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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轉錄自 GossipPicket 看板 #1JAPWX2y ] 作者: Anonymous. (猜猜我是誰 ? ^o^) 看板: GossipPicket 標題: [文章] 95354 特定族群引戰 時間: Wed Mar 19 21:14:07 2014 1.文章標題【如:20025 + 7 1/28 oZAQW □ [新聞] 】 ┌─────────────────────────────────────┐ │ 文章代碼(AID): #1JALXSGG (Gossiping) [ptt.cc] Re: [新聞] 陸網友:可笑的? │ │ 文章網址: http://www.ptt.cc/bbs/Gossiping/M.1395218524.A.410.html │ │ 這一篇文章值 151 Ptt幣 │ └─────────────────────────────────────┘ 2.文章代碼【違規文前按大寫Q可顯示該文章代碼 如:(AID): #1H1TzLE_ 】 ●95354 X9 3/19 chimong62 R: [新聞] 陸網友:可笑的民主我們不稀罕 3.違規事實【如:超貼新聞、OP、超貼問卦、謾罵、引戰,也可貼出板規輔助檢舉】 板規七 第七條:[挑釁、謾罵]  ̄ ̄ ̄ ̄ ̄ ̄ ̄ ̄ ̄ ̄ ̄ ‧ 文章內容含有對特定人物、使用者、特定族群進行言詞侮辱、挑釁、威脅、謾罵、歧 視、引戰之文章,一律劣退且加給半年水桶。 "暴民學生 可恥" 4.違規人名稱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匿名天使的家
chimong62:XD 陳述意見就是引戰喔 03/19 21:36
Bignana:暴民學生已明顯涉及引戰族群 我持退文 水桶 板主群決議。 03/20 03:56
chimong62:如果因為風向不對被認定是引戰我只能說很遺憾 03/20 07:29
chimong62:更何況 是學生有先 衝進立院 破壞特定立委抽屜 03/20 07:30
chimong62:這樣的行為如果不是暴力 我想什麼是? 03/20 07:31
chimong62:如果只是動動嘴巴當然不是暴民 03/20 07:32
chimong62:動手了,我只是陳述意見 表達個人看法 並沒有引戰 03/20 07:34
chimong62:再者 新聞報導都用這個詞了 03/20 09:20
Bignana:3/23板主決議不處置 03/24 12:38
hateOnas:我看了看 立法院可以集會遊行 以及在3/28的現在 這些學生 03/28 18:58
hateOnas:歸類於暴民不妥 所以判定 成立 文章刪除 03/28 18:59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轉錄者: chimong62 (103.246.208.54), 時間: 03/29/2014 22:18:08
talk520:明顯引戰 03/29 23:09
chimong62:又一個無理由 明顯引戰 03/30 07:28
chimong62:說引戰就引戰三位都是如此可以說明理由嗎 03/30 07:31
chimong62:我希望看到的理由是你判定是的整個過程 03/30 07:32
chimong62:去信溝通的申訴人說明為何不成立的理由 03/30 07:34
chimong62:板主回應我認定就是如此 這樣是溝通在哪? 03/30 07: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