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LongRanger: 漢神好嗎? 52 F11/11 08:24
→ LongRanger: 不行 那邊不讓你有機會11/11 09:13
→ martinmask: 我覺得清水段癌也可以11/11 09:29
推 vn509942: 最討厭整天喊跳樓輕言生死的人 不想想有多少人拼命活著11/11 09:36
→ vn509942: 而他只會閒閒想怎麼用死來刷存在感11/11 09:36
由文章內容及vn509942 的推文可說明 這篇可以讓人連接到是在講跳樓
再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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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代碼(AID): #1MF_OvyB (TPHI_Service) [ptt.cc] Re: [問題] FriendsChat │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TPHI_Service/M.1447032377.A.F0B.html │
│ 這一篇文章值 0 Ptt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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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374 811/09 dreamwave R: [問題] FriendsChat 新增板主程序問題???
推 steve1121: 樓上說得好像把編輯時間留下來... 是你給的恩惠似的...11/11 02:19
→ steve1121: 這樣啦... 如果樓上在目前ptt的版本... 在編輯上述文章11/11 02:19
→ steve1121: 後... 可以不留下任何的編輯時間... 我馬上開打窗戶從11/11 02:19
→ steve1121: 另外... 我在猜測... 該文章編輯次數至少有2次...11/11 02:27
→ steve1121: 第1次 將 "委任" 修改成 "暫時委任"...11/11 02:27
→ steve1121: 第2次 將第1次的編輯時間給刪掉... o'.'o11/11 02:28
→ steve1121: 在公堂之上... 做假設性的猜測應該是合法的吧... QQ11/11 02:30
→ LongRanger: 都講到跳樓了, 是有多大的冤仇啊, 不過2F 太矮了點...11/11 06:53
噓 martinmask: 我家這邊有15樓 比較符合各位的需求嘔11/11 08:06
可以將兩者連結
故認為
A. 使用者 martinmask 於 11/11 08:06 於他板回應 steve1121 的關於跳樓相
關推文後,隨即於 11/11 08:14 於 talk看板發表一篇指示性文章「要跳快
點跳」一篇,該文章內文指示地點「幫忙找地方」、「要高一點」、「 101
不錯」、「考慮在南部不然就巨蛋旁邊吧」與「我覺得清水段癌也可以」等
關鍵字。然而考慮 steve1121為 talk板板主之一,閱讀 talk板文章為每日
任務之一,且又住在南部,即其認定該文與steve1121關聯性極高。
B. 依據前述第3點板規8之說明「請勿作出違反站方規定或其他擾亂看板秩序的
行為。」與板規8.1 「若板主群一半以上同意為嚴重故意鬧板,將水桶半年
」。本人認為 talk 看板為「充滿愛與閃光的偷可板」,檢視 martinmask
之發言,已有符合「叫唆自殺」之要件(前述說明第1點:語言激將、鼓動、
指示)。因此認定該違規行為不僅違反站方規定,且有擾亂看板秩序(亦認定
為鬧板) 。由於該案件攸關人命,又考慮如果本事件若允許使用者以語言激
將、鼓動、指示他人自殺之言論,亦未符合talk板創板之精神,也非板主群
或站方所樂見,又因有違反台灣法律之虞,故判定為「嚴重故意鬧板,水桶
半年」。真的不希望有板主無法處理而造成憾事發生
martinmask 說其發表之文章並未有涉及致跳樓或意圖暗示別人跳樓的行為
本人依照處事經驗自行思考後,認為是一種詭辯狡辯之詞,不予採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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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 ▃▄▇ ▇▆▃ 339 5 3/05 - □ (已被分類帽刪除) <鄉民>無八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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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42.66.12.58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L_TalkandCha/M.1447708461.A.370.html
→ LongRanger: 依照您的處事經驗及文章內容 我有叫人跳嗎? 11/17 06:12
→ LongRanger: 這種隔板憑個人 "經驗" 判斷 也算是奇觀了 11/17 06:13
→ mapxu664: 所以如果你沒有看過那篇就不違反板規,有看過那篇就突然 11/17 06:14
→ mapxu664: 違反板規了,嗯嗯 11/17 06:14
→ LongRanger: martin 板友講的為甚麼會跟其它板產生關聯 @@ 11/17 06:18
→ LongRanger: 由文章內容及vn509942 <-- 那如果他到處推別跳樓 11/17 06:23
→ LongRanger: 是不是每一篇都是代表是跳樓意思? 11/17 06:24
推 martinmask: 你要不要直接說 有跳這個字就全體水桶啊 11/17 07:56
推 vn509942: 亂七八糟只要底下有聯想就直接判定 以後就可以三人成虎 11/17 09:23
推 Imeow5566: 為什麼水桶理由能這樣超連結到他板事務? 11/17 09:28
→ Imeow5566: 照你這想法,改天是不是能隨便找篇文就隨意套人頭上? 11/17 09:28
→ Imeow5566: 再說了,教唆的要件麻煩去搞清楚... 11/17 09:29
推 martinmask: 女版跟CCR都有隔空水桶 現在連透可都搞這套 11/17 09:32
推 martinmask: 不知道是誰檢舉的 要求撤銷啊 11/17 09:44
這並不是隔空水桶 你有在本板發文
一直想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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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代碼(AID): #1M2ToBXc (talk) [ptt.cc] Fw: [公告] 網友需為言論負責,切 │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talk/M.1443486859.A.866.html │
│ 特殊文章,無價格記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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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m 9/29 steve1121 轉 [公告] 網友需為言論負責,切莫誤觸法網
「我只提供一首 mp3給大家下載到底有沒有違反著作權法?」
「我只提供他的姓名電話給鄉民到底有沒有違反個人資料保護法?」
「寫下這些文字到底算不算傳送具威脅、猥褻、攻擊性的內容?」
很簡單:去跟法官說,看看他認不認為您有違法!
還是敬告各位 請避免讓憾事發生
其他的打1995吧
※ 編輯: hateOnas (114.45.17.18), 11/17/2015 09:59:36
推 martinmask: 小組組務版裡面你不是版主 建議是不要用版主身分說話 11/17 10:05
→ martinmask: 你先證明我推文的時候 甚麼叫做跳 11/17 10:06
→ martinmask: 你提的這些都無關證據 11/17 10:06
→ martinmask: 有關係的就是 版上推文憑甚麼自動連結 隔空水桶 11/17 10:07
→ martinmask: 其他都是無關證據 不要自己覺得拉里拉雜丟一堆覺得自 11/17 10:07
→ martinmask: 己了不起 11/17 10:07
推 martinmask: 有貼文跟我所做的事情是否足夠認證成隔空水桶的條件 11/17 10:10
→ martinmask: 這點是非常具有問題的 11/17 10:10
→ martinmask: 你現在只能擔負舉證責任 同理我也是 11/17 10:12
→ martinmask: 但是ptt沒有質證流程 本人認為這非常差近 11/17 10:12
→ martinmask: 這代表小組長隨便就可以認定證據合法 11/17 10:13
推 shukevin: 這就是他板事務,別板的組務你都好意思說不是『板務』, 11/17 10:15
→ shukevin: 別人推文關原發文者屁事?而且推文者也沒去看你說的有跳 11/17 10:15
→ shukevin: 樓的那篇,他說他的不行?還是『跳』變成文字獄,跳槽, 11/17 10:16
→ shukevin: 跳八家將都不行?很明顯原po找101辦趴跳舞,這你要桶?還 11/17 10:16
→ shukevin: 是你一直跟蹤原po,處處限制他的言論自由 11/17 10:16
→ LongRanger: 問題是我連說跳都沒有就被喀嚓 這個人恩怨? 11/17 10:18
推 shukevin: 原來討論他板板務的文章,只要開玩笑說跳樓就不是他板 11/17 10:18
→ shukevin: 事務,這邏輯太好笑了 11/17 10:18
→ shukevin: 我又得到一筆懶人包資料 11/17 10:20
→ LongRanger: 再喊一次 我連說跳都沒說就被咖 11/17 10:20
推 shukevin: 對了,本解釋文依然沒有提出不是他板事務的說法,檢舉 11/17 10:23
→ shukevin: 王,不要混,好好提出說明 11/17 10:23
推 martinmask: 跳 跳 跳呼你爽 跳跳 跳嘎未起笑 11/17 10:38
→ martinmask: 總之ptt質證夠爛的 快點把這個做好 11/17 10:39
推 shukevin: 請組長思考兩件事:一、站上每天各板都有切雞雞言論,是 11/17 10:51
→ shukevin: 否單一個『切』字構成教唆標準?何況資深擔任板主,怎麼 11/17 10:51
→ shukevin: 有理由看不出二樓跳樓是嬉鬧?二、因無關第三人的推文, 11/17 10:52
→ shukevin: 怎可構成原發文者水桶原因 11/17 10:52
→ mapxu664: 去跟法官說xddd 你貼的法條除非真的某人跳了,才會有由 11/17 12:24
→ mapxu664: 法官來裁決的情況,請問跳了沒?還沒有欸!那是違反哪一 11/17 12:25
→ mapxu664: 條法律? 11/17 12:25
→ mapxu664: 跳了才有協助,請問跳了沒?沒有。那又請問你既然回文要 11/17 12:27
→ mapxu664: 板友去問法官,那你桶什麼? 11/17 12:27
推 LongRanger: 樓上這樣問不對 該問怎麼聯絡發官? 11/17 12:50
→ LongRanger: 現在人很妙 動不動就說 你去跟法官說 11/17 12:51
→ LongRanger: 連會不會成案都不一定 11/17 12:51
推 OyAlbert: 沒主體沒客體,隨便找篇文就能扣水桶,我也是醉了 11/17 14:24
→ martinmask: 早醉了 11/17 16: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