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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訴人 :hera517 被申訴人:Wanted版版主likeair 主旨 :不服likeair之水桶判決 旨求 :取消水桶 & 補充板規(建議,非申訴) 事情經過: 本人於2014/2/22發表一篇文章(於附件2),被likeair版主援用Wanted版版規 7. 禁止將私人恩怨帶到版上、隨意散佈他人資料。 《違者版主可不警告直接砍文並水桶一週》 1.舉凡真實姓名、電話地址、學校科系、非公開之電子資料(加密之相簿部 落格、MSN、SKYPE、電子郵件等帳號以及密碼)..等私人資料, 除非經過本人同意,否則皆不得在版上以發文、回文、推文、或於發文    本文中要求查閱特定網址連結、他板文章、簽名檔、名片檔、部落格相簿 等方式提供。 2.不允許針對特定板友或ID留言或是有相關徵求, 如果需要請直接寄信或水球至該板友。       3.並禁止文章中貼出水球記錄或私人信件,ID刪掉或是馬賽克亦同 除經兩造當事人推文同意PO出的水球記錄簽名檔不在此限。  4.緊急急難救援事件或是協尋失蹤人口者不在此限。       5.文章中他人ID和暱稱部分亦須當事人同意才得發表。 一經當事人檢舉則不經警告立刻給予處份,檢舉時效為24小時,以文章發 表 起始時間計算。 6.推文中ID和暱稱部分則是當本人推文警告後,則不得再推。 7.原發文者可以推文、修文、發文的同時(簽名檔亦同)等方式 限制特定版友(須有明確ID)及其分身不得再推該篇文章。 且不得限制超過三名以上,禁制說明不受版規7-2、7-5、7-6限制 又 如禁制說明裡面有多餘的人身攻擊則還是會依照 版規八處分 8.5、6、7之違規係告訴乃論(不告不理),檢舉時效需在24小時之內檢舉, 逾期不受理,以文章發生時間為準。 進行水桶判決~ 個人不服理由闡述: 本人於5/22發此篇文章 旨在希望能夠分享自己在愛情上的一些想法給板友們 因為本來就喜歡像在跟誰對話一樣的文章形式 沒發現到可能因此踩線板規 但因為對板規解讀上與版主出現衝突 覺得不是應該要有id或暱稱才可以被水桶嗎? 私下跟板主協調討論仍不能接受版主說法 因為自己覺得沒有對特定對象留言 真的是分享心情 而且不認為版主說他見過我跟疑似文章主角的本人 也知道哪一個id會是我口中所謂的男朋友 會是可以水桶我的理由 因為這樣邏輯推斷 凡板主見過本人或板主知道誰跟誰是男女朋友的八卦的話 是不是就可以看到其中一方發類似給對方的文章 就可以進行水桶判決 以此例來說 那我之前發的文章早就應該被警告再三 板上也許多板友應該要被水桶 但只有我被抓到 覺得有點小委屈 希望版主可以再思考一下 給我一個不同的判決或者幫板規定義更清楚一些 因為我幾乎無所適從了 別人可以發 但我不能~我會被水桶~ 以後在汪梯也不知道怎麼發文 希望能有個準則可以依循 感謝版主辛勞 附件1水桶公告 2被刪除之違規文章 3溝通信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8.161.177.234 ※ 文章網址: http://www.ptt.cc/bbs/L_TalkandCha/M.1401094181.A.E60.html ※ 編輯: hera517 (118.161.177.234), 05/26/2014 16:54:34 ※ 編輯: hera517 (118.161.177.234), 05/26/2014 17:15:50
FromIpanema:結果是你本人來申訴啊……… 05/26 21:37
hera517:當然呀...我問完你程序就決定自己完成拉 05/27 07:48
FromIpanema:我想說你有朋友寄信給版主說要幫你出頭,我以為會是他 05/27 08:27
FromIpanema:來發文申訴 05/27 08:27
corona:不是有人說要幫你申訴嗎??? 05/27 09:50
hera517:哈哈~可能看我都沒消息~以為我不想申訴了吧~~ 05/27 13:18
VOT1077:恭喜 獲得小組長認證的新男友一枚!! 06/20 16: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