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KuoChingKou: 記得將站內信紀錄附上06/13 00:01
※ 編輯: kaoru119 (101.15.160.15), 06/13/2015 00:04:38
※ 編輯: kaoru119 (101.15.160.15), 06/13/2015 00:10:24
※ 編輯: kaoru119 (101.15.160.15), 06/13/2015 14:35:00
#1LKCOW5U)
"公主"不算人身攻擊,多加一個"病"字就是具有貶意並構成人身攻擊
難道"你很公主"、"公主你好"此類語句就沒有貶低詆毀之意?
如果依照此判決的判定標準
那其他有"神經病"、"王子病"、"草莓族"、"三寶"等也含有貶意的字眼的推文
是否也應該比照這個標準判水桶?
此條版規對於認定標準毫無規範
兩個版主完全以自身主觀及喜好做為評判的標準,似有興文字獄、箝制言論自由之嫌。
附件1:向版主申訴信件紀錄
附件2:水桶判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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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 溝通紀錄若為信件,請將信件按「ctrl+x」轉錄到組務板;
若為水球,請將信箱裡的熱訊備份轉錄到組務板,;
判決公告可按「ctrl+x」轉錄到本板,或「F」轉寄自己信箱後再轉錄。
以上所提申訴證據皆不可複製貼上,使用複製貼上者視為無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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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L_TalkandCha/M.1434124182.A.F4B.html
申訴人:kaoru119
被申訴人:KuoChingKou
看板板名:WomenTalk
申訴訴求:撤銷原判決(水桶一個月)、增訂版規2判定標準
申訴內容:
-版規2:人身攻擊,禁言一個月
版主片面認定"公主病"是人身攻擊,並引用另一篇具爭議之判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