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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轉錄自 RandyMarsh 信箱] 作者: steve1121 (o'.'o) 看板: L_TalkandCha 標題: [宣判] RandyMarsh 申訴 Gossiping / staff23 案 時間: Thu Dec 15 14:27:18 2016 【裁判字號】 D0976-3 【裁判日期】 民105.12.15 【裁判案由】 RandyMarsh 申訴 Gossiping 板主 staff23 案 【裁判全文】 使用者 RandyMarsh 不服板主 staff23 判定違反板規七針對特定族群進行引戰要求   取消處分。   經審閱其文章、該板板規與站規,做出判決如下: ─────────────────────────────────────── 主 文 請板主 staff23 於三日內撤銷使用者 RandyMarsh 水桶處分公告。 ─────────────────────────────────────── 說 明   一、依本組申訴案,文章代碼 #1OJ1ev-B 分案辦理(3/3)。   二、使用者RandyMarsh主張所發表的文章內容「挺同ID 例如某Y 某J 某K 某E 某     U 某B 」,每個人隨時都可以針對各種議題為支持或反對,且以上開字母開頭     之ID眾多,達數百數千個ID以上,並非任何可得特定其範圍、特定其人物、或     特定某位使用者、或特定族群,故不服板主之判決。經寄信與板主溝通無效後     ,於組務板提出申訴。   三、援引八卦板板規(2016.08.16) 第七條:〔挑釁、謾罵〕  ̄ ̄ ̄ ̄ ̄ ̄ ̄ ̄ ̄ ̄ ̄ ‧ 文章內容含有對特定人物、使用者、特定族群進行言詞侮辱、挑釁、威脅、謾罵、 歧視、引戰之文章,一律退文且加給水桶六個月,自刪文章者水桶一年。 ‧ 前項所說明之特定人物不包含公眾人物、政治人物等,對於政治族群(含其代稱)及 非具有本國國籍者等族群之謾罵推文不予受理;唯仍需注意刑法相關刑責,勿以身 試法。   四、引述違規文章內容 作者: RandyMarsh (屎蛋爸) 看板: Gossiping 標題: [問卦] 挺同ID那個最會跳針? 時間: Sun Nov 27 09:49:25 2016 挺同ID 例如某Y 某J 某K 某E 某U 某B 每次遇到愛滋議題 常常都會出來跳針 然後只會叫人唸書,自己邏輯卻亂七八糟 那誰才是跳針中的佼佼者,跳針王呢?   五、檢視使用者 RandyMarsh 的文章,從文章的標題「挺同ID那個最會跳針?」與     文章的內容「挺同ID 例如某Y 某J 某K 某E 某U 某B」,可以推論出係為針對     特定使用者。另使用者所發表的文章之內容則具有挑釁、引戰等情事。然從文     章的標題與內容均無法判定所針對的「特定使用者」之對象,依此判定違規,     立論不足。故針對此案予以改判,請板主staff23 於三日內撤銷使用者水桶處     分公告。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23.139.192.72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L_TalkandCha/M.1481783241.A.C7A.html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轉錄者: RandyMarsh (223.139.169.28), 12/23/2016 09:16:46