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nightduck (小鴨鴨)
看板L_TalkandCha
標題Re: [申訴] 不服Gossiping版主staff23判決
時間Mon Apr 17 21:00:00 2017
幫整理一下staff23的邏輯懶人包,避免太亂看不懂
我3月時發文時警告在南韓有親友者要注意
[爆掛] 再次提醒,有親友在南韓者速請他們辦護照或更新
http://disp.cc/b/163-9WLx
(其他文詳見staff23補上的本案證據文)
然後staff23認為我造謠,砍文+我900天
然後我寄信去申訴,他叫我舉證自己沒造謠??? 這三小?
你要指控某人是共諜,你就要拿得出證據,不是他自己證明不是
你要指控某人有犯罪,你就要拿得出罪證,不是叫某人自證無罪
這種指控他人&舉證責任的問題,我想是社會常識才對
而現在staff23的牛皮越吹越大了
我叫他提出證據,他說他"認識南韓前總統或其身邊的人"
意思是staff23看完我的文後很認真的跑去問他們
而"南韓前總統或其身邊的人"回答他:沒事
於是staff23就認定我造謠?
問題是......
staff23拿不出"南韓前總統或其身邊的人"說的東西耶!
所以他指控我造謠的證據不就 = 他那一張嘴嗎?
以上整理與邏輯推演,有錯還請指正
然後對於staff23......
1.請快點去報案提告拉,你喊多久了?
2.那篇講的自己好厲害超威猛,然後被我打臉的文哪時要回拉?
整整一周了寫不出來?
3.阿你認為我"造謠"的"證據"除了你的嘴以外還有什麼? 快點貼O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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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 hjgx: staff23喜歡聯絡被爆料官員,他在我的案子裡面也聯絡了警官 04/17 21:10
→ hjgx: (或關係人),在媒體學中他這種行徑的意圖/意義頗值得深究 04/17 21:13
推 hjgx: 這也不是版主該做的事 04/17 21:22
→ nightduck: 他就很愛嘴炮自己多厲害阿,然後被打臉就裝死了 04/17 21:44
→ nightduck: 這篇文中,他提到美國打北韓要先撤僑,我白眼翻兩圈了 04/17 21:45
→ nightduck: 嘴巴講出來嚇死人,東西拿出來笑死人 WWW 04/17 21:47
推 hjgx: 他自己也經常(代人)爆卦,算是不務正業,又球員兼裁判, 04/17 23:05
→ hjgx: 競爭、評價(說白就是瞧不起)版眾爆卦 04/17 23:06
推 hjgx: 他老提自己當年勇、滿手傳票。因競爭的嫉妒心,所以他桶板上 04/17 23:17
→ hjgx: 紅人特別乾脆,甚至採主動管理。建議他別當版主,跟我們公平 04/17 23:22
→ hjgx: 競爭爆料,看誰贏得的掌聲多 04/17 23: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