valater板主認定我在#1C85cKNJ (Gossiping)文章裡推文違反:
第七條:[挑釁、謾罵]
文章內容含有對特定人物、使用者、特定族群進行言詞侮辱、挑釁、威脅、謾
罵、歧視、引戰之文章,一律劣退。並視情況嚴重性加給水桶兩週處分。
懲處解釋:原PO分享其自身經驗,使用者dd3986不斷地質疑原PO
且推文內容版主認定挑釁意味嚴重以及涉嫌引戰
申訴:
1. 我沒有要挑釁誰或是引戰(請重看該篇推文及我寄給valater板主的信),請撤銷對我
的任何懲處
2. 全部推文裡,明明還有其他人不完全看懂原PO當時的經歷,居然有人說只有我看不懂,
要我檢討,我只是問,然後一堆人就口無遮攔謾罵,這樣就算是引戰嗎?只要被很多人罵
就該算是引戰嗎?少數支持廢死的發言也是被大家圍剿,難道那也叫做引戰嗎?
請重審#1C85cKNJ (Gossiping)內的所有推噓文
(我是被謾罵的人,且是我檢舉他們,所以我提)
3. 如果組務板依然認同valater版主的認定,也認為我有挑釁或是引戰,
那這樣判我的標準,對於在「同一篇文章裡的」全部推文是否應該一併適用?
那滿篇的謾罵與人身攻擊,只要一句沒有指明對象就可免刑嗎?唯獨我例外嗎?
#1C8Ah7ai (Gossiping)篇公告裡,所有沒指明ID的謾罵都無罪開釋,我要求我也
要適用那樣的標準,畢竟我是在同一篇文章內的推文,而且我的推文
完全沒有指涉或暗示任何ID.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2.104.70.204
※ dd3986:轉錄至看板 About_Life 06/25 19:36
事由:
Gossiping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