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FinalAce (王牌)
看板L_TalkandCha
標題[申訴] 檢舉womentalk板主maxxsu瀆職
時間Sat Aug 10 20:46:08 2013
一、檢舉人:FinalAce
二、被檢舉人:maxxsu
三、檢舉事由:未依法行政,違反站方明定「違規行為法定原則」。
依據個人意見對板友進行裁罰,且裁罰時無清楚明確論述判定違規原因,
以及違規行為與板規之相關性。更甚者,身為板主身分在公告中
挑釁板友,甚至針對特定板友。
四、所附證據:女板公告
#1I0aHZN4
===
於該公告中,板主maxxsu多次重複使用「瓜田李下」成語只因板友曾經於
文章內使用過此成語,刻意模仿作為對板友的挑釁。
版主責任:(2) 板主有責任引導版面風氣及討論。
板主於公告中帶頭挑釁板友,不當引導板面風氣。
至於板主是否特別針對我挑釁,觀看其在擔任版主前女板唯二兩篇文章
雖無指名,但其實是在針對我所發的,刻意隱藏我的推文需要開關燈才能看到。
也就是為什麼板主在公告中會挑釁我,請小組長查看,板主已將私人恩怨或其對我
的觀感情緒帶入執行板主職權中。
此為
瀆職1
且無確實說明那些文字,違反哪條板規中的哪一部分,令人無從理解,更無法檢討反思。
版主責任:(2) 板主有責任引導版面風氣及討論。
未明確指出那些言論是違反板規,另板友無從理解無法檢討反思。
也就無法有效引導板面風氣與討論。
此為
瀆職2
1.攻擊侮辱或騷擾調侃板上女生或女性者,處二月以上五年以下水桶;
惡性重大或累犯不改者,永久水桶。
發表猥褻或客觀上足使女性心生恐懼或受冒犯之感之文字文章者,亦同。
公告中,板主使用個人主觀意見,而非依據事實,或是當事人目的,來進行違規判定。
(
綠色字體為板主公告內容)
按照這個邏輯在WomenTalk發文不也是希望大家注意你,<=這是板主個人理解
你針對domotorei回覆的言論故意營造"推文就是喜歡你",即便d板友已經鄭重否認
仍舊以"為了婚姻好,還是別害老公有機會誤會吧!"繼續嘲弄對方
故意營造推文就是喜歡你<=也是板主個人理解
嘲弄對方<=依然是板主個人理解
三次使用板主個人理解而未依據事實或當事人目的做判定,過分主觀的認定違反板規。
站方明訂,違規行為法定,而非板主私自認定。
此為
瀆職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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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H_dyind (WomenTalk) [問題] 女友工作升遷想送個禮物
推 FinalAce:di*k in the box... 08/05 00:24
→ FinalAce:B<*<D 08/05 0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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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句話刻意指出 * 字為C,老兄~這不叫消音好嗎。
使人無法判斷且有其他解釋 才叫做消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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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主判定違規依據是看有無消音,且消音與否乃是其個人認定方式。
板規明明沒有規定使用詞彙時消音與否的裁罰、與何種消音方式才算消音。
又再次依據個人意見做判定裁罰。
依然違反站方明定違規行為法定原則
此為
瀆職4
2."無故"人身攻擊他人者,水桶一個月;情節嚴重者,處一月以上三年以下水桶。
蓄意引亂,或口不帶髒字卻蓄意挑弄板友,(如消遣他人或討噓在先)
再以其為受害者應免責,並以公平之名意圖拖人下水之惡意者,直接
永久水桶。
對其免責抗辯及惡意檢舉,板方不予受理。
板規明定
蓄意引亂,或口不帶髒字卻蓄意挑弄板友,(如消遣他人或討噓在先)
再以其為受害者應免責,並以公平之名意圖拖人下水之惡意者
予以永久水桶的處分。
板主私自斷章取義,只取板規明訂違規行為中的一部分
蓄意引亂,或口不帶髒字卻蓄意挑弄板友來進行處分,
板規規定的永久水桶處分須同時符合
1.蓄意引亂,或口不帶髒字卻蓄意挑弄板友
加上
2.再以其為受害者應免責,並以公平之名意圖拖人下水之惡意
兩部分的行為才可予以永久水桶處分,板主只斷章取義的取一部分來套用永久水桶處份。
是為
未依法行政、並且違反站方規定的「違規行為法定原則相違背」。
此為
瀆職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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瓜田李下......
你在一篇需要找替代胸貼的文章說學妹不穿胸罩白T碰水,是何意?
即便你無心騷擾但明確造成其他女性板友不舒服事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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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規亦無明定板友對發文者提問的問題所推文回答建議中的方向應為何。
板主依據「其他女性板友不舒服」,這種某些女性板友的
主觀感受來
套用板規明定「
客觀上足使女性心生恐懼或受冒犯之感之文字文章」
的規定予以裁罰,又再次未依法行政,違反站方明定違規行為法定原則。
此為
瀆職6
上任當天,一篇公告內瀆職六次,足可證實maxxsu板主有重大疏失。
希望小組長能及時予以糾正警告,勿讓相同情況再次發生。
額外付上板主刻意針對我的佐證
當版主以前,女板唯二兩篇文章都在針對我。
不用說對號入座,沒指名不代表不是針對我。
永久水桶情況下還發警告跟水桶的公告足證是刻意針對。
PS:另附證據女板公告
#1I0nTUkR
上任後馬上修改板規:
板規8. 新增 "另,永久水桶名單視為不受歡迎使用者不得開分身發言,
經查獲分身一併永久水桶。"
上任後被永久水桶的除了我只有另一個板友。
很明顯不是針對我就是針對他。
針對特定板友修改板規濫用公權力排除自己討厭的人
依然是瀆職
公器私用+公報私仇,板規板主的權力被拿來依據個人喜好濫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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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231.93.54
→ sharon0627:你怎麼不敢說你當時對d板友提瓜田李下的挑釁行為 08/10 23:12
→ FinalAce:文章沒刪除,可以去看對話,我不斷強調避嫌,對方卻不停 08/10 23:31
→ FinalAce:推文,他還主動水球我,到底是誰挑釁誰?誰騷擾誰? 08/10 23:32
→ cramon:有眼睛的都知道你那是"避嫌"還是"幼稚的矮唷矮唷妳喜歡我" 08/11 10:52
※ 編輯: FinalAce 來自: 36.229.48.215 (08/11 11:15)
※ 編輯: FinalAce 來自: 36.229.48.215 (08/11 11:17)
→ Rindler:又來了 有完沒完 08/11 21:37
→ FinalAce:樓上何必呢?特地跑來結果這邊沒有噓可以用的不是嗎? 08/11 21:49
→ Rindler:你又何必呢?騷擾到眾人厭之,跑來這裡申訴又會有用囉? 08/12 03:33
→ FinalAce:騷擾也只是嘴上說說,做不得數。把感受無限上綱了。 08/12 08:19
※ 編輯: FinalAce 來自: 111.248.63.202 (08/21 18: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