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文轉錄自 musoutensei 信箱]
作者: fuxkyou (賄選王ㄈ仔)
標題: Re: [溝通] 不服 #1HwWintP (GossipPicket)
時間: Sun Jul 21 04:03:12 2013
阿不就未達標準
他有公布你的住址嗎?
有公布你的生日嗎?
有公布你的照片嗎?
有公布你的臉書嗎?
有公布你你電話嗎?
沒有
就算是臉書,也是翁開的東西
他們貼的東西是網路上合法存在的 公開資料
因此未達標準
不要濫告
不服置檢舉板檢舉
※ 引述《musoutensei (無想轉生)》之銘言:
: 違規事證那麼明確了,
: 哪裡未達違規標準?
: 都不用講清楚喔?
: 還要我找法條?
: 批踢踢實業坊BBS站使用者違規及申訴處理規則
: 第十一條(違規行為之認定及處置)
: 對於檢舉之內容認定不構成違法者,由認定權人公開回覆並說明其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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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36.226.49.1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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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轉錄者: musoutensei (36.225.104.212), 時間: 07/21/2013 20:36:37
※ musoutensei:轉錄至看板 BoardCourt 08/31 23: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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