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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訴人:Jeph 被申訴人: a741085, YU0121 事由: 起因於某篇文章推文,有版友對馬英九不滿提出個人評論"垃圾馬英九" 馬上被新任版主-YU0121水桶兩週,並在水桶後,在21287篇法表個人感想, 認為其水桶沒有問題,沒有妨害言論;惟馬英九,吳敦義皆為公眾人物可受公評, 今天其所為關乎公眾利益,而其令人民不滿,人民自可批評之, 此謂言論之自由! 我自深表不滿於21287篇呼應原推文者, 我認為吳敦義對苗栗農民的所做政策,台塑爆炸事件所處理的態度堪稱腦殘, 於推文言:"腦殘吳敦義";卻被a741085版主水桶兩週,顯然兩位版主 同氣連枝,利用版規箝制言論自由,然法律保障人民言論,於PTT內外皆同,版規與 法律牴觸無效,今於此提出申訴,希望小組長還我清白。 p.s. 檢附證據,如轉錄文章 -- 要相信科學,不要相信感覺。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8.170.215.107
Jeph:被水桶無法轉錄文章 證據於 08/11 12:34
Jeph:21211 =X3 8/10 YU0121 □ [公告] 水桶&警告 08/11 12:35
GeminiMan:若非當事人,不予以受理申訴案。 08/11 12:35
Jeph:21287 mXX 8/11 YU0121 □ [公告] 關於剛剛那篇水桶公告 08/11 12:35
Jeph: 我是當事人 08/11 12:35
GeminiMan:若為當事人,請先行寄件跟板主群溝通。 08/11 12:36
Jeph:21385 = 9 8/11 a741085 □ [公告] 水桶 08/11 12:36
Jeph: 隨後補上 與版主溝通證據 08/11 12:36
GeminiMan:21211 非當事人,請直接跟判罰的 a741085 溝通。 08/11 12:37
Jeph: 21211是起因 我把完整順序交代 08/11 12:38
Jeph: YU0121是造成此事件的當事人 我要連同申訴他 08/11 12:40
DDRMIX:所以如果有人覺得這篇文章很腦殘,也可以說原PO是__。 08/11 15:01
mindming:就說非當事人不受理了 08/11 15:05
Jeph: 你可以說我腦殘啊 我可以告你而已 我非公眾人物 08/11 15:08
Jeph: 我是當事人啊 YU0121也是當事人 08/11 15:08
Jeph: 因為版規七是一體適用 腦殘吳敦義被桶垃圾馬英九也被桶 08/11 15:09
Jeph: YU0121想身處事外??? 08/11 15:11
Jeph: 這傢伙還是分身 之前說很忙辭職 換個ID換個腦袋??? 08/11 15:13
YU0121:有沒有只會跳針扯我分身的八卦? 有規定分身不能選版主嗎? 08/11 15:21
YU0121:請拿出站規 版規哪一條 說分身不能選版主不能當板主 有的話 08/11 15:22
YU0121:我馬上請辭! 08/11 15:23
YU0121:很忙請辭 之前很忙 現在不忙 這回答你滿意嗎? 08/11 15:23
YU0121:還有什麼要解釋的 歡迎你提問 08/11 15:24
hateOnas:我只想請問 你的政見跟飆哥的禁政治文有沒衝突 08/11 16:04
hateOnas:水桶真的很多 要這樣搞我不反對 08/11 16:05
fhuocrkt:先把溝通紀錄po上來在來說嘴 08/11 16:21
GeminiMan:哪一條板規不是一體適用? 不一體適用,才是雙重標準。 08/11 17:56
GeminiMan:每一件案件都是獨立案件。 申訴是對人不對事? 08/11 17:57
Jeph: 一體適用 我的案例可以對照其他被桶的案例 08/11 17:59
Jeph: a741085與YU0121都是當事人 故 我一並申訴 08/11 18:00
Jeph: 小組長明白我的意思否? 08/11 18:00
Jeph: 至於YU0121 你之前忙現在不忙 你大可用原ID重選啊 08/11 18:01
Jeph: 你大可以對八掛版眾開誠布公 仔細說明啊 你沒有這樣做 08/11 18:02
Jeph: 就別怪人家抓到你 對你產生質疑 08/11 18:03
DDRMIX:我記得不是別人抓到他分身,是他很早就自己承認了 08/11 18:15
DDRMIX:只是沒什麼人知道 08/11 18:16
GeminiMan:板主 a741085 業已於 17:52 分於板上公告解除水桶。 08/11 18:31
GeminiMan:事實上,我亦認為此案為對特定人物進行言詞侮辱。 08/11 18:34
GeminiMan:八卦板不是政黑板,亦不是黑特板,公眾之事可受公評, 08/11 18:35
GeminiMan:但不代表可無限上綱謾罵任何政治人物。 08/11 18:36
Jeph: 即便解除水桶 在解除水桶前我已申訴 08/11 18:49
Jeph: 請繼續程序 08/11 18:49
Jeph: 我不接受解除水桶 申訴就無效的規則 08/11 18:54
fhuocrkt:不爽去開罷免阿 08/11 19:08
canser:看來Jeph很想要敗訴呢,小組長的意思那麼明顯了 08/11 19:08
fhuocrkt:你不接受 板主也不接受阿XD 08/11 19:08
canser:開罷免要先申訴,勝訴後才能開 08/11 19:11
fhuocrkt:J還不知道Ger就是這個板板主吧XD 08/11 19:14
DDRMIX: 可以看Jeph之前的文章,他是個…嗯…的人 08/11 19:27
victoryss:又是你-.- 你跟KMT有啥深仇大恨 ZZ 08/11 21:29
victoryss:喔對了 被水桶要轉證據 可以轉到自己信箱 在轉到板上 08/11 21:29
bbbing:如果要堅持申訴,組長可以判敗訴叫板主補桶吧 08/11 21:59
chocho1981:嗯..判敗訴補桶XD...這個有笑點 08/11 22:45
victoryss:之前好像也是有組長另外判人進桶的 忘記是哪個組的了 08/12 00:20
bbbing:要小組長介入不就是希望小組長重新判決一次嗎 08/12 13:34
bbbing:小組長都明確表示會判他敗了,可見申訴人桶意堅決 08/12 13:34
Jeph: 現在版主自解水桶 勝或敗? 08/12 18:20
Jeph: 中間小組長??? 我都已申訴 你不作為 瀆職?????? 08/12 18:21
Jeph: 今天案例就是批評公眾人物無違法律何況版規 08/12 18:22
Jeph: 在判決出爐前 即然放我出水桶 我自然勝訴 08/12 18:23
Jeph: 你規避這兩位版主被罷免的可能 又算什麼? 08/12 18:24
Jeph: 組長當成這樣 不難看??? 08/12 18:25
hateOnas:覺得組長有瀆職 可以去申訴 XDDDD 08/12 19:26
hateOnas:新上任板主提罷免 又不是TS 95%不會過 08/12 19:26
canser:主自解水桶道歉跟小組長判決沒有關係,那就不代表勝訴 08/12 21:19
bbbing:其實是有的,因為溝通中沒有達成共識時才要演變成申訴 08/13 00:33
bbbing:如果溝通後已達到解除水桶的目的,那便用不著申訴 08/13 00:33
bbbing:所以說在溝通有效的情況下提申訴是本末倒置的 08/13 00:34
chocho1981:靠北 好好笑阿哈哈哈 08/13 00:34
ohcE0:不過用溝通有效直接帶過 不就不能提罷免了嗎? 08/13 00:38
DDRMIX:小組長在之前的判決有提過 申訴是在無其他解決途徑時的最後 08/13 00:49
DDRMIX:管道 08/13 00:49
canser:用不著申訴是取消申訴,跟申訴者勝訴是兩回事 08/13 00:52
bbbing:不過在知道會敗的情況還堅決提高也算是有勇氣(兼無謀) 08/13 01: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