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華區beta L_TalkandCha 關於我們 聯絡資訊
※ [本文轉錄自 GossipPicket 看板 #1JDKnKHQ ] 作者: chimong62 (LuffyChiChi) 看板: GossipPicket 標題: Re: [文章] 95354 特定族群引戰 時間: Fri Mar 28 18:17:49 2014 ※ 引述《Anonymous. (猜猜我是誰 ? ^o^)》之銘言: : : 1.文章標題【如:20025 + 7 1/28 oZAQW □ [新聞] 】 : ┌─────────────────────────────────────┐ : │ 文章代碼(AID): #1JALXSGG (Gossiping) [ptt.cc] Re: [新聞] 陸網友:可笑的? │ : │ 文章網址: http://www.ptt.cc/bbs/Gossiping/M.1395218524.A.410.html: │ 這一篇文章值 151 Ptt幣 │ : └─────────────────────────────────────┘ : 2.文章代碼【違規文前按大寫Q可顯示該文章代碼 如:(AID): #1H1TzLE_: ●95354 X9 3/19 chimong62 R: [新聞] 陸網友:可笑的民主我們不稀罕 : 3.違規事實【如:超貼新聞、OP、超貼問卦、謾罵、引戰,也可貼出板規輔助檢舉】 : 板規七 : 第七條:[挑釁、謾罵] :  ̄ ̄ ̄ ̄ ̄ ̄ ̄ ̄ ̄ ̄ ̄ : ‧ 文章內容含有對特定人物、使用者、特定族群進行言詞侮辱、挑釁、威脅、謾罵、歧 : 視、引戰之文章,一律劣退且加給半年水桶。 : "暴民學生 可恥" : 4.違規人名稱 板主3/23之決議 無效 請板主群對此檢舉案 重新認定 -- ┌────────────────── │ 請支持 Chimong62 │ │ 改革 從你投我開始 │ └──────────────────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03.246.209.57 ※ 文章網址: http://www.ptt.cc/bbs/GossipPicket/M.1396001876.A.45A.html
Bignana:3/18至靜板前所有違規文不處分亦無認定問題 。 03/28 18:36
Bignana:更正一下是刪文不處份。 03/28 18:51
hateOnas:已處理 03/28 18:59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轉錄者: chimong62 (103.246.208.54), 時間: 03/29/2014 22:18:26
talk520:同 Bignana 意見,板主群已決議 3/18至靜板前所有違規文 04/04 11:46
talk520:不處分,檢舉人要求板主群認定該檢舉人文章是否達引戰標準 04/04 11: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