權限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4.46.219.1 ※ 編輯: votl077 來自: 114.46.219.1 (12/06 03:56)
GeminiMan:不會馬上結案,需花幾天時間檢視證據,請見諒。 12/06 21:08
votl077:麻煩您了 12/06 23: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