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決公告可按「ctrl+x」轉錄到本板,或「F」轉寄自己信箱後再轉錄。
以上所提申訴證據皆不可複製貼上,使用複製貼上者視為無效。
[註] 申訴前請先確實與板主溝通,未與板主溝通即逕行申訴者,除不予受理申訴外
,處禁言7日。
[註] 受板主處分者得於本組提出申訴,申訴需檢附以下文件,檢附要件缺少者,將
行通知,未於通知時效內補齊者,得不受理申訴:
[證01]一、被處分文章備份。
[證02]二、板主公告。
[證03]三、溝通信件記錄(熱線水球記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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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訴人:darknight127
案件類別: 一般
看板板名: gossiping
被申訴人: blaz
申訴訴求: 撤銷水桶
申訴內容:
1.本人因在八卦板推文中叫板友下地獄,而被檢舉「侮辱特定群體」
(板主理由:推文「辱罵」經當事人檢舉,將附上溝通信)
但不只沒有對特定群體造成侮辱,更非人身攻擊
對他人人格和地位並未造成實質上的羞辱
但卻因此承受莫須有之罪名而被水桶90天
希望早日能脫離冤獄
2.承1,辱罵:污辱謾罵。
人身攻擊:指在溝通對話時,攻擊、批評對方個人因素相關之斷言或質疑;
如人格、動機、態度、地位、階級或處境等。
依照上述條件,「下地獄」皆不符合。
*本人將會附上:原文備份、水桶公告、溝通信件四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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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 溝通紀錄若為信件,請將信件按「ctrl+x」轉錄到組務板;
若為水球,請將信箱裡的熱訊備份轉錄到組務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