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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檢舉人:RDXD 2.被檢舉人/看板︰julian0805/Wanted (b)文章編號:22591 3.檢舉事由︰ 劣文退回(徵異性外出)(徵人) 台北 共進晚餐 4.不服理由︰ 我並沒有特定要找"異性"外出 我標題只寫徵人 內文也只說有空的人兒 可以一起吃飯聊聊 如果是因為最後我寫 等妳唷 就判定我是要徵異性 實在不服 因為我是用手機po的 並沒特地去選字 而且我甚至根本沒提到我是什麼性別 這樣實在太矯枉過正 請協助修改判決 我不想平白無故就多了劣文的紀錄 謝謝 5.附件 水桶後有向板主寄出申訴信件,但經過三日板主並無回信,故並無版主回的信紀錄 原文如下篇文章 ※ 編輯: RDXD 來自: 1.200.61.254 (02/21 01: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