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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轉錄自 lianpig5566 信箱] 作者: GoodElephant (蟄伏,是為了發更廢的文) 標題: Re: 水桶申訴 時間: Fri Apr 1 10:23:30 2016 惡意的點在於 明知故犯 沒先知會原作者就轉出文章 視為惡意轉錄 如果你是因為手誤轉錯馬上在該版刪掉的話 我還可能裝做沒看到 明知故犯的話 六個月 偉大倒是不敢當 只是比正常人抗壓性高而已^^ 過獎 ※ 引述《lianpig5566 (家庭教師殺手里包恩)》之銘言: : 偉大辛苦的板主您好: : 昨日轉錄了您的板務公告文章至板主主板,並就女板目前的問題,以及板主上任不久即下 : 任的問題供板主們進行討論。 : 今天收到了水桶信,因為轉錄他人文章而水桶6個月, : 剛剛閱讀了板規,發現板規3所規定之水桶天數為30天,惡意或累犯者會增加, : 因此,想詢問惡意轉錄文章的標準為何? : 我轉錄文章用意僅在於: : 1. 就女板板主狀況進行討論 : 2. 板主上任後不久即下任之相關罰則 : 還請英明的板主解答,謝謝 : ----- : Sent from JPTT on my HTC_D820ys. ----- Sent from JPTT on my HTC Butterfly.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23.193.220.88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轉錄者: lianpig5566 (59.127.233.85), 04/03/2016 09:20:09
mapxu664: 還有你的順序為什麼跟別人不一樣啊 04/03 13:05
mapxu664: 能轉到權限板的人應該也知道怎麼轉到自己信箱吧 = = 04/03 13:05
GoodElephant: 這個我真的推不下去了.... 04/05 16:49
mapxu664: 這個案你判的比板一板二重還好意思講-.- 04/05 18: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