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文轉錄自 yan1102 信箱]
作者: yan1102 ( )
標題: Re: 劣文退回(板規三)[新聞] 上網調侃小馬哥
時間: Fri Aug 10 19:08:10 2012
※ 引述《hateOnas (感謝小雞立志當眼線)》之銘言:
: ※ 引述《yan1102 ( )》之銘言:
: : 這是新聞
: : 是報導來台灣必須體驗的101件事
: 不在回應了 抱歉
承認錯誤很難嗎
: 爭議的點在於
: 我一開始用旺報兩岸論壇M起來準備劣退
解釋過了
如果我今天改貼中時電子報的連結是不是就沒問題
所以我說兩套標準
: 而我記得 貼台灣 今週刊 的政治人物新聞也是劣退
我是直接貼新周刊的簡體字原文嗎?
如果台媒引用都算
那每次引壹周刊的報導的都不行
: 兩種方式的解釋方式 我覺得都應該劣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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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210.61.244.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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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轉錄者: yan1102 (118.167.201.19), 時間: 08/10/2012 23:13: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