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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轉錄自 hateOnas 信箱] 作者: staff23 (筆名蘇溫永(星星送行者)) 看板: 標題: Re: [通告] 請問我詢問的 現在板主群政治引戰標準 時間: Tue Dec 13 20:35:39 2016 發問人曾任八卦板主、小板主 對於板規7相信一定不陌生 第七條:〔挑釁、謾罵〕  ̄ ̄ ̄ ̄ ̄ ̄ ̄ ̄ ̄ ̄ ̄ ‧ 文章內容含有對特定人物、使用者、特定族群進行言詞侮辱、挑釁、威脅、謾罵、 歧視、引戰之文章,一律退文且加給水桶六個月,自刪文章者水桶一年。 ‧ 前項所說明之特定人物不包含公眾人物、政治人物等,對於政治族群(含其代稱)及 非具有本國國籍者等族群之謾罵推文不予受理;唯仍需注意刑法相關刑責,勿以身 試法。 板規第7條第2項前段規範的是特定人物,沒有類推適用政治族群的空間 板規第7條第2項後段針對政治族群明確規範僅有"謾罵推文"不予受理, 在解釋上僅有類推謾罵發文、回文等文章型態可以不予受理,也就是說 也沒有類推引戰推文、發文、回文不予受理的空間,假使可以類推, 那麼針對板規7第1項的言詞侮辱、挑釁、威脅、歧視通通都可以類推, 針對政治族群在八卦板的發言形同沒有板規七可以約束,就我的立場 我尊重其他板主對於板規7的看法與執法空間,不會干涉,但就看板 秩序維持上,有必要時我依然會執行,至於統一標準部分,即便是在 法院裡從來都沒有統一標準過,而且個案事實不一,難謂你所要求的 要有統一標準,同時你亦無權要求板主要有統一標準,以死魚的狀況 來看,擺到其他時候去,了不起就是板規14桶,問題12月6日那天適逢 勞基法修正案在院會表決,本來就容易引發看板秩序混亂,他還來這樣 鬧,這不得不桶,過程中話我也講的很清楚,我就是笑他想罵又不敢 承認,表決後板上有幹你娘民進黨系列文,除了有未滿20字的被我桶了 以外,通通都是採謾罵方式處理,罵到爽罵到翻,如果你有興趣去點一 下立法院網站議事ivod找一下柯建銘在那天的發言,院會公報還沒出來 ,除了幹譙時代力量的徐永明就是在幹譙PTT,代表什麼?代表PTT的言 論對執政者來說,就是一把刀,我的責任就是讓大家都有講話的空間, 但是大家就是要自律,這把刀才有力量,也不能放任大家玩的過頭,針 對我的執法空間有疑義,站內也有申訴管道,我也都盡力配合,引戰藍綠 為什麼可以桶,答案是板主依法行政,以八卦板板規第七條針對個案事實 做判斷,感謝你的建議與發信。 ※ [通告] 共 4 人收件 ※ hateOnas RS5566 lovesooman kasion --------------------------------------------------------------------------- ※ 引述《hateOnas (△氣噗噗△氣噗噗)》之銘言: : ※ [通告] 共 4 人收件 : ※ RS5566 lovesooman staff23 kasion : --------------------------------------------------------------------------- : 板主群好 想不到 我必須寄信 : 請問我詢問的 : 為什麼引戰藍綠可以桶 : ┌─────────────────────────────────────┐ : │ 文章代碼(AID): #1OHvgvmS (GossipPicket) [ptt.cc] [問題] 為什麼引戰藍綠可 │ :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Picket/M.1481087673.A.C1C.html: │ 這一篇文章值 0 Ptt幣 │ : └─────────────────────────────────────┘ : > 69921 m 412/07 hateOnas □ [問題] 為什麼引戰藍綠可以桶? : 討論完了嗎 : 請問現在板主群的政治引戰推文標準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1.243.192.66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轉錄者: hateOnas (220.136.174.112), 12/30/2016 20:39: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