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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轉錄自 WWWWW123 信箱] 作者: coolbecool (友善的河豚) 看板: Wanted 標題: [公告] 水桶退文公告 時間: Wed Apr 12 21:57:04 2017 經檢舉 69388 10 4/12 WWWWW123 □ [問題] 長駐旺腸的人都在想什麼? 挑釁汪梯版友 版規七 水桶一周 板規九 水桶加重處分 水桶一年 設退文一篇 合計 水桶一年又一周 退文一篇 7. 禁止將私人恩怨帶到版上、隨意散佈他人資料。 《違者版主可不警告直接砍文並水桶一週》 1.舉凡真實姓名、電話地址、學校科系、非公開之電子資料(加密之相簿部 落格、Line、SKYPE、電子郵件等帳號以及密碼)..等私人資料, 除非經過本人同意,否則皆不得在版上以發文、回文、推文、或於發文     本文中要求查閱特定網址連結、他板文章、簽名檔、名片檔、部落格相簿 等方式提供。 2.不允許針對特定板友或ID留言或是有相關徵求, 如果需要請直接寄信或水球至該板友。    3.禁止文章中貼出水球記錄私人信件、IM軟體對話紀錄,以文字或截圖呈現 、ID刪掉、馬賽克亦同。 除經兩造當事人推文同意PO出的水球記錄簽名檔不在此限。  4.緊急急難救援事件或是協尋失蹤人口者不在此限。   5.文章中他人ID和暱稱部分亦須當事人同意才得發表。 一經當事人檢舉則不經警告立刻給予處份,檢舉時效為24小時,以文章發表 起始時間計算。 6.推文中ID和暱稱部分則是當本人推文警告後,則不得再推。 7.原發文者可以推文、修文、發文的同時(簽名檔亦同)等方式 限制特定版友(須有明確ID)及其分身不得再推該篇文章。 且不得限制超過三名以上,禁制說明不受版規7-2、7-5、7-6限制 又 如禁制說明裡面有多餘的人身攻擊則還是會依照 版規八處分 8.本條5、6、7之違規係告訴乃論(不告不理),檢舉時效需在24小時之內檢舉, 逾期不受理,以文章發生時間為準。 (20140916修訂 版規7-3) 9. 嚴禁鬧板文章禁引戰文(轉錄他版引戰文亦同)。   《違者視情節砍文或設退文,並水桶~永久停權處份》 1.舉凡洗板、以相當不恰當的言詞針對本板或是版友,皆全面禁止。 2.嚴禁轉錄他板引戰文章,或是發表引戰文章,引戰文章的判定 係由版主視文章後續討論狀況得以公告鎖文並對發文者處分。 3.鬧版情節嚴重,版主得依心証給予加重處分,或是設定永久停權ID 4.經常性發佈文章造成版友閱讀上之困難者(隱形文字、特殊方塊符號標題) 視同鬧版者。 5.經常性或多次違反相同版規者徵求水桶者皆視為鬧板 追溯條款: 針對多次違反相同板規者視情節嚴重程度予以增加水桶天數。 經查若曾經因相同板規遭水桶者(不論初犯被處分之時間點): 二犯(再犯):水桶一個月 三犯以上(累犯):水桶三個月 故意(經常性)累犯者:處以永久水桶。 得板主可依情節嚴重程度加重處分。 6.禁止未經同意使用他人ID發文造成他人假象者。 7.對於帶有嘲諷意味的模仿文得經原發文者檢舉後(不告不理) 版主得以心証判定鬧板與否,並給予處分 8.另外,惡意推圖文或濫用推圖文經版工公告警告不聽者,一樣水桶一週處分 9.本尊與分身視為一體,被水桶期間嚴禁再用分身po文及推文。 若經查證為同一人所為,水桶時間所有帳號水桶三個月,多次累犯者加重處分 10.於內文或推文徵求或提供八卦、懶人包者,水桶一個月、文章劣退。 (任何形式的問卦皆包含在此條例內。 如: 有XXX的八卦嗎?) 11.違反站方規定者,經查證亦比照鬧版處分。 (20170124修訂 版規9-5、9-10) -- ...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03.233.82.183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Wanted/M.1492005428.A.9C2.html
Jerrycoco: ... 04/12 22:03
nekojan: ... 04/12 22:06
dannyxm3: 哈哈哈 04/12 22:25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轉錄者: WWWWW123 (125.224.124.207), 04/14/2017 09:39: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