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文轉錄自 hateOnas 信箱]
作者: staff23 (筆名蘇溫永(星星送行者))
標題: Re: [通告] 請問我詢問的 現在板主群政治引戰標準
時間: Wed Dec 14 15:00:03 2016
過往判例從來不是拘束板主的原則,只能參考
連法院都廢判例了,八卦板更無判例可言
而且現在八卦板就是因為你所謂的過往判例
一堆複合式違規,問題比以前更棘手
廣告行銷的入侵,你真的這麼會建議與檢舉
要不要睜開眼睛去看一看,你不也剛生完小孩沒多久
時間比較充裕,引戰藍綠桶不桶,講白了
板面亂了,不予受理還是要出來擦屁股,受不受理有差嗎?
如果我是你我不會在這問題上僵持,就是維持這個狀態,
要踩線的就是要有心理準備,杜絕跟風效應,桶了要申訴
想翻盤那就來吧,板務問題,板主們該回應都回應了,
規定沒有要公開回應,你就無權要求,你不開心,
你可以提出板務建言,對現在這個問題回答你不滿意
你想申訴我看起來也成案機率不大,但這你的權利,
我們也不能阻止你,對八卦板有熱誠,選舉又快到了,
歡迎再加入八卦板主的行列,當然前提是你必須獲得多數認同
不然就是你分身帳號要夠多,我們當初就是被人一票一票選出來的
,沒有分身投票的,所以八卦板該努力的我們就去努力
Best Regards
※ 引述《hateOnas (△氣噗噗△氣噗噗)》之銘言:
: ※ [通告] 共 4 人收件
: ※ staff23 RS5566 lovesooman kas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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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兩個不受理 一個受理 一個不知道發生什麼事
: 這樣會讓人無所適從
: 死魚的案子根據判例也不可能適用14.1
: 但是這要另外詢問
: 不是在這談
: 我要求全部板主去公開回應 結果全部都在跟我信件回應
: 所以我可以不等三天申訴了嗎
: ※ 引述《staff23 (筆名蘇溫永(星星送行者))》之銘言:
: : 發問人曾任八卦板主、小板主
: : 對於板規7相信一定不陌生
: : 第七條:〔挑釁、謾罵〕
: :  ̄ ̄ ̄ ̄ ̄ ̄ ̄ ̄ ̄ ̄ ̄
: : ‧ 文章內容含有對特定人物、使用者、特定族群進行言詞侮辱、挑釁、威脅、謾罵、
: : 歧視、引戰之文章,一律退文且加給水桶六個月,自刪文章者水桶一年。
: : ‧ 前項所說明之特定人物不包含公眾人物、政治人物等,對於政治族群(含其代稱)及
: : 非具有本國國籍者等族群之謾罵推文不予受理;唯仍需注意刑法相關刑責,勿以身
: : 試法。
: : 板規第7條第2項前段規範的是特定人物,沒有類推適用政治族群的空間
: : 板規第7條第2項後段針對政治族群明確規範僅有"謾罵推文"不予受理,
: : 在解釋上僅有類推謾罵發文、回文等文章型態可以不予受理,也就是說
: : 也沒有類推引戰推文、發文、回文不予受理的空間,假使可以類推,
: : 那麼針對板規7第1項的言詞侮辱、挑釁、威脅、歧視通通都可以類推,
: : 針對政治族群在八卦板的發言形同沒有板規七可以約束,就我的立場
: : 我尊重其他板主對於板規7的看法與執法空間,不會干涉,但就看板
: : 秩序維持上,有必要時我依然會執行,至於統一標準部分,即便是在
: : 法院裡從來都沒有統一標準過,而且個案事實不一,難謂你所要求的
: : 要有統一標準,同時你亦無權要求板主要有統一標準,以死魚的狀況
: : 來看,擺到其他時候去,了不起就是板規14桶,問題12月6日那天適逢
: : 勞基法修正案在院會表決,本來就容易引發看板秩序混亂,他還來這樣
: : 鬧,這不得不桶,過程中話我也講的很清楚,我就是笑他想罵又不敢
: : 承認,表決後板上有幹你娘民進黨系列文,除了有未滿20字的被我桶了
: : 以外,通通都是採謾罵方式處理,罵到爽罵到翻,如果你有興趣去點一
: : 下立法院網站議事ivod找一下柯建銘在那天的發言,院會公報還沒出來
: : ,除了幹譙時代力量的徐永明就是在幹譙PTT,代表什麼?代表PTT的言
: : 論對執政者來說,就是一把刀,我的責任就是讓大家都有講話的空間,
: : 但是大家就是要自律,這把刀才有力量,也不能放任大家玩的過頭,針
: : 對我的執法空間有疑義,站內也有申訴管道,我也都盡力配合,引戰藍綠
: : 為什麼可以桶,答案是板主依法行政,以八卦板板規第七條針對個案事實
: : 做判斷,感謝你的建議與發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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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轉錄者: hateOnas (220.136.174.112), 12/30/2016 20:40: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