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GeminiMan (GM 名偵探摳男)》之銘言:
: ┌─────────────────────────────────────┐
: │ 文章代碼(AID): #19BMAmrK (L_TalkandCha) [ptt.cc] [公告] 本板申訴須知 │
: │ 文章網址: http://www.ptt.cc/bbs/L_TalkandCha/M.1227711152.A.D54.html │
: │ 特殊文章,無價格記錄 │
: └─────────────────────────────────────┘
: ● ★ ! 511/26 hatako □ [公告] 本板申訴須知
: 1.使用者不認同板主處分得申訴之,限當事人。
: 2.須備妥資料
: I. 被處分之文章、推文。
: II. 板主處分之公告、劣退通知。
: III.與板主溝通之信件備份。
: 3.申訴前務必以信件與板主溝通,經板主解釋仍然不認同得以申訴,
: 並將寄出信件一律留存寄件備份,若板主無回應達三天得直接申訴。
: 在此情況下請將寄件備份直接轉錄至本看板。
: 因直接附上於申訴文因有修改的可能,若有爭議將以直接轉錄為主。
: ※ 引述《P55555 (大仁)》之銘言:
: : 申訴人:P55555
: : 被申訴人:beef
: : 申訴理由:
: : 1.本人於八卦檢舉版題出板務建議,版主回應事項,本人無法信
: : 服請小組長介入裁決。
: : 2.八卦板板規,並無在板規規定「廢」一詞為刪文理由,本人誠
: : 心向板主請教,是否有違法亂刪文之嫌,版主顧左右而言他,
: : 並無依照版規之解釋對於本人解釋、回應,是否失職還請調查。
: : 3.如果沒有「廢」之版規規定,該版主是否「假借版主刪文之便
: : ,行公然污辱板友之實」,其程度、心態是否已經不足以擔任
: : 板主一職,還請小組長能夠介入調查。
: : 4.以下轉錄證據。
本人已經完成溝通 證據為
● 5149 + 8/03 P55555 轉 申訴
┌─────────────────────────────────────┐
│ 文章代碼(AID): #1G6icsLy (L_TalkandCha) [ptt.cc] Fw: 申訴 │
│ 文章網址: http://www.ptt.cc/bbs/L_TalkandCha/M.1343932854.A.57C.html │
│ 這一篇文章值 0 Ptt幣 │
└─────────────────────────────────────┘
請小組長重新檢視
--
「贓官可恨,人人知之,清官尤可恨,人多不知。
蓋贓官自知有病,不敢公然為非;
清官則自以為不要錢,何所不可為而剛愎自用,
小則殺人,大則誤國。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36.233.201.6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