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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判字號】D0307 【裁判日期】公元2012年十一月七日 【裁判案由】8/09 [申訴] 不服Gossiping板主hateOnas劣退之判決 #1G8qm88K (L_TalkandCha) 【裁判全文】 使用者 yan1102 因劣退之處分,申訴 Gossiping 前板主 hateOnas。 經審閱其板上之文章、該板板規與站規,做出判決如下: --------------------------------------- 主 文 申訴案駁回。 --------------------------------------- 說 明 [新聞] 上網調侃小馬哥 一、八卦板板規(2012.06.01 版本) 第三條:[新聞張貼規範]  ̄ ̄ ̄ ̄ ̄ ̄ ̄ ̄ ̄ ̄ ̄ ̄ 嚴禁張貼來源為港澳、中國之新聞,違者刪除。 社論、讀者投書、特稿、雜誌撰稿、公民新聞類、今日我最美類等非媒體之新聞禁止 張貼,違者刪除,若文章內容牽涉任何政治人物、政治議題以違反第四條政治文規範 一律劣退。 二、檢視使用者 yan1102 之劣退原文,為張貼 旺報 之連結,歸類為「兩岸徵文」 前板主 hateOnas 將文章以 m 標記,視為「讀者投書」處置。然使用者 yan1102 指出該新聞來源為出自大陸的雜誌。 該板的板規三,即嚴禁張貼來源為中國之新聞,「雜誌撰稿」亦視為非媒體之新聞, 該文亦涉及政治人物 (馬總統英九),故板主可依板規,予以劣退。 三、另外,使用者 yan1102 提到為合理引用該雜誌撰稿作新聞,然檢視原始新聞來源, 旺報僅將新聞以簡轉繁處理,非引用該撰稿做延伸性報導,仍應視為「雜誌撰稿」。 故此案仍維持前板主 hateOnas 的原判。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68.1.236 ※ 編輯: GeminiMan 來自: 1.168.1.236 (11/07 20:44) ※ 編輯: GeminiMan 來自: 1.168.1.236 (11/07 20: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