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字號】D0150
【裁判日期】公元2010年十一月二十八日
【裁判案由】11/17 [申訴] wanted 版 dt0312判決
#1Cu-Fo1l (L_TalkandCha)
【裁判全文】
使用者 ShaLaa 因水桶處分,申訴 wanted 板板主 dt0312。
經審閱其板上之文章、該板板規與站規,做出判決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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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 文
申訴案駁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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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 由
一、按 #17K6Nu9u (Wanted)
作者 VOT1077 (Arsene 風之谷衛鷹 ) 看板 Wanted
標題 [公告] 關於外國人的不雅稱呼
時間 Sat Dec 1 03:35:18 2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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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 發文用詞
如果有針對其他國家出現不雅的稱呼
或是用除了人以外的動物稱謂來稱呼其他國家的人
只要文章有出現類似詞句的
都會依照
8. 禁止在文章中使用不雅字眼及人身攻擊。
《違者不警告直接砍文並水桶一週》
1.以推文、推圖、發、回文、簽名檔、文章ASCII圖等可以組成文章內容
的要素以組合之方式表現的不雅字眼及人身攻擊亦同。
2.不雅字眼或人身攻擊的文字定義依照字面詞彙的使用目的以及一般常理,
由版主心証判斷。
二、經檢視使用者 ShaLaa 之原文,以 "小韓" 稱呼狗的名字,並有提及 "samsung",為
韓國品牌,故有影射亞運跆拳道因電子襪不合格被判失格一事,攻擊韓國人之情事。
故此案仍維持板主 dt0312 之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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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14.26.132.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